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完成三讀─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認為平復司法正義要去做,但真相有待發掘。「我覺得平復司法正義這件事要去做,但是真相有待發掘。」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政府應該開放應用政治檔案,且時代力量版本第二項的內容已規劃在促轉條例草案修正動議第十八條第六項中。「他們的修正動議告訴大家,政府應該開放應用這些政治檔案。我們想告訴時代力量的朋友,基本上民進黨也是同意這樣的修法,我們把它定在修正動議第十八條第六項,所以你們第二項的內容我們已經有規劃在這部草案中。」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透過上個月通過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把景美園區及綠島園區作為未來不義遺址的重要地點。「在上個月通過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我們希望把景美園區及綠島園區作為未來不義遺址的重要地點」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是否進行進一步的除垢,需要更大的社會溝通以及考量未來如何包容所有層次的問題,未來再來進行。「是否要進行進一步的除垢?我們需要更大的社會溝通以及未來如何包容所有層次的問題,所以這部分我覺得是未來可以再來進行的。」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依促轉條例蒐集所有相關的政治檔案並說明當時發生什麼事,因為只有發現真相才會有和解。「接下來政治檔案的部分,促轉條例要去蒐集所有相關的檔案,而且告訴大家當時發生什麼事,因為只有發現真相,才會有和解。」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三讀通過之後,未來還要處理政治檔案法。「當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今天可以順利三讀通過之後,未來也還是要處理政治檔案法。」

發言紀錄

  1. 蔡委員易餘

    (15時32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在講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其中很重要的是關於政治檔案,也就是我們要知道過去歷史的真相。臺灣在處理轉型正義的過程中,最遺憾的是,當時被迫害的這些人,他們在漫長的等待中,一直沒辦法進入真實的轉型正義。不管是德國在檢討納粹時期或是韓國在檢討光州事件,甚至最近烏克蘭在進行轉型正義的時候,都不會像臺灣從過去到現在已經隔了超過40年的時間。不管是228事件,甚至是歷經38年又40天的白色恐怖時期,或是過去清鄉的時候,大家都知道這樣的一段歷史,但是這樣的歷史卻永遠找不到相關的政治檔案、相關的司法審判檔案,去告訴大家當時到底由誰做了什麼樣的決策,或是由誰做了什麼樣的處置。

  2. 所以促進轉型正義是一種框架式立法,當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今天可以順利三讀通過之後,未來也還是要處理政治檔案法。如同促轉條例通過之前,在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處置作為中,我們對黨產做了處置。在上個月通過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我們希望把景美園區及綠島園區作為未來不義遺址的重要地點,接下來政治檔案的部分,促轉條例要去蒐集所有相關的檔案,而且告訴大家當時發生什麼事,因為只有發現真相,才會有和解。

  3. 當然,時代力量有提出另外的版本,他們的修正動議告訴大家,政府應該開放應用這些政治檔案。我們想告訴時代力量的朋友,基本上民進黨也是同意這樣的修法,我們把它定在修正動議第十八條第六項,所以你們第二項的內容我們已經有規劃在這部草案中。至於規劃清查人員除垢這件事,我覺得平復司法正義這件事要去做,但是真相有待發掘。是否要進行進一步的除垢?我們需要更大的社會溝通以及未來如何包容所有層次的問題,所以這部分我覺得是未來可以再來進行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蔡易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