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有四週彈性工時,即可連續工作12天,現在開始必須要有個研究計畫來進行大數據分析,等到你們公告六個月後、開始實施之前,實施前的這段時間就是你的對照組,實施之後就是開始用新法的時候,可以連續工作12天,比照現在七休一的情況下,如果過勞人數增加,一年後是不是可以提出檢討?」
要求衛福部針對修法開放連續工作12天規劃大數據分析研究,以實施前的七休一情況為對照,比較實施後的過勞人數,若人數增加,應在實施一年後提出檢討。
陳宜民・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主張漏掉「如果過勞人數增加」才提出檢討的條件,應予保留。
- 原始版本要求衛福部就開放可連續工作12天提出大數據分析研究計畫,以實施前為對照組,實施一年後比較過勞人數並提出檢討
- AI 審核・發布要求衛福部針對修法開放連續工作12天規劃大數據分析研究,以實施前的七休一情況為對照,比較實施後的過勞人數,若人數增加,應在實施一年後提出檢討。理由:原主張漏掉「如果過勞人數增加」才提出檢討的條件,應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