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質疑這次勞基法修法將包括縮短輪班休息間隔11小時在內的幾個關鍵議題推給工會及勞資會議的做法,認為在工會組織率很低且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有諸多問題下,應先提高工會組成率、由勞動部提出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時程並強化勞工參與權與話語權之後,再討論要不要修法「這次勞基法修法要將這幾個關鍵議題推給工會及勞資會議,但是工會的組織率很低,勞資會議又有上述問題,因此,我具體建議,我們要提高工會組成率及勞動部要提出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修正時程,之後我們再討論要不要修勞基法,等強化勞工的參與權、話語權之後,我們再討論這個修法」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這次勞基法修法不應匆忙通過,要求更加慎重並廣聽大家意見,避免重蹈去年修法不到一年又再修的覆轍「所以「欲速則不達」,我們這次要再修是沒有問題,知道哪裡不對就來修,但是何必這麼急?應該廣聽大家的意見。」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這次勞基法修法將包括延長工時帳戶在內的幾個關鍵議題推給工會及勞資會議的做法,認為在工會組織率很低且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有諸多問題下,應先提高工會組成率、由勞動部提出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時程並強化勞工參與權與話語權之後,再討論要不要修法「這次勞基法修法要將這幾個關鍵議題推給工會及勞資會議,但是工會的組織率很低,勞資會議又有上述問題,因此,我具體建議,我們要提高工會組成率及勞動部要提出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修正時程,之後我們再討論要不要修勞基法,等強化勞工的參與權、話語權之後,我們再討論這個修法」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這次勞基法修法將包括放寬7休1限制在內的幾個關鍵議題推給工會及勞資會議的做法,認為在工會組織率很低且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有諸多問題下,應先提高工會組成率、由勞動部提出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時程並強化勞工參與權與話語權之後,再討論要不要修法「這次勞基法修法要將這幾個關鍵議題推給工會及勞資會議,但是工會的組織率很低,勞資會議又有上述問題,因此,我具體建議,我們要提高工會組成率及勞動部要提出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修正時程,之後我們再討論要不要修勞基法,等強化勞工的參與權、話語權之後,我們再討論這個修法」發言紀錄
- 徐委員志榮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早上接近中午時,我在座位上看到「勞資立場對立」這個報紙標題,事實上,勞方我待過,資方我也待過,看到這些字時,我感到實在很悲哀!我覺得勞資是一體的,大家是同一條船上的人,沒有勞焉有資,同樣的,沒有資焉有勞。
剛剛聽過幾位前輩的發言之後,發覺大家大概有一些共識,關於這次勞基法再次修法,我也簡單講幾點,第一個,除加強勞檢能力提升之外,還有下列事項要注意,剛才理事長講過,這次修法重點是放寬7休1限制、延長工時帳戶、縮短輪班休息間隔11小時,這三個修法重點都在勞資會議,但是現行勞資會議的實施辦法是103年制定,其中存在幾個問題,其一,沒有罰則,即使公司不召開勞資會議,行政部門也沒輒!其二,沒有明確規範會議紀錄,所以會議紀錄不須送地方政府或勞工局備查,其三,會議紀錄只給出席者和列席者,所以大部分員工都不知開會內容,其四,辦法規定至少每三個月要舉辦一次勞資會議,但是很少公司會按規定召開會議,其五,全國只有13%事業單位有勞資會議,比例過低等等。
這次勞基法修法要將這幾個關鍵議題推給工會及勞資會議,但是工會的組織率很低,勞資會議又有上述問題,因此,我具體建議,我們要提高工會組成率及勞動部要提出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修正時程,之後我們再討論要不要修勞基法,等強化勞工的參與權、話語權之後,我們再討論這個修法,而且我也不知這個修法到底有沒有站在勞基法第一條所稱─站在勞工這一面,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等等,這要打一個很大的問號。
此外,大家一直在問急什麼?我也真的不知在急什麼,但是我們要講,你們不要急,為何不要急?因為你已經急了一次,就在這個場地,不到一年前,當初是怎麼過的?吵吵鬧鬧是有的吧!有沒有打架我忘記了,但是也有人哭吧!這樣匆匆忙忙通過,還不到一年的時間。當然,有地方要修改,我們沒有話講,我也知道部長在賴院長還沒有拍板時,他在委員會中,從頭到尾沒有鬆口過要修勞基法,他只是說要多聽地方意見,有需要時才修。
我現在講的第三點就是,去年剛修,不到一年又要再修,這次匆匆忙忙又再修的話,大家將心比心,一年後就算是有問題,面子也拉不下來,不可能再修了。所以這次是不是要更慎重?推出來後如果有問題,還有誰有面子再修?絕對不可能再修了,這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嘛!所以「欲速則不達」,我們這次要再修是沒有問題,知道哪裡不對就來修,但是何必這麼急?應該廣聽大家的意見。早上看到報紙,柯總召說下禮拜出委員會,一個月的時間,有哪裡要修正的,在院會裡修正。奇怪了,誰知道你要修什麼?誰知道你會不會修?誰知道你要修哪一條、哪一點?你要修的話,何不在院版中就把大家意見融合在裡面,讓大家可以接受?誰知道一個月的時間裡,院會裡面要修什麼、又會不會修?這都是一個大問題。所以建請政府慎慎重重,不要重蹈覆轍,前車之鑒,應以為鏡。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徐志榮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