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反對降低加班費,認為加班費非常重要,不能再往下修正「因此,大家看加班費是多麼重要,怎麼可以再往下修正呢!!」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必須要有好的評估報告,弄清楚哪些地方修正後就回不去、會讓加班時數增加而薪資與加班費沒有增加,不要亂修以免越修越倒退「換句話說,我們必須要有好的評估報告,讓我們知道哪些地方修正後就回不去了,就會讓我們的加班時數增加,而薪資與加班費沒有增加,有哪些不應該修正,修正後就會有問題,有哪些應該修正。」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年度未休畢的特休假可遞延1年,但在未結清前不得終止勞資關係「第三,年度未休畢特休假可遞延1年,但未結清前不得終止勞資的關係,也就是本席所提出的防止惡老闆的法案。」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應按實際工作時數二倍計算薪資並於事後補假休息,絕對不能倒退修法「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其薪資按實際工作時數二倍計算,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勞基法修法一定要辦公聽會,主張北中南東都應該辦公聽會才是正道「所以本席覺得公聽會是一定要辦,而且我也呼應剛才徐榛蔚委員所提的意見,北中南東都應該辦公聽會才是正道」發言紀錄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先處理座位問題啦!沒位子坐要怎麼開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沒地方坐,開什麼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現場哪裡有30個座位嗎?你這個主席怎麼當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我是委員,為什麼不能講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尋找個鬼啊!什麼空間?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這樣根本看不見,你在做什麼事情啊?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排定的議程是修正勞動基準法,在此本席代表全國勞工聯盟總會理事長說明,因為他們前天才開完全國的會議,他們有三個建議,但因為今天要修正此法,他們又是全國勞工聯盟的代表,所以我代表他們說明一下。他們開會的決議是:第一,反對七休一全面鬆綁,必須落實週休二日;第二,輪班間隔必須明定11小時,不能勞資協商;第三,年度未休畢特休假可遞延1年,但未結清前不得終止勞資的關係,也就是本席所提出的防止惡老闆的法案。
就程序問題我要說明,我們強調的是「委員會中心主義」,這也是之前執政黨在野時一直強調的,希望今天我們在逐條討論時能好好地討論,而且請各位委員一定要聽進去昨天在公聽會時各個團體的訴求,不要再一意孤行,再次發生像去年一例一休修法時的狀況。很遺憾的是昨天六大資方團體沒有派人到場,昨天只有一個小英後援會的代表,彰化縣活力旺企業協會榮譽理事長蕭明仁在會場上亂講話,他說「哪裡有過勞死?我跟你講,幾乎沒有,如果有過勞死,他可能本身就有病。」
根據勞保局的統計資料顯示,從2011年到2015年間就有163個勞工過勞死,而且這個數字還有低估的狀況,因為只要定義改變就有低估的狀況,更不用講國際勞工組織在1921年就已經規範要七休一,所以本席要求在場各位委員必須好好地聽進去昨天公聽會所有代表的意見。昨天公聽會的所有紀錄都已經出爐了,甚至交大一位邱姓助理研究員接受勞動部的委託做台灣彈性工時調查2016年的研究計畫顯示,台灣根本沒有彈性工時的條件!如果沒有這個條件,什麼事情都用彈性來處理就會造成過勞死,所以我們今天要注意這一點。
從預防醫學的角度來看,本人過去曾經擔任6年台灣預防醫學學會的理事長,我們今天真的要重視這一點。主席也是醫師,過勞死是會發生的,就在上個會期我們在修法時,還有一位葉醫師因為過勞而幾乎變成植物人,坐著輪椅到9樓公聽會現場現身說法,所以不要忽視過勞死的問題,希望今天大家能夠好好地、平心靜氣地一起來修這個法,不要重蹈去年的覆轍。
最後我要說的是,民進黨披著左派的大衣,現出了右派的原形,辜負選民的期待。良好的投資環境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我們都認同生命的價值,這個可貴的普世價值,當天秤的另外一端所付出的代價是全國勞工朋友的健康,當討論的議題是建構在人命的安危上時,難道我們不應該拉高我們的原則,嚴格地檢視現在要修法的狀況嗎?希望不要修法之後,台灣的勞動條件倒退30年,希望這個修法不要越修越退步!以上,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主席也是鸚鵡啊!一直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你都不會處理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你都不會處理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星期一你有當一個好主席好好處理嗎?星期一你有好好處理嗎?你可以動用警察權,你也沒有處理啊!徐永明都有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你會不會當這個主席啊!你到底會不會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主席,拜託一下好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是你們啦!怎麼會講我們呢?大綠小綠套好招,怎麼會講我們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那個是官員發言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你是主席,你怎麼把你該處理的問題丟在我們身上呢?你把你的問題丟給我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他有什麼資格現在發言?這是什麼程序發言?怎麼會輪到你?要按照順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主席是怎麼做的?程序發言怎麼會輪到他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同仁。昨天公聽會我特別聽到蔡英文後援總會榮譽會長講的那一段話,林美珠部長就在現場聽到他的發言,我不知道你還可以相信所有台灣的老闆都是一個好老闆嗎?如果雇主看不到勞工的苦難,這是台灣的悲哀!但是,身為一位勞動部部長,過去長期支持勞工團體的民進黨,如果不知道勞基法如此修法將會倒退回30年的話,那麼更是民進黨接下來要面對所有將近900萬名勞工的譴責,也更是家庭功能嚴重的崩壞,民進黨要負起最大的責任。因為我看到一年修改兩次的勞基法,上次修法我們還討論了兩天兩夜,今天又是同樣的狀況,我要請問柯總召,上次我們修改勞基法的時候,朝野各黨派都有提出很多的版本,我希望今天我們還是一樣很認真的討論。國民黨提出5個版本,當然還有其他委員也表示有提出其他的修正版本,在這一、兩天經過大家激烈討論之後,有沒有機會做成決議?還是今天的討論只是過場,最後交付朝野協商,抑或是變成民進黨自己決定的版本一字不改的送出本委員會,所以我要請問主席這件事情。今天我們很認真的在討論勞基法,到目前為止,國民黨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聯席會議中,我們討論了5個版本,我們到底要不要表決?還是到最後我們所有的版本是不表決就直接送出去?所有的勞工團體都在看,各政黨對勞工的態度是什麼,我不希望我們經過充分討論之後,最後是一字不改或不表決的情況之下,所有條文統統送出本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勞基法的修法,代表每個政黨的核心價值,我不知道現今民進黨的勞工政策是不是整個都轉變了?這點我不予以批評。我們從正在立法院外抗爭的勞工景象,就可以看得非常的清楚,在這次修法的過程中,我不知道民進黨自己還走不走得下去?請你們看看立法院外面的勞工、看看實況轉播,這樣的修法方向是你們可以接受的嗎?我只看到民進黨的傲慢、「軟土深掘」。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表決的結果,就是民進黨再用人數的優勢霸凌所有的少數黨,這是我所不能夠接受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好。最後,我要再次提醒林美珠部長,我堅決反對,無論最後我們採用什麼的條文通過勞基法,也無論民進黨用什麼樣的暴力方式通過修法,如果勞基法在通過之前,你沒有辦法具體的承諾我,勞檢必須達到一定的人數,包括臺灣的工會也沒有辦法達到一定的比例,這個法條的實施,正是對於勞工嚴重的侵害,所以我必須要提醒你,雖然我不知道未來法案會如何通過修正,但是如果在沒有我方才所提出的兩項前提:勞檢達到一定的比例與臺灣的工會至少要達到一定的比例之前,本席認為新法要實施,所有的彈性都是在欺騙勞工,我只看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請主席解釋,今天的條文到底會怎麼處理?全部都送出去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可是我們是衛環委員會的委員,那是我們的提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下)趕快處理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到底要不要處理?講清楚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一開始你說不處理的!不然你就先道歉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你先跟我們委員道歉啊!你當個主席跩什麼!當主席要有點良心,不要這樣子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同仁。主席,因為5個條文當中包括勞動部目前提出來的版本,個別委員與國民黨的黨版都有很大的差異性,每個委員之間又有一些小小的差異性在,今天既然是一年之內第二次修改勞基法,我覺得每一個政黨都應該對自己的版本條文負責,我們也認為,如果今天真的要好好實質做審查,最後每個條文大家的立場是什麼?我也非常希望有一個很明確的結果。所以第一,大家都可以從好好的辯論當中、好好逐條嚴審的過程當中,把自己的理念和政黨立場表態得更清楚。我也希望主席不要限制發言只有一次,因為很多條文的立場大家舉各自不同的例子,有時候也要讓我們有機會第二次再上臺發言,所以我還是希望主席,我們今天沒有任何要杯葛的立場,只希望針對上一次修法民進黨粗暴地通過之後,要記取之前的教訓,我們好好地討論。主席,這件事情我還是希望可以有明確地裁示,要不然就來表決。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你們人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你們有幾個人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你自己想想看你們有幾個人發言!你們也只有4個啊!要我點名出來嗎?就是鍾孔炤委員、林淑芬委員、劉建國委員,這3個。黃偉哲才講個2分鐘。你們的人數比我們多1倍,才4個人講話,你還敢講我們!你也「差不多一點」,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同仁。針對剛剛柯總召的講法,本席不予認同。不要忘記,禮拜一衛環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的審查,國民黨有9個委員,民進黨是19個委員耶!結果我們有4個人講話,而你們也是4個人啦!這樣子符合比例嗎?你們的人數是我們的兩倍,你們只有4個人上台講話,其他的都是提出書面質詢,書面質詢的資料在哪裡我們看不到。而且那個時候我沒有上台講,因為都限制我們的時間,你們的林淑芬委員最後才講,你們有沒有限制他的時間?你們讓他一直講、一直講,甚至林淑芬委員希望有第二輪發言,你們有沒有答應讓他第二輪發言?也不讓他第二輪發言。他講完走出去的時候,甚至你們副秘書長何佩珊還跟他講:「林淑芬,你夠了!」行政院自己的人在那邊盯場,對你們自己的委員講「夠了」,這其實是非常奇怪的狀態,我都不想講了。今天你們為什麼不能讓我們充分地發言?不過就是5條條文,當然要充分發言。
柯總召,你不要忘記了,去年晚上9點多我們審查到最後的時候,我問郭芳煜部長說行政院的版本在哪裡,他看著你,是你從口袋裡面把版本拿出來交給我,然後我說上面沒簽名,你還馬上搶過去簽了名後再丟回來給我,那時候你的態度之傲慢哪!因為版本在你的手裡,不是在行政院郭芳煜部長的手裡!你們黨團的版本是在你的手裡,你主導一個修法,結果修成這個樣子,你應該要負責任!我們今天不過是要求大家能好好地發言、細緻地來修法,請你不要再阻撓這一次的修法,請你用用你的腦袋瓜、好好來協助,讓這次的修法能夠修得比較像個樣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有異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有異議。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我們要充分討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贊成或反對,你現在是修正我們的提議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不是修正我們的提議,你要再提一個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限制發言,民進黨在急什麼啊?急著送給資方大禮,12月一定要通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快點宣布!包括他自己也要算在內啦!主席,你不要那麼丟臉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下)我們10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表決已經結束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上)主席,公正一點可以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下)輸了就輸了,剛剛主秘寫的這一張……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上)還要算人數?拜託一下好不好?表決結果:出席委員24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9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下)現在連表決的人數都要公文,調帶子啦!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上)我們是不是第2案也開始進行表決?第2案、第3案、第4案一起進行表決可以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下)主秘,你們議事人員要公正啊!調錄音帶!調錄音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下)現在沒有重付表決這件事情,開始計票,哪來的重付表決?柯總召,不要玩議事規則,表決到現在已經要宣告了,沒有這樣的啦!柯總召!已經表決結束,已經計算人數,你們根本沒有在結束之前提重付表決,沒有這種事情,只是一個討論的次數,民進黨你們要這麼「鴨霸」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上)我們剛剛已經有提到下一案了,我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上)下一案我們剛剛已經有提案,表決就是要一案一案的表決,不是……
-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上)民進黨輸不起!民進黨都是希望表決到他們滿意為止,跟蔡英文如出一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上)委員會從來沒有限制討論的次數,今天如果要好好地討論,為什麼要限制法條討論的次數?民進黨在急什麼?民進黨在害怕什麼?一年修兩次的勞基法,民進黨難道不敢替自己的行政院來背書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同仁。我必須要提醒主席,現在的會議狀態是休息,我們現在處理的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現在的會議狀態是休息,我擔心的是,我們每一位同仁的發言、每一個臨時提案,對於接下來修法的程序和完備都非常重要,所以我務必清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蔣萬安委員和我們的臨時提案最主要的目的,一定要納進去後續的會議紀錄裡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主席,我要再補充說明。昨天的公聽會其實有機會邀請到所有職業行業類別來公聽會發表自己的想法,以及接下來全面開放七休一,對於整個台灣產業的影響,包括對於勞工的影響為何,我覺得沒有機會讓台灣所有的行業進來,國民黨只要求再加開兩場的公聽會,讓未來修法的方向能夠兼顧到大家的聲音,民進黨要不要再思考一下?我現在是很和緩的告訴你們,不要忘記前車之鑒,這次開放七修一是家庭功能全面的崩解、破壞,連續上班12天,小孩放假時看不到爸爸媽媽,這對於整體台灣社會是多大的影響?民進黨非常諷刺,一方面講少子化,要想辦法鼓勵國人多生小孩,但是同時又要所有的勞工連續上班12天,這不是互相矛盾嗎?因此我們再次強調,在沒有機會讓所有勞工職業類別能好好發表,讓大家可以了解七休一全面放寬對於所有產業的影響之前,我認為我們的修法可能有欠完備,也因此我認為要再加開1、2場公聽會,讓所有職業類別的勞工團體都有機會進來發表他們的意見,以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我們現在就是在說明啊!這是針對提案的討論啊!我們是針對提案做討論,你們有什麼意見嗎?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我們當然就是可以發表。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提案,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公聽會到底有沒有充分邀請所有的代表,尤其是昨天的公聽會,六大資方團體,完全沒有人代表出席,出席的反而是小英後援會的會長,這是很奇怪、很荒謬的狀況,更不要講代表勞方的全國勞工聯盟總會也是只有在前天中午緊急開會,因為行政院版本那麼晚才出來,他們在禮拜一開會時也提出了三個重要的訴求,可是他們沒辦法也沒被邀請在昨天的公聽會裡做充分的表達,全國勞工聯盟總會前理事長侯彩鳳委員特別打電話給我,希望你們在南部至少要開一個公聽會,南部廣大勞工朋友的心聲應該被聽見。所以本席覺得公聽會是一定要辦,而且我也呼應剛才徐榛蔚委員所提的意見,北中南東都應該辦公聽會才是正道,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下)大體討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經過之前的表決,今天的逐條討論發言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我相信今天討論絕對會不充分,一例一休這個沒有經過充分討論的案子,甚至只有一場公聽會的案子,國民黨以前服貿開了20多場公聽會都沒有辦法取得社會共識,一例一休這個案子居然不到一個月就要出委員會了,本席是相當的佩服。
以下是本席從網路上看到的例子,提供給各位委員參考。標題是「讓喜歡加班的工人加班?昇陽光電活生生的例子」,內容則為「新竹縣湖口工業區的昇陽光電公司,把53名工人叫進房間,叫他們『同意』從做二休二改為做四休二(加班時數大幅增加),這像是政府所謂的勞資『協商』吧?但,工人不同意,結果資方就把工人統統解僱了。這算哪門子的協商?人家資方把槍放在桌子上,叫你同意(名為「協商」),你不同意,人家都開槍射殺了。而且是大量屠殺(大量解僱)。這就是靠向資本家的蔡政府喜歡強調『協商』的原因。政府這次修勞基法的重要的藉口是,讓資方更有彈性,讓喜歡加班的工人可以加班,並強調『協商』。事實上,當資方有了更多的『要求工人加班』的權限之後,不想加班的工人的下場,將會更慘。而『喜歡』加班的工人,其實處境也不會變好。喜歡加班的工人,資方不一定會讓你加班,因為資方不會閒著沒事配合你,讓你工人賺加班費。全台全面性的加班時數增加,薪資和加班費就會有下降的傾向,結果,你的薪資也不會增加。否則,要解決臺灣的低薪問題,豈不是全面開放工人加班上限到每月200小時,就行了嗎?昇陽光電的案子,不僅是牽涉到加班,也牽涉到不合理的輪班制度的問題。兩者都涉及到工人的過勞問題。可是工人竟然沒有選擇權。也許政府會說,你也可以選擇不做(被解僱)啊!但,這不叫選擇權。就像政府不能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然後說,你可以選擇不說,也可以選擇說了以後去坐牢。昇陽光電立即撤回解僱,回復原狀!蔡賴政府立即撤回勞基法改惡!」最後這二句就是網路上工人的訴求。
另外,由於本條文加班費的降低,並可能將吃掉勞工的特休,直接關係到雇主是否會提升要求勞工加班的機率與要求勞工加班的成本。昨天民進黨邀請的資方代表─彰化縣小英後援會主席宣稱臺灣沒有人過勞死,我在這裡要唸一則2014年9月23日的聯合報新聞,該新聞內容為「年僅30歲工程師謝銘鴻,在熬夜加班後,疑似過勞死,目前還在追查中。他的猝死租屋處,電腦畫面停格在查詢『桃園縣十大死因』,家屬質疑超時加班導致過勞死。謝的同事在檢警調查時表示,公司加班是常態,謝曾感冒又連續好幾天加班,星期天就沒接電話,懷疑週日就暴斃。檢察官決定明天剖驗,並要求宏達電交出謝加班資料及近一個月來進出門禁刷卡紀錄。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表示,將啟動『疑似過勞認定機制』,由北區檢查所調查。桃園縣政府今天將調查出勤與工作狀況。謝銘鴻猝死,宏達電許多員工在網站上默哀,有人說『我們是不是應該要站起來呢?HTC股價破千是用寶貴生命換來的。』宏達電對謝銘鴻猝死感到遺憾與惋惜,表示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事宜,未來將防止員工過度投入工作,但未提『過勞死』。」
就像今天早上本席所談到的,根據勞委會的統計,從2011年到2015年,全國有超過130多位勞工朋友過勞死,但是林部長在接受媒體訪問時都支吾其詞,不願意承認這件事情,但這件事情是一直在發生中,平均每11天就有一位勞工過勞死,而且這個數字是有低估的狀態。
該則新聞內容還提到「謝的家人表示,兒子常加班,只好在公司附近租屋住;生前沒有重大疾病和心血管病史,僅上月下旬曾感冒就診,除此之外無異樣,懷疑宏達電要求超時加班,造成過勞死,要求檢方查明還兒子公道。謝銘鴻的生日是二月十四日情人節,是台南一中、中山大學、交大電信所畢業的高材生。過去曾任職奇美通訊員工,在奇美遭鴻海併購後,才北上前往宏達電任職,主要負責手機射頻技術研發。謝的友人指出,他身高一百八十七公分,平常看不出有異狀,上週六還到公司熬夜加班,直到周日凌晨三點零四分還在臉書上留言。他最後在臉書的留言,都是談工作的難題。這名員工疑似過勞死當天,正好是宏達電股價登上一千元。」
請大家仔細思考,誰說臺灣沒有過勞死,如果這次法律修正通過後,過勞死可能都會發生在你、我、親友及小孩的身上,我們的子子孫孫都有可能因為這部修惡的法而受害,全臺灣每個人都可能受害!所以我在此要求大家仔細深思。
接下來我再唸一篇今天的新聞,這是日本共同社的新聞,標題是「IMF重視"過勞死"問題建議日本控制加班」,新聞內容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21日公佈的日本勞動環境相關建議中,重視不絕於後的"過勞死"問題,要求控制加班。這份建議稱,日本正式員工存在被頻繁要求超長時間工作卻拿不到加班費的情況,還介紹稱過度工作致死的情況稱為"KAROSHI(過勞死)"。建議指出,若加班情況有所減少,丈夫可以將時間更多地用在育兒和家務上,妻子就無需因生子而辭職。還分析稱,若丈夫在家的時間增加,可能會促進妻子生二胎的意願。該建議介紹推算結果稱,日本人口到2025年將減少約400萬人。呼籲創造使女性易於工作及生子的社會環境,會有助於確保呈減少趨勢的勞動力。」
臺灣也有少子化問題,我們今天要修正的勞基法,也可能間接影響到我們的國力,少子化是國安議題。就連過勞大…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陳宜民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陳宜民
臺灣也有少子化問題,我們今天要修正的勞基法,也可能間接影響到我們的國力,少子化是國安議題。就連過勞大國的日本都已經意識到這個現象,而且在逐漸改善中,結果臺灣卻是走回頭路,降低加班費,全面提高加班時數,我們加班費的計算方式現行已經落後其他國家,現在修法還要降得更低。本席在此要再提醒一次今天的召委及在座的每一位執政黨委員,你們不要背叛全國勞工,請拜託放全國勞工一條生路,也是放你們的孩子一條生路。
- 陳宜民
我們仔細地檢討目前勞基法關於加班費的計算方式,臺灣的算法是月薪除以240(這是勞動部試算網站算法,一個月30天,每天8小時),但其他國家勞工算法是怎麼計算呢?多半都是用180上下的法定工時或實際工時來計算的,例如新加坡的算法相當於月薪資除以190.67,加給1.5倍,這樣算出來的結果是比較合理的。美國的算法相當於月薪資除以171.4,加給1.1倍到1.5倍,這是用年薪除2087(這數字從每周40工時算出來的,40/7*365.25)。至於中國大陸的算法相當於月薪除以174,加給1.5倍到3倍,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日本算法相當於月薪除以163.3,加給1.25倍到1.6倍,是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這邊以一年假日120天,一天工作8小時計算。
- 陳宜民
以上的加給條件不同,因為有些是深夜或假日,但相同的都是以法定工時或實際工時來計算。我們加班費的加給是前二小時1.33倍,後二小時1.67倍,但是國外算法在還沒加給就超過我們加給1.33倍了,加班二小時比原本平均時薪還便宜,這是臺灣現在修法修成的狀況,難怪老闆這麼愛叫勞工加班。本來就已經比其他國家低的加班費,執政黨這次修法還要讓它更低,如果這不是欺騙,那甚麼是欺騙?
- 陳宜民
在此,本席唸一則今天經濟日報的新聞,標題是「一例一休奏效主計總處:1至9月加班費年增7%」,其內容為「政府欲修正勞基法、增加彈性,不過主計總處今發布9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結果顯示,勞基法新制『一例一休』今年以來還是有一定成果,1至9月加班工時年減0.3小時、同期間加班費年增7.15%。」我認為這是很實際的數字,當然有可能被低估。該則新聞內容還提到「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表示,加班單位成本增加,可以看出是一例一休的政策效應結果。今年1至9月加班工時平均為7.9小時,較上年同期減少0.3小時;同期間加班費平均為1,694元,較上年同期增加7.15%,多了113元。」增加7.15%,不過就是多了113元,可能連一碗牛肉麵都沒有辦法買到。因此,大家看加班費是多麼重要,怎麼可以再往下修正呢!!
- 陳宜民
另外,我再唸一則11月20日聯合晚報的新聞,標題是「1例1休/勞動部調查:6成勞工加班費減少想兼差」,該報導之內容為「朝野為了一例一休是否修法吵翻天,根據勞動部調查,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後,有60.3%勞工因休息日加班機會減少而想兼職增加收入。
- 陳宜民
根據勞動部向立院提出的『勞基法周休二日新制施行及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影響評估』報告,一例一休新制上路至今,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住宿餐飲業、及批發零售業等,受僱勞工平均加班費成長逾二成。勞動部並引述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指出,今年前8月,工業及服務業平均每人每月總薪資增加2.41%,加班費增加7.41%,正常工時減少1.4%,加班工時減少0.2%。若觀察各行業,勞動部指出,今年前8月加班費增加20%以上行業包括: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住宿餐飲業、及批發零售業。但醫療保健、不動產業、其他服務業、藝術娛樂休閒服務業等加班費則呈負成長。」
- 陳宜民
從勞動部的調查顯示,有6成勞工因休息日加班機會減少而想兼職增加收入。但在今年9月8日總統府召開記者會時,宣稱失業率降低、加班費創新高是新政策加乘效果。發言人林鶴鳴說,在新的政策施行後,以5月份為例,失業率是過去2年來最低,而第一季勞工的加班費也是過去以來最高,他相信這些都是新政策實施之後的加乘效果。本席在此要說,如果新政策有造成這些效果,就不要再修法,而新政策所造成的傷害,就要好好去修正。換句話說,我們必須要有好的評估報告,讓我們知道哪些地方修正後就回不去了,就會讓我們的加班時數增加,而薪資與加班費沒有增加,有哪些不應該修正,修正後就會有問題,有哪些應該修正。所以我在此要說的是:不要亂修,以免越修越倒退。
- 陳宜民
另外,在此我也要提醒大家過勞死的症狀,為什麼要說過勞死,因為這一條規定就是降低勞工的加班費,降低勞工的工資,連帶提升雇主要求勞工加班的可能性,降低雇主要求勞工加班的成本,就會提高了勞工過勞死的可能。過勞死在過去一個禮拜裡,已經是網路搜尋重要的關鍵字,大家都想知道什麼是過勞死。我們的部長還不承認有過勞死,小英後援會的理事長還說臺灣沒有過勞死,要是快要過勞死,他就會知道,他就會停止工作。對不起,常常都不是這樣……
- 陳宜民
因為常常是當他猝死的時候,他自己都不曉得已經過勞了,所以一直工作一直工作,這個就是叫做預防勝於治療。勞動基準法的目的就是要訂定一個最高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工作時數就是這樣,不要再給予過多的彈性而造成過勞死。坦白講,所謂的過勞是指一種身心耗弱狀態,且長期處於高度、超負荷的心理壓力之下的壓力反應,再加上沒有及時的恢復和補充足夠的營養,進而導致細胞快速老化,當這種老化超過一定限度將會爆發造成過勞而死。會造成過勞的原因相當複雜且多樣,我舉幾個例子供大家參考,因為很多勞工朋友都在看轉播,我希望他們透過這幾項指標,進而瞭解到自己是不是已經有過勞的狀態。這幾個指標包括超時間的工作或狂熱於工作、自我期許高並且容易緊張者、長時間睡眠不足或失眠熬夜者、經常不吃早餐或是用餐時間不固定、經常性的晚上聚餐飲酒、常吃油炸食品者等。人在壓力下,身體會分泌過多的腎上腺皮質類固醇荷爾蒙,加上交感神經的長期興奮,容易產生高血壓及促發心血管疾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製作了一本「過勞自我預防手冊」,我建議也應該送一本給部長參考一下。每一個人都可以自我檢視評斷,最好還有App,不過目前沒有,如果檢視評斷後發現符合過勞的12項徵兆,應儘早找出造成過勞的原因加以改善。最近我們才剛從國外引進評量有沒有罹患憂鬱症的……
- 陳宜民
如果有必要,記得尋求醫師的協助。我也在這邊提醒立法院的每一位委員、官員以及幕僚與記者朋友們,以下這幾點就是過勞症狀。包括一、經常感到疲倦、健忘,二、突然覺得有衰老感……
- 陳宜民
三、肩部和頸部僵直發麻……
- 陳宜民
我唸的是很重要的資訊,提供給各位委員修法時參考。為了預防過勞,要有足夠睡眠,不要熬夜,不要吃油炸食品,也要常運動和均衡飲食,尤其是蔬果類。根據衛生署歷年國民營養調查發現,有8成以上的職場上班族,每日蔬果攝取不足。如果要預防過勞死,勞動部可以增修細則或手冊,本席這個也是提供修法參考。攝食的蔬果要富含維生素B群、維生素C群以及人體所需礦物質,這是勞工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建議可以多挑選深色的紅紫、黃橘色蔬果,如鳳菜、紅甘藷葉、紅莧菜、紫蘇、紅葡萄、紅火龍果、藍莓、蔓越莓、柑橘類等,都有大量多酚,多酚成分有促進新陳代謝、抗氧化的功效,能幫助勞工朋友強身健體。
- 陳宜民
現在討論的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就是關係到過勞死的根源之一,這一條如果按照院版去走,就是大幅提高勞工過勞死的機率,因為所謂的勞資協議,幾乎是不存在的,弱勢的勞方跟強勢的資方永遠沒有交集點,這從昨天衛環委員會僅有的一次公聽會就可以看出來。如果勞資協議有用的話,在場的立法委員,請問你們有跟辦公室助理開過勞資協議嗎?在場的媒體朋友,請問貴辦公室主管或報社長官有跟你們開過勞資協議嗎?我看後面的媒體朋友都在搖頭。如果連距離勞動部最近的職場,勞動部都管不了、管不到,請問你怎麼說服全國人民?尤其今天訂定的這個法是直接規範全國企業與勞工一體適用的基本法,勞動基準法的精神是什麼呢?
- 陳宜民
所謂勞基法之所以叫勞基法,就是以維護勞權為目的,解決資本市場中勞資實力必然不對等的問題。而維護勞權最核心的三個命題就是保障最低薪資、限制最高工時以及賦予勞方得與資方對等談判的立場。因此,資方的利益從來就不是勞基法該管的。如果不能從這個目的來思考,幹嘛修法?直接廢掉勞基法,回歸市場原始狀態,對資方不是最有利嗎?真的能幫助資方給他們好處的,是其他法律的規定,例如產業升級、獎勵、租稅、補助、輔導等相關法規命令,硬要在勞基法裡面動手動腳,對資方也只是杯水車薪、殺雞取卵而已。
- 陳宜民
為什麼讓勞工加班勞工會高興?因為加薪無望只能要求加班,難怪臺灣永遠不會進步。所有產業的進步,都應該是從合理的薪資報酬開始。我想請問:一種是時薪150元,一天做8小時加上加班2小時無加班費,等於1,200元日薪;另一種是時薪90元,一天做8小時加上加班2小時給加班費,等於900元日薪,請問你要選哪一種呢?前者還是後者?後者只能領到日薪900元!當然你也許會說,我就是領不到150元的時薪才要靠加班來補,可是你有沒有想過,用高工時彌補低薪資的結果,就是將來要以更高的工時去彌補更低的薪資,因為用最低的成本得到最高的利潤永遠是市場的鐵則,如果老闆真的那麼善意,可以不靠勞基法來限制市場法則殘酷的極限追求,那麼我再說一次,你真的不需要勞基法。
- 陳宜民
要避免這樣互相傷害的惡性循環,與其走回頭路去跟別人拼早就比不過的廉價人力,不如去確保人事成本的C/P值,臺灣人不是很喜歡講C/P值嗎?我們都知道,愈便宜的東西不一定是C/P值愈高的,不斷耗損便宜勞力的結果,沒有休息、沒有充電,再貴的iPhone都會被你操壞,何況都什麼時代了,你是下訂單的客戶,你還會買iPhone3嗎?這非常的不科學的。別人都上太空了,你還在殺豬公,況且還不是養肥了才殺,而是挑餓瘦的殺!這次修法凸顯的不只是澈底破壞勞基法立法目的的荒謬,而是整個缺乏對人、對制度科學性思考的國家,沒有理想性欺騙選民的政黨,遲早會完蛋。
- 陳宜民
今天民進黨就是想要強行通過,在今天以後,可以彈性加班、彈性特休、彈性工時、彈性休息等等,這樣的彈性對於勞方與資方都可以雙贏,但勞方贏在可以加班賺錢、資方也贏在可以加班賺錢。勞方加班賺錢,這我們都可以理解,那麼資方加班為什麼可以賺錢?就是因為院版勞基法第二十四條,勞工加班而資方不賺錢,難道資方是吃素的嗎?如果勞工不能為資方帶來更多的利潤,為什麼要同意勞工加班呢?制定勞基法的目的是什麼?難道是為了讓勞方可以賺更多薪水?不是的,而是為了保障勞工最低工作條件,所有的一切法令規定,都是為了要讓勞工可以在安全的工作下領取合理的報酬而已,而不是給一大堆彈性,讓雇主將每一個人、每一位勞工當成可以替換的零件。
- 陳宜民
我以為臺灣已經是一個文明的社會了,我以為現在距離18世紀英國工業革命的時代已經過去久遠了。現代社會的發明全是為了節省時間,提高生產力,增進人類的福祉,創造美好的未來。但現代人的工作時間卻有增無減,甚至侵入私人生活領域。農業時代想必沒有標準工時的觀念,農忙農閒,完全根據季節、天氣和農作物的生長週期。18世紀工業革命開始後,到19世紀工廠革命,從英國到世界各個角落,工廠林立,工作從戶外移至戶內,不受天候的限制,加上工廠主與勞工的利益對立,才建立了每天劃一的標準工作時間。
- 陳宜民
在科技萬能希望無窮的大時代下,凱因斯在1930年寫了一篇文章─Economic Possibilities for Our Grandchildren,文中充滿樂觀的展望。他預測人類在一百年間,也就是距離今天只有17年的2030年,所有的經濟問題都獲得解決,人類的經濟水平有8倍之高,一個人每週只要工作15個小時,就能滿足「老亞當」(old Adam,凱因斯的用語)的生存基本需要。凱因斯顯然錯了,而且錯得離譜。當今全世界法定工作時間最短的法國,每週都還要工作35個小時,遠超過凱因斯預測的一倍。不過經濟學者的預測本來就不必當真,他們不是一向這樣自我解嘲:預測人人會做,只有經濟學者能解釋為何預測沒有成真。
- 陳宜民
英國學者Robert及Edward Skidelsky父子在2012年出版的「How Much Is Enough?」這本書便嘗試提供一個解釋……
- 陳宜民
他們認為有兩個因素阻擋了凱因斯的預測成為事實,一是凱因斯假設人的生理、心理需要有個上限,抵達了上限,人便感覺滿足,不必繼續用消費來餵養人的需要,在這個前提下,生產力提高,工作時間自然減少。凱因斯顯然不是心理學者,他不知道人的心理因素,例如羨慕、嫉妒和恐懼,擁有取之不盡的加速度,永遠會跑在物質的進步之前。另一個原因則是經濟體系各個個體(個人、公司、國家)彼此間無可避免的互動關係(也就是power relationships)。不幸的是,這種關係在現代資本主義的現實結構中,越來越以競爭為主調。
- 陳宜民
當全球年輕世代的失業率屢創新高,社會新鮮人僥倖獲得一個機會,唯恐從指縫間流逝,誰敢不賣命表現?結果勞動部卻以為勞資協議可以解決一切。當科技逐漸鯨吞蠶食人的工作機會,景氣雖然復甦,失業率仍然令人觸目驚心,哪個職場人不戒慎恐懼,努力證明自己任勞任怨、性價比不遜於機器人,制約反應般地自動加班?但勞動部卻把加班費近乎砍半,還以為雇主會給得更多。當停滯不前的工資趕不上物價指數,房價卻仍然不斷飆高,薪水階級增加工作時間是不是別無選擇的選擇?卻連加班費這最後一點增加工資的微薄希望都在這次的修法中被剝奪。當先進國家以追求GDP成長、提高生產力為政策指南,政治人物仰仗巨額金錢捐助以挹注龐大的競選經費,開發中國家又各自使出渾身解數、打造優良的投資環境,企圖加速GDP的成長,如何能產生有效對策來逆轉非法定的工作時間不斷增長?同時又如何能降低法定工時?高失業率,M型社會,低階薪資停滯高階收入瘋漲,和不見縮短只見增長的工作時間,其實是因果循環,環環相套,這是一個全球結構性的問題,越資本主義化的國家,問題越嚴重。
- 陳宜民
美國的勞工法中,有所謂exempt(責任制)和non─exempt(工時制)之分。工時制一如臺灣,要求公司制定每日標準工時,超過時間便以加班計算。責任制相當於白領階級,無論工作時間長短,沒有加班費,只有固定薪資。而不少前衛、希望激發員工創意的公司早已放棄僵化的工作時間制度,員工擁有極大彈性,上下班採用彈性時間,在家辦公也可以,甚至還有公司膽敢採用無上限假期的制度。反觀臺灣,法律沒有責任制之分,理論上任何員工工作超過二週84小時,公司必須發給加班費。換句話說,臺灣目前所有聘有白領階級的公司都遊走於法律邊緣,這一直都是勞動部的問題,勞動部希望用一套法律適用全臺灣各行各業,那至少加班費必須要給得慷慨一些,不然就是要另訂他法。
- 陳宜民
我一再強調,我們的修法一定要很細緻,要能符合各行各業員工與老闆的期待,當然,這並不容易,所以更需要在各地召開公聽會,仔細的討論,根據各行各業的工作性質與需求來好好修法。毫無條件的支持企業及財團賺取利潤,絕對不會是創造國民福祉的路徑,財富分配與經濟成長一樣重要。同樣的,臺灣人也應該體認,過勞之島的經濟奇蹟不算奇蹟,不值得驕傲,將所有籌碼做給財團的政府不值得尊敬。所以,修改勞基法不能看做是資方與勞方之間的零和遊戲,而達到勞資雙贏的政策,是創造安全而樂在工作的勞動環境,也同時提升服務的品質。我希望在座的部長與各位委員,能夠努力來修正勞基法。
- 陳宜民
最後,我以客運司機及護理師為例,讓他們長期處在超時工作及休息不足的疲勞之中,對他們是不公平的。昨天醫勞盟的姜冠宇醫師也代表醫療盟表達出他們的心聲,還有來自高雄的護理師玉鳳,他也提出了相關意見,甚至還放了一段影片,在澎湖的護士是哭著講他們一直在加班,離島醫護人員是這麼的辛苦,但基於他們工作的職掌,基於南丁格爾的精神,他們還是必須幫助照護離島民眾的身體健康。對一般民眾而言,很多情況也形同不定時炸彈,因為過勞狀況會造成服務品質不理想。昨天有一位貨運公司的王浩先生有提到,他們都處於長期加班的狀態,增加了很多風險,以致於交通事故頻傳。今年10月份在台南及新北市連續發生3起公車司機在值勤時昏迷肇禍的事件,已足為警訊。而在勞基法修法,可以連續彈性工時工作以後,面對過勞、低薪、甚至加班費還減少的憤怒勞工,我們將增加多少社會成本呢?執政黨準備好面對全國勞工的怒火了嗎?
- 陳宜民
因此本席提案,「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其薪資按實際工作時數二倍計算,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便是為了彌補政院版的不足,絕對不能倒退修法。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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