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第十四條已明定行政院提出公投須經立法院同意,因此行政機關絕對不敢貿然地提出「而且我們已經明定了須經立法院同意,所以我個人認為行政機關絕對不敢貿然地提出」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若執政黨是國會裡面的少數黨,在推行重要政策時若無提出公民投票權,政治僵局就有可能因此而產生「舉例來說,如果今天的執政黨是國會裡面的少數黨,遇到要推行重要政策的時候,它如果沒有提出公民投票權的話,我覺得政治僵局就有可能因此而產生。」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支持民進黨修法版本中有關行政院經立法院同意提出公投的第十四條規定,以避免政治僵局的產生造成政局動盪「綜上所述,為了我國特殊的政治體制,避免以後有可能政治僵局的產生,造成政局的動盪,所以本人支持民進黨修法的版本。」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行政機關對於重大政策應和人民一樣,有接受最新民意的支持或檢視的權利及機會,以避免政治僵局的發生「同樣地,行政機關對於重大政策也應該和人民一樣,有接受最新民意的支持或檢視的權利及機會,如此也可避免政治僵局的發生。」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透過第十四條的機制由行政院提出公民投票的法案,以在中央和地方對重大政策有不同見解時獲得民意最新的支持及看法「尤其我國實施地方自治多年,我們可以看到,有時候中央和地方對一些重大政策有不同的見解,此時就可以透過第十四條的機制,由行政院提出公民投票的法案,獲得民意最新的支持及最新的看法。」發言紀錄
- 張委員宏陸
(11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學理上的公民投票是一種反映民意、避免代議士及專家的壟斷,並進一步監督民主發展的制度設計。選民絕對是他自身利益的最佳的判斷者,沒有人會比他自己更清楚自己的想法,所以我們今天修正公投法也是避免代議制度的不足,或代議制度裡面黨意與民意孰重孰輕的解決方式之一,我相信這也是今天我們修法的目的。
同樣地,行政機關對於重大政策也應該和人民一樣,有接受最新民意的支持或檢視的權利及機會,如此也可避免政治僵局的發生。尤其我國實施地方自治多年,我們可以看到,有時候中央和地方對一些重大政策有不同的見解,此時就可以透過第十四條的機制,由行政院提出公民投票的法案,獲得民意最新的支持及最新的看法。
尤其臺灣並非百分之百總統制的國家,也不是純粹內閣制的國家,我們往往會遇到很多政治上的僵局。舉例來說,如果今天的執政黨是國會裡面的少數黨,遇到要推行重要政策的時候,它如果沒有提出公民投票權的話,我覺得政治僵局就有可能因此而產生。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第十四條規定,行政院認為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並經立法院同意,再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其實由行政機關提出公民投票的做法在世界各國也都有實行,而且我們已經明定了須經立法院同意,所以我個人認為行政機關絕對不敢貿然地提出,它如果把不應該提出或是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提出來,我相信對行政機關本身也不好。
綜上所述,為了我國特殊的政治體制,避免以後有可能政治僵局的產生,造成政局的動盪,所以本人支持民進黨修法的版本。謝謝各位!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宏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