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們希望不要用1.33倍或1.67倍來計算,要算到小數點第二位真的很麻煩,而且勞工朋友也記不住,我一直在講應該用1.5倍或2倍來計算,這樣大家比較好算。」
主張加班費不應以1.33倍或1.67倍計算,應改為1.5倍或2倍計算,讓大家比較好算
陳宜民・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以1.5倍或2倍取代1.33倍或1.67倍計算加班費,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加班費規範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陳宜民・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以1.5倍或2倍取代1.33倍或1.67倍計算加班費,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加班費規範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