王定宇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應儘速修法補足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的漏洞,使政務人員轉任政府投資占股權20%以上的事業單位或公法人、公職單位時,比照公務人員僅能擇一支領給與、不得支領雙薪,以避免政府支出重複及讓轉任人員被汙名化為肥貓。「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已經規定,轉任政府投資占股權20%以上的事業單位或公法人、公職單位,他不可以領雙薪,只能領一邊的給與;在政務官相對的法條,也就是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並沒有相關的規定。」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定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支領雙薪的現象,過去一段時間,公務人員退休法已經處理了公務人員的部分,但是對政務官的部分卻沒有法律明定剝奪其權利義務。另外,在修法的效率上,如果我們一直在等年金改革,除了會形成一國兩制以外,多餘的負擔對納稅人而言是沒有辦法接受的事情。所以,本席和立院同仁共同提案,針對以下漏洞的部分做修正。

  2. 首先,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已經規定,轉任政府投資占股權20%以上的事業單位或公法人、公職單位,他不可以領雙薪,只能領一邊的給與;在政務官相對的法條,也就是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並沒有相關的規定。基於政府支出重複,納稅人長久的質疑,且很多轉任人員本身其實不期待領雙薪,卻因為制度的設立,造成他們被汙名化為肥貓。再者,我們也發現銓敘部所擬定的修法方向跟我們提出的法案內容相當一致,所以懇請貴委員會能夠儘速完成,除了解決法律一國兩制的現象之外,也讓退休人員所有的權利義務以法律明定之以外,修法的效率對納稅人的回應也是相當重要的事情。

  3. 另外,我們也跟陳其邁委員一起提案,有關黨職人員跟公職人員年資的計算,不管是教育人員或是公務人員,用政黨的年資併入計算公務人員的年資,支領納稅人的稅金當作退休給與,這不用任何的大道理,一聽就知道是不合理的現象。所以,針對黨職併公職的現象,一樣用快速的方式來回應民意的要求,這是身為民意機關國會最起碼的責任。

  4. 基於解決支領雙薪的現象,解決黨職併公職年資合併計算的不合邏輯、沒有道理的現象,以及所有的權利義務有法律定之的情形,我們提案進行修法,懇請貴委員會能夠儘速審查完成,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定宇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