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若修正公投法增訂兩岸之間的政治協議可作為公投事項,經協商前公投通過、立法院四分之三同意及再經公投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能換文生效,會讓兩岸關係更雪上加霜。「如果修正公投法增訂兩岸之間的政治協議可以作為公投事項,由總統經行政院會決定發動後,要求兩岸協商前應經公投通過,協商完成後的協議內容再經立法院四分之三同意,最後再進行公投,經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通過後,才能換文生效,讓兩岸關係更雪上加霜,民進黨必須承擔一切後果。」發言紀錄
- 林委員德福
(11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整個公投法的修法,我們主要是希望能夠看得到、用得到、吃得到,補足代議政治的不足。過去國民黨為什麼擋了二十幾年?我們看到民進黨一開始跟現在幾乎是採兩種處理方式,過去它把變更領土、國號、國旗等等都可以在公投法中處理,但是現在整個移除,以後要在憲法的層次處理,所以站在國民黨的立場,我們認為現在民進黨推動的很多法案和民意背道而馳,未來這些法案,我們都可以透過公民的複決,讓人民直接行使權力。
這次時代力量所提的公民投票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蔡總統上任以來,對於兩岸關係說要維持現狀,但是文化部在出國報告中卻承認,兩岸關係微妙的變化影響兩岸文化交流。本席認為現在兩岸官方交流已經停止,等同於蔡英文總統兩岸維持現狀的說法破功,本席希望朝野儘早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尤其在太陽花學運時,民進黨也是要求一定要先立法,由兩岸人民監督,但是現階段來看,2016年12月15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時,本來應該由民進黨自己提出的修法,將兩岸之間的政治協議交付公投,後來民進黨自己踩煞車,也不願意在公投法中增訂相關條文。目前兩岸關係已發展到停滯的狀況。如果修正公投法增訂兩岸之間的政治協議可以作為公投事項,由總統經行政院會決定發動後,要求兩岸協商前應經公投通過,協商完成後的協議內容再經立法院四分之三同意,最後再進行公投,經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通過後,才能換文生效,讓兩岸關係更雪上加霜,民進黨必須承擔一切後果。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德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