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兩岸協議敏感議題及更改國號、更改國土、更改國旗等憲改議題被排除在公投法之外,改回歸憲法更高門檻、求取更高共識的程序,是其所樂見的。「所有國民黨以前擔心的議題,兩岸協議的敏感議題,包括更改國號、更改國土、更改國旗等等這些憲改議題都被排除在外,我們過去25年內所擔心的,為台灣的安全穩定發展所擔心的這些不利議題,沒有在這一次公投法裡面,而是要回歸到憲法的程序,走憲法更高門檻,求取更高共識的程序,這是我們所樂見的。」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其提出的公投門檻是最低的門檻,只要出席50%以上就能夠通過。「我們所提出的門檻是最低的門檻,只要出席50%以上就能夠通過。」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公投仍應設定五分之一、20%的同意門檻,因為針對創制及法律案複決仍須訂定門檻才能平衡法律的穩定性,且門檻要達得到、看得到、用得到、吃得到。「我們是五分之一、20%的同意門檻。我們還是要設定一個門檻,因為公投主要是在針對創制以及法律案的複決,當法律案經過合法的程序通過之後,你要再將之複決,我們認為還是要訂定一個門檻,這樣才能讓法律的穩定性得到平衡。所以,對於法律案的複決,我們還是認為要訂定一定的門檻,但這個門檻要達得到、看得到、用得到、吃得到!」發言紀錄
- 林委員為洲
(11時21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條條文是公投法裡面最核心的條文,是有關出席和通過的門檻,剛才我們聽到民進黨的朋友和時代力量的朋友說他們奮鬥了25年,終於看到今天的成果,我也要在這邊講,在公投法推動的過程中,我們國民黨擋了25年的公投法,我們在今天提出門檻最低的版本,為什麼?因為公投法今天的版本第二條第二項明文規定,所有國民黨以前擔心的議題,兩岸協議的敏感議題,包括更改國號、更改國土、更改國旗等等這些憲改議題都被排除在外,我們過去25年內所擔心的,為台灣的安全穩定發展所擔心的這些不利議題,沒有在這一次公投法裡面,而是要回歸到憲法的程序,走憲法更高門檻,求取更高共識的程序,這是我們所樂見的。所以我們今天提出了版本,我們把過去兩塊大石頭、兩個地雷拿走了,我們要把權利還給全民,我們所提出的門檻是最低的門檻,只要出席50%以上就能夠通過。
剛剛時代力量的朋友說不應該有任何門檻,不過,針對這一點,我們還是要做一個說明。我們是五分之一、20%的同意門檻。我們還是要設定一個門檻,因為公投主要是在針對創制以及法律案的複決,當法律案經過合法的程序通過之後,你要再將之複決,我們認為還是要訂定一個門檻,這樣才能讓法律的穩定性得到平衡。所以,對於法律案的複決,我們還是認為要訂定一定的門檻,但這個門檻要達得到、看得到、用得到、吃得到!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為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