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民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一例一休雖是惡法,但是往進步的方向前進,主張只能小小地修,而非大修、全面鬆綁增加彈性倒退30年「今天我們說一例一休是惡法,但它是往進步的方向在前進,它的確應該要修。有許多專家學者及勞工團體代表都有講到不要修惡,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說,我們要小小的修,而不是大大的修,並不是要全面鬆綁、彈性增加,然後就變成倒退30年,這樣是不對的。」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此次勞基法修法很多規定往資方靠攏,質疑為何六大資方代表都沒有人反對「大家想一想,這個法案修訂之後為什麼六大資方代表都沒有人來反對呢?可見很多規定都是往資方靠攏的。」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加班費不應以1.33倍或1.67倍計算,應改為1.5倍或2倍計算,讓大家比較好算「但是他們希望不要用1.33倍或1.67倍來計算,要算到小數點第二位真的很麻煩,而且勞工朋友也記不住,我一直在講應該用1.5倍或2倍來計算,這樣大家比較好算。」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加班應核實計算,不需要作一算四、作五算八,核實計時是正確的「所以不需要作1算4、作5算8,也因此核實計時是正確的。」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在勞資雙方勞動條件依然不平等、加上勞動部勞檢人力不足的情況下,以彈性的方式解釋法條,特例會變成通則「雖然我們希望彈性變大,但是大家擔心特例會變成通則,當特例變成通則,當勞資雙方的勞動條件依然不平等,再加上勞動部勞檢人力不足的時候,怎麼可能用這種彈性的方式來解釋法條?」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剛剛張鑫隆教授說很少有立法委員在這邊聽,其實我今天早上都很專心在聽大家講話,中途之所以離開了一會兒,乃是因為我們舉辦了一場協調會,必須回去主持一下。

  2. 接續方才陳曼麗委員的講法,她提到如果目前的法律很好的話,是不是可以不要修?當然是要修啊!只不過不是大大的修。今天我們說一例一休是惡法,但它是往進步的方向在前進,它的確應該要修。有許多專家學者及勞工團體代表都有講到不要修惡,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說,我們要小小的修,而不是大大的修,並不是要全面鬆綁、彈性增加,然後就變成倒退30年,這樣是不對的。我認為公聽會應該要多多召開、多多傾聽民意,但並不是不修法。前幾天本席曾經問過部長,我說之前至少5次以上的質詢我都問部長要不要修法,部長都很堅定的說不修,可是到賴院長上台之後卻變成要修。賴院長可能沒有記取去年那種血淋淋的教訓,去年的狀況是什麼?去年修法的時候,郭芳煜部長一直拿不出行政院的版本,當時都是由柯建銘總召在主導修法,其實這是不對的,因為裡面有許多規定都像是不食人間煙火,修出來的法有些地方其實並不符合勞資雙方的期待。在執行快一年的過程當中,有許多窒礙難行之處,尤其中南部有許多勞工朋友都說看得到卻吃不到。照理說,加班應該要核實計算,其實有關核實計算的爭議並不大,勞工朋友並沒有要求要占雇主的便宜,所以不需要作1算4、作5算8,也因此核實計時是正確的。但是他們希望不要用1.33倍或1.67倍來計算,要算到小數點第二位真的很麻煩,而且勞工朋友也記不住,我一直在講應該用1.5倍或2倍來計算,這樣大家比較好算。我要講的是一例一休應該要修,但應該是小小的修,往正確而進步的方向走,而不是「倒退攄」的修。

  3. 在此要提到很重要的一點,昨天卓榮泰副院長開始在喊話,他說現在的修法是個套餐,拜託!勞工朋友哪有可能每天都吃套餐?他們吃不起啦!三餐能溫飽就不錯了,為什麼要吃套餐?今天的重點並不在於是不是套餐,本席必須再次強調修法是重要的,但是要小小的修,雖然我們希望彈性變大,但是大家擔心特例會變成通則,當特例變成通則,當勞資雙方的勞動條件依然不平等,再加上勞動部勞檢人力不足的時候,怎麼可能用這種彈性的方式來解釋法條?

  4. 另外一點,過去這兩個禮拜大家一直在講過勞死的問題,本席要強調過勞(overwork)不是一個疾病,沒有列入國際疾病分類表,但是慢性疲勞症是有定義的。WHO在1988年就已經針對慢性疲勞症候群下了定義,必須符合一些標準,例如慢性疲勞症狀要達6個月以上、疲勞的症狀不因休息而改善、非疾病或其他因素可能會引起的疲勞所造成的原因,所以它是有定義的。另外,它還有幾個標準,包括在症狀上有短暫的記憶力喪失或注意力不集中、喉嚨痛、頸部或腋下淋巴結壓痛、肌肉疼痛、非發炎性關節疼痛、和以往疼痛強度或模式不同的新發作的頭痛、怎麼睡都睡不飽、活動後感覺疲勞但超過24小時都沒有改善,我覺得我自己也有慢性疲勞了。

  5. 今天勞動部提出了一些數字,在過去6年過勞死有170幾個,過勞的病例也有一些,但是這都是勞動部訂出來的定義,它是用工時而不是用症狀來訂定的。全國900萬勞工如果自我身體檢查或是去醫院看病,把過勞、慢性疲勞症的定義和醫師商談,相信過半數的勞工可能都有慢性疲勞症。所以我們欠缺的其實是國內長期針對勞工進行流行病學有關過勞、慢性疲勞症的調查,這是很重要的。

  6. 今天我們要修這個法是要往進步的方向走,而不是走倒退的路。我的助理幫我準備了很多資料,但是我一面對今天與會的3位過勞死勞工的家屬就崩潰了,人間竟然有這樣的狀況,我看到陳媽媽低頭講不出話來,我是感同身受,心裡很難過。我們身為不分區的立委,今天不是為了選舉,我們是認為國家政策的訂定要有高度,要能體察民意。今天我們不是為財團在立法,大家想一想,這個法案修訂之後為什麼六大資方代表都沒有人來反對呢?可見很多規定都是往資方靠攏的。我們勞工的意見這麼多,為什麼勞動部部長不能傾聽民意呢?我現在在講話時,部長有抬頭看我,但是剛才柯律師講話時,還有三位家屬拿著照片站在那邊,部長連一次都沒有抬頭,可能覺得很慚愧吧!

  7. 總之,我們真的是感同身受,勞工朋友的辛勞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希望這次修法不要分藍綠,因為這件事對我國的勞工朋友非常重要。我們要往進步的方向走,大家要好好來思考。很多的彈性講歸講,賴神每次都用話術來做錯誤的引導,民眾對一例一休不滿意,但是我們不是往倒退的路去修。明天還有一天的公聽會,本席真的期待大家能傾聽民意,更細緻地來修法。我不贊成陳曼麗委員所說的,如果這樣就不要修,我覺得當然應該修,但是我們要好好地修,不是往倒退的路去修,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宜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