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完成三讀─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應與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分開處理,先完成威權時期轉型正義的立法,再繼續推動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因為兩者是性質完全不同的歷史傷口,相互糾結只會拖延立法腳步「因為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歷史傷口應該要一一清創,而不是彼此拉扯。 唯有今天,我們才可以用理性的態度及堅定的腳步,先處理了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我們才可以清理戰場,繼續地大步向前,才可以繼續推動屬於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

發言紀錄

  1. 段委員宜康

    (9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是立法院這一屆第1會期,由我擔任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的時候完成初審,從4月21日第一次報告、詢答、開始審查,並在兩個月的時間召開五次公聽會,才完成初審。

  2. 一開始,促進轉型條例就和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相互糾結,對各黨團和許多委員同仁們推動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所花的心力、認真的動機,我們表示感佩!但是轉型正義和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從頭開始就相互糾結,所造成的結果是彼此拖延立法的腳步,因為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歷史傷口應該要一一清創,而不是彼此拉扯。

  3. 唯有今天,我們才可以用理性的態度及堅定的腳步,先處理了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我們才可以清理戰場,繼續地大步向前,才可以繼續推動屬於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所以,我們衷心的期盼所有的黨團及每位委員同仁可以用理性的態度、真誠面對歷史這樣一個真誠的態度,來處理所有台灣人民應該要還給台灣人民的轉型正義,我們今天就要完成這個歷史的任務。謝謝各位。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段宜康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