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完成三讀─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條例處理的是自己政府對自己人民權利、生命財產的不正當壓迫,因此其處理範圍與對象應清楚界定,慰安婦及台籍老兵等其他國家帶來苦難的部分另行處理,今天先處理促轉條例就好「可是促轉條例是我們自己的政府,面對我們自己的人民,對他的權利、生命財產給予不正當的壓迫,以及強取豪奪,甚至犧牲生命。所以我們今天對於促轉條例處理的範圍跟處理的對象應該清楚界定,其他包括慰安婦及台籍老兵也一定要處理,我們也呼籲政府應該嚴肅面對其他國家為我國人民所帶來苦難,也要一起處理;但是今天先處理促轉條例就好」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偉哲

    (9時26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要審議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是一個歷史的創舉,但它並不是第一個!過去在民國89年的時候處理過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民國95年的時候就處理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也曾經處理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它原先是補償後來改成賠償。這些都是過去在國民黨執政,或者是國民黨在立法院多數的時期,在那個時候的氛圍、那個時候的立法院結構,我們都能面對歷史。現在已經2017年了,十幾年前的時候都能夠面對二二八事件、戒嚴時期及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這些案件,我們現在只是把面對的角度更擴大,提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這事當然非常難,但它不是歷史上的創舉或唯一,難道說大家真的沒有辦法面對?所以,我覺得今天當然是歷史性的時刻,我們希望不管藍、不管綠,都能夠放下所謂的結構及意識形態,誠實的面對歷史,來處理這個條例。

  2. 有人說慰安婦及台籍老兵也應該納入,其實這都是這個社會應該要面對的,不過慰安婦跟台籍老兵都是日治時期,是日本佔領台灣時所發生的事情,那個時候台灣人所面對的一些不公平的對待,這並不是我們的政府要賠償,應該是我們的政府對外去爭取,向其他的國家提出要求,就像韓國面對日本一樣。可是促轉條例是我們自己的政府,面對我們自己的人民,對他的權利、生命財產給予不正當的壓迫,以及強取豪奪,甚至犧牲生命。所以我們今天對於促轉條例處理的範圍跟處理的對象應該清楚界定,其他包括慰安婦及台籍老兵也一定要處理,我們也呼籲政府應該嚴肅面對其他國家為我國人民所帶來苦難,也要一起處理;但是今天先處理促轉條例就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偉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