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民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勞動部在報告顯示半數以上勞工團體及68%勞工不支持調整休息日與特別休假規定的情況下,仍推動相關修法。「你們的報告提到很重要的一點,半數以上的勞工團體不支持,68%的勞工不支持調整休息日及特休假的規定,為什麼勞動部還要蠻幹?」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質疑勞動部在其報告顯示半數以上勞工團體及68%的勞工不支持調整休息日及特休假規定的情況下,仍推動相關修法。「你們的報告提到很重要的一點,半數以上的勞工團體不支持,68%的勞工不支持調整休息日及特休假的規定,為什麼勞動部還要蠻幹?」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勞動部所稱四不變因四彈性而落空,正常情況下稱四不變,但經勞資協議後就會變成四大變「正常情況下是四不變,可是常常只要勞資協議之後,就是四大變!」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反對特休假可遞延一年,認為將與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並降低工時之初衷相違背、倒退30年「但以目前媒體披露的院版改正的重點,不論是七休一的鬆綁、特休假可遞延一年、加班費核實計算,抑或調整每月加班總工時上限或輪班間隔時數,比對週休二日修法沿革,將與我國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並降低工時之初衷相違背,倒退30年」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加班工時、工資核實計算及提高加班工時上限恐將導致勞工過勞「且行政院即將鬆綁七休一規定,加班工時、工資核實計算,提高加班工時上限等,恐將導致勞工過勞」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特休假尚未結清前,雇主不得終止勞僱契約「以及特休假尚未結清前,雇主不得終止勞僱契約」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院版鬆綁七休一將與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並降低工時之初衷相違背、倒退30年「但以目前媒體披露的院版改正的重點,不論是七休一的鬆綁、特休假可遞延一年、加班費核實計算,抑或調整每月加班總工時上限或輪班間隔時數,比對週休二日修法沿革,將與我國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並降低工時之初衷相違背,倒退30年」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認為調整輪班間隔時數將與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並降低工時之初衷相違背、倒退30年「但以目前媒體披露的院版改正的重點,不論是七休一的鬆綁、特休假可遞延一年、加班費核實計算,抑或調整每月加班總工時上限或輪班間隔時數,比對週休二日修法沿革,將與我國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並降低工時之初衷相違背,倒退30年」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要求衛福部針對修法開放連續工作12天規劃大數據分析研究,以實施前的七休一情況為對照,比較實施後的過勞人數,若人數增加,應在實施一年後提出檢討。「如果要有四週彈性工時,即可連續工作12天,現在開始必須要有個研究計畫來進行大數據分析,等到你們公告六個月後、開始實施之前,實施前的這段時間就是你的對照組,實施之後就是開始用新法的時候,可以連續工作12天,比照現在七休一的情況下,如果過勞人數增加,一年後是不是可以提出檢討?」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勞工加班薪資應按實際工作時數兩倍計算,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明定勞工加班薪資按實際工作時數兩倍計算,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你先把他清下來。

  2. 主席

    我已經消音他了,難道要我自己去把他拉下來。

  3. 林委員為洲

    (在席位上)我那天才被你們拉下來。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主席

    第四十二條:「決議案復議之提出,應具備下列各款:一、證明動議人確為原案議決時之出席委員,而未曾發言反對原決議案者;如原案議決時,係依表決器或投票記名表決或點名表決,並應證明為贊成原決議案者。二、具有與原決議案不同之理由。三、二十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民進黨黨團已經提出不復議之說明,並且不可能發生二十人以上之連署的事情。徐永明委員,真的,在138頁、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七章復議的規定寫得非常清楚,我今天早上已經告訴你二十次了,你為了一個不符合議事規則的部分程序發言、干擾議事進行已經超過兩個小時!

  6.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時代力量的立場是下週二之後才能排案,召委要怎麼排,那是你們的事!

  7.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表決……

  8.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表決之後,有復議,付委不代表可以立刻……

  9.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根本不懂法案。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林委員為洲

    (在台下)程序不合法。

  12. 主席

    發言台是空著的,陳委員不說明的話,繼續請黃委員昭順說明提案要旨,黃委員不說明。繼續請李委員彥秀說明提案要旨。

  13.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我在這裡,你們在幹什麼?

  14. 主席

    我們已經把發言台空出來了,發言台已經空出來了!

  15.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台上有人,在講什麼?

  16. 主席

    請不要對我耍流氓,你是唸書的人。

  17. 請李委員彥秀說明提案要旨,我們的發言台是空出來的。

  18. 林委員為洲

    (在台下)程序不合法。

  19. 主席

    李委員彥秀如果不說明,我們就要進入詢答。

  20.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我還沒有說明我的提案。

  21. 主席

    陳委員,我們剛剛已經請你說明,你沒有上台,請尊重質詢委員。現在進行詢答,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22. 黃委員偉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我們現在所提的勞基法修正案,輪班間隔從11小時改為11小時至8小時,可否告訴我們修法的理由?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主席

    請同為國民黨的林委員為洲尊重陳委員宜民的提案說明。

  25. 請陳委員宜民提案說明3分鐘。現在開始計時。

  26.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同仁……

  27. 林委員為洲

    (在席位上)院會可以復議……

  28. 主席

    請林為洲委員尊重陳宜民委員的發言。

  29. 陳委員宜民

    主席,我的時間暫停,好嗎?

  30. 主席

    時間暫停10秒鐘,請林為洲委員尊重陳宜民委員的發言。

  31. 蘇委員震清

    (在席位上)林委員,讓陳委員發言啦!你不要再這樣啦!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主席

    請林為洲委員尊重陳宜民委員的發言。

  34. 現在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35.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同仁。蔡總統英文於就職演說時強調,改變年輕人的處境,就是改變國家的處境,我們的年輕人處於低薪,他們人生動彈不得,對未來無奈、茫然,年輕人沒未來,國家必定沒未來,但以目前媒體披露的院版改正的重點,不論是七休一的鬆綁、特休假可遞延一年、加班費核實計算,抑或調整每月加班總工時上限或輪班間隔時數,比對週休二日修法沿革,將與我國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並降低工時之初衷相違背,倒退30年,因此,本院委員陳宜民等19人,有鑑於我國勞工工時於2016年全球排名第六,且行政院即將鬆綁七休一規定,加班工時、工資核實計算,提高加班工時上限等,恐將導致勞工過勞,為保障我國勞工權益與身心健康,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案,明定勞工加班薪資按實際工作時數兩倍計算,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以及特休假尚未結清前,雇主不得終止勞僱契約,也就是所謂的防止惡老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36. 主席

    請李委員彥秀補充說明提案旨趣。

  37.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這樣的狀況,一年之內,勞基法兩次修法,同樣的,柯總召一樣是坐在這個位子上。我必須要提醒民進黨,第一,勞基法修法,從來沒有聯席過,請告訴我,過去勞基法修法,有沒有跟其他委員會聯席?為什麼這次要打破這樣的前例?民進黨利用立法院多數,可以為了發展經濟,讓勞工的權益不斷倒退,今天我再次具體要求,希望這一次的修法不要再重蹈一例一休的覆轍,上次修法雖然討論了三天三夜,但是民進黨的版本一字都不改,試問這一次的修法,本來資方只要五毛,我們卻給一塊,我們所說的彈性,全部都是給資方的彈性,所有勞資會議都是造假。根據我們過去長期觀察,我們的團體協約不夠,我們的工會也不夠。部長前幾天回應我時說到,目前勞檢人力有限。我希望能大幅增加,但部長表示可能有困難,如果連勞動部應該有的勞檢牙齒,我們都沒有決心,而所謂的彈性,又是給資方彈性,那換來的會是什麼?我再次告訴現場所有民進黨委員,換來的就是勞工的爆肝!你們不要忘記,過去勞工是怎麼支持你們的,你們現在完全執政之後,完全背叛了勞工,一年之內踐踏勞工兩次,可以連續上班12天,這是過去30年來,連國民黨、連你們陳水扁總統,都不敢改變的7休1…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接下來輪到本席發言,我配合大家,因為很多人甚至小孩沒有人接,所以我改書面質詢。

  40. 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41.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等那麼久才輪到你。有關這次的修法,上上禮拜因為您生病,我們有質詢過廖次長,不過聽說他已經請辭,是不是有這回事?

  42.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43.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他的確有向我請辭,但目前的行政程序我們都還在慰留中。

  44. 陳委員宜民

    我們知道廖蕙芳次長之前是台灣勞工陣線的理事長,台灣勞工陣線的秘書長孫友聯也說,他沒有辦法揣測次長為什麼要辭職,但有可能與一例一休有關,你覺得跟一例一休修法有關嗎?因為在11月2日我們質詢的時候,其實次長的臉色一直非常凝重,而且台灣勞工陣線的秘書長說,這次的修法是由行政院主導,已經引發勞團不滿……

  45. 主席,是不是可以請……

  46. 主席

    請在場委員尊重陳宜民委員,小聲一點。

  47. 陳委員宜民

    這次的修法是由行政院主導,已經引發勞團不滿。這是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個人政治意志的行使,責任及後果應由賴清德一人承擔,你覺得是這樣子嗎?

  48. 林部長美珠

    其實廖蕙芳次長幫助我們很多,我還記得今年9月6日他就寫了一個LINE給我,他說他已經打包了,打算要辭職。

  49. 陳委員宜民

    為什麼?為什麼在9月6日?

  50. 林部長美珠

    因為剛好內閣改組,那時候我特別拜託他,因為我說郭國文次長跟……

  51. 陳委員宜民

    所以是賴院長上來他就決定走人?

  52. 林部長美珠

    不是,他是因為另有人生規劃。

  53. 陳委員宜民

    他有壓力?

  54. 林部長美珠

    他有規劃,所以他當時就請辭,這期間中他也跟我請辭過好幾次。

  55. 陳委員宜民

    桃園產業工會顧問毛振飛先生也說,他覺得次長的請辭與一例一休有關,這樣的進展可說是很難堪,而且現在整個修法的方向對於愈弱勢的勞工將愈不利。

  56. 其實這張圖片是網路上面一群憤怒的網友所做的,表示我們小英總統選前的勞工政策是全數跳票。這次的修法在上週二送進院會,週五的時候院會表決通過,週一就排審,而且打壓我們小黨到這個地步,嚴重藐視民意。

  57. 請問部長和經濟部的長官,從我們開始討論一例一休的這一個月,勞動部或經濟部有做出任何的評估報告嗎?

  58. 林部長美珠

    在我們修法的過程中……

  59. 陳委員宜民

    好像沒有對不對?這個月的報告都沒有做出來。

  60. 林部長美珠

    我們一路以來都有跟相關的機關聯繫,我們也有提法規影響評估。

  61. 陳委員宜民

    我們上禮拜五晚上收到的報告,你們的調查都是今年五月做的。還是勞動部或經濟部這一個月有委託任何的單位進行民調的資料嗎?

  62. 林部長美珠

    這部分在我們的影響評估裡都有充分說明。

  63. 陳委員宜民

    好像是沒有。

  64. 林部長美珠

    有。

  65. 陳委員宜民

    為什麼這次的排案是先公聽,再審查?如果是這樣的話,在今天排案之前,部長有沒有先跟召委好好溝通一下,這樣的排案有意義嗎?如果都是先審查再公聽,公聽時若有意見將來再審查,但將來已經沒有審查就直接討論、付決了,怎麼辦?

  66. 林部長美珠

    我們的法案在11月9日送到院裡面……

  67. 陳委員宜民

    難道你們還會再提出一個新的版本嗎?

  68. 林部長美珠

    我們就尊重立法院,因為送到立法院就是立法院的權責,所以我尊重委員會的安排。

  69. 陳委員宜民

    公聽完之後,是不是應該……你說尊重委員安排,可是別忘了你是勞動部部長,而不是資動部部長。你是不是應該要為廣大的勞工朋友說幾句話?至少能夠說明,讓我們的召委能回心轉意,不要先審查才公聽。因為公聽是非常重要的過程……

  70. 林部長美珠

    不論是召集委員或在座各位委員以及勞動部,都是為勞工權益在著想。

  71. 陳委員宜民

    歐洲商會15日發布一份建議書,本席發現歐洲商會的建議書所有要求、建議的勞基法修正版本,與現在政府的版本非常類似。請問有沒有歐洲商會的人來經濟部與龔次長討論過,或與勞動部見面討論過嗎?

  72. 林部長美珠

    勞動部的部分沒有。

  73. 陳委員宜民

    經濟部有沒有?

  74. 主席

    請經濟部龔次長說明。

  75. 龔次長明鑫

    主席、各位委員。他們主要還是向國發會反映,因為國發會與歐洲商會有固定聯繫的會議。

  76. 主席

    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77. 陳主任委員美伶

    主席、各位委員。歐洲商會確實有向我們反映過。

  78. 陳委員宜民

    反映之後你們怎麼處理?

  79. 陳主任委員美伶

    反映後我們在行政院內部討論勞基法的修正……

  80. 陳委員宜民

    你就向賴院長報告了,是不是?

  81. 陳主任委員美伶

    沒有。在與勞動部研擬草案過程當中,我們就把各商會的意見送給勞動部參考。

  82. 陳委員宜民

    謝謝。對過去氟派瑞查驗事件,美國、歐洲商會就表達不滿,甚至美國與歐洲商會要求我們要開放外籍白領等,現在歐洲商會又來要求我們廢除七休一,士可忍孰不可忍。你們領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為什麼外國商人一接觸,你們就腿軟了?

  83. 陳主任委員美伶

    不是這樣。

  84. 陳委員宜民

    不然是怎樣?

  85. 陳主任委員美伶

    外國人投資台灣,事實上對台灣有繳稅也有貢獻,他們在台灣生活,也都非常希望能有一個友善環境,所以每年都會提出白皮書給政府很多建議。

  86. 陳委員宜民

    部長,你們上週五到八點多才給我們資料,這就會影響我們助理的七休一。

  87. 林部長美珠

    應該不會這麼晚。

  88. 陳委員宜民

    為什麼這份報告這麼晚給?還是你給執政黨是很早,而給在野黨就很晚,我們晚上八點多才收到!

  89. 林部長美珠

    我們送給委員會。

  90. 陳委員宜民

    委員會是不是有大小眼?我們不知道,這可以再查。但是為什麼這份報告至今未公告在勞動部官方網站?

  91. 林部長美珠

    根據過去慣例,勞動部網站從未公布這樣的評估報告,這部法案也不是第一次修正。

  92. 陳委員宜民

    你的報告與今天要審查的法案有落差,你有提到的提案委員只有這些,蔣萬安委員的提案就國民黨黨團的版本,至於本席及李彥秀委員、黃昭順委員、林為洲委員的版本,你們都沒有評估,這是怎麼一回事?

  93. 林部長美珠

    因為您的版本比較新,所以我們……

  94. 陳委員宜民

    你說比較新,不新了!我們也是送進院會了,更別說怎麼會寫蔣萬安版,明明就是我們黨團版,我與李彥秀、黃昭順委員的版本、林為洲……

  95. 林部長美珠

    因為委員的部分比較晚提,所以我們來不及納入評估報告,但我們都一直注意委員的……

  96. 陳委員宜民

    所以還沒有評估,怎麼辦?

  97. 林部長美珠

    這部分委員如果有需要,我們再來討論。

  98. 陳委員宜民

    是不是可以再補評估資料?

  99. 林部長美珠

    對,在委員會討論,我想這部分……

  100. 陳委員宜民

    你們的報告提到很重要的一點,半數以上的勞工團體不支持,68%的勞工不支持調整休息日及特休假的規定,為什麼勞動部還要蠻幹?

  101. 林部長美珠

    的確在我走訪的過程當中,工會有不同意見,有人贊成不修,有人則贊成修,所以這次我才會提四不變,我們維持原則。但是因為有人要求,所以我們才會例外……

  102. 陳委員宜民

    四不變,但是你有四彈性!

  103. 林部長美珠

    所以我們才會例外採取彈性。

  104. 陳委員宜民

    可是你們的四彈性就讓四不變都變了!

  105. 林部長美珠

    因為依然有少數人認為原來太過於僵化,造成其權益受損,所以衛福部……

  106. 陳委員宜民

    這就是在唬弄勞工朋友,對不對?

  107. 林部長美珠

    絕對不是唬弄!這是我具體一對一,面對面的溝通。

  108. 陳委員宜民

    正常情況下是四不變,可是常常只要勞資協議之後,就是四大變!這就是最嚴重的問題,勞工朋友才會不贊成。

  109. 林部長美珠

    這部分在溝通過程當中,勞工朋友一直希望我們也能給予彈性。

  110. 陳委員宜民

    本席希望勞動部是為了多數勞工朋友,不要為了少數人,尤其是資方,來犧牲全國勞工的權益。之前也有委員關心過勞死的問題,過勞死真的很嚴重,過去這幾年,平均每11天就有一個勞工因為過勞而死,這可能還有低估的狀況。如果今天這部法通過,變成可以連續工作12天,本席在總質詢時已經問過陳時中部長,當時賴清德院長就站在旁邊,當時我詢問有沒有任何數據顯示,連續工作12天在醫學上會不會造成過勞?如果沒有數字就必須調查,所以拜託一下,既然今天衛福部有長官在這邊,請你們一定要有計畫,如果要有四週彈性工時,即可連續工作12天,現在開始必須要有個研究計畫來進行大數據分析,等到你們公告六個月後、開始實施之前,實施前的這段時間就是你的對照組,實施之後就是開始用新法的時候,可以連續工作12天,比照現在七休一的情況下,如果過勞人數增加,一年後是不是可以提出檢討?

  111. 主席

    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112. 薛次長瑞元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可以來安排。

  113. 陳委員宜民

    謝謝。最後本席還是建議應該先公聽再審查,而且我堅決認為勞動部及國發會不要老是都聽外國勢力來介入我國的政策,應站在本國勞工這一邊。請經濟部促進台灣經濟的發展,而不是造成更多我國的菁英出走,不要為了少數人來犧牲全國勞工權益。剛剛薛次長也同意,實施一年後全面檢討過勞的狀況,並提出完整報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宜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