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二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反對開放兩班間隔輪班八小時,認為以臺北醫學大學護理師心肌梗塞過世為例,其後患無窮。「我們看到臺北醫學大學的護理師因為心肌梗塞而過世,這就是假設你們開放兩班間隔輪班8小時的結果,真正的後患是無窮的……」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一例一休實施造成物價指數波動、成本變高,連非老闆非勞工的消費者也因而荷包失血。「連那些沒上班,既不是老闆也不是勞工的消費者,也因為物價指數波動、成本變高,以致整個物價指數波動造成消費者的荷包失血!」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認為特休延長到一年才來計算具有彈性,對此表示同意。「比方說特休日延長到1年才來計算,這是有彈性的,所以我們也OK啊!」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勞動部修法只修半套,修法後加班的補休如何計算完全沒有說清楚講明白。「你們修法以後,加班的補休日到底要如何計算?完全沒有說清楚、講明白。」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就算休息日出來加班,也一定要給予符合相對付出的酬勞,因為即使只加班一兩個鐘頭,休息日已被破壞而無法與家人享受天倫之樂。「所以我們希望就算休息日出來加班,也一定要符合相對的付出應該有的酬勞,也就是各行各業的勞工朋友就算休息日要加班1個鐘頭、2個鐘頭,因為休息日是被破壞的、完全支離破碎的,沒有辦法帶著家人去享受休息日的天倫之樂」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反對打破七休一,認為在該政策下勞工連續上班十二天都完全沒有違法。「今天所有的七休一已經被你打破了,也就表示什麼?表示我們勞工在你的政策之下連續上班12天都完全沒有違法呀!」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勞工的補休如果在約定期間內未休完,必須換回加班費,補休假不可以直接被吃掉。「所以勞工的補休如果未休完,必須換回加班費,補休假不可以直接被吃掉。」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反對通過連續三個月加班一三八小時的超工時條文,認為很多勞工朋友不會同意。「如果今天要通過這種超工時的條文,我相信很多勞工朋友是不會同意的」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麗善

    (在主席台)不要抓李彥秀的手啦!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張委員麗善

    (在主席台)我在保護他,你看到沒有……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休息

  6. 繼續開會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休息

  9. 繼續開會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休息

  12. 繼續開會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休息

  15. 繼續開會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張委員麗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所有的發言程序是依照上上週大家所簽名的順序,而今天的會議突然來了一個權宜問題,假設這個權宜問題成立的話,是不是大家要重新簽名發言的順序?但是今天的召委卻用上上週的發言程序來進行今天所有的議程。對此,本席還是要說,民進黨長期以來還是運用所有議事規則的騙術,之前的一事不二議到現在突然變更議程,而且還沿用上上週發言的程序,這完全違反了會議的程序,而且是程序不正義,所以我要再一次的重申。

  18. 其次,今天大家非常清楚我們為何要進行勞基法的修法,之前的一例一休過度的草率、急就章,從去年的12月6日到現在施行了將近滿週年,如果誠如民進黨之前所言,這是一項進步的法案、是站在勞工立場思考的一項法案,則今天就不會進行第二度的修法,所以今天的修法能夠再像之前那樣的草率、急就章嗎?之前國民黨就提出,這次的修法應該讓大家充分的討論,應該在勞資雙方的天秤上,不要過度偏重於任何一方,上次是過度偏重於勞方,這次則是過度偏重於資方,所以天秤上如何讓勞資雙方都能夠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也才能真正促進台灣經濟的發展。

  19. 其實這次的修法是非常重要的,之前勞動部長聽過很多場的公聽會,但有聽沒有進,也就是聽了以後只覺得這是過水、只是行政程序而已,所以沒有把真正的問題反映出來,而且今天又要再一次的進行修法,其實國民黨是非常理性的,有的條文我們是沒有意見的,比方說特休日延長到1年才來計算,這是有彈性的,所以我們也OK啊!但是針對核實計算,之前勞動部在87年的時候有一個台勞動二字第039675號函,該函釋當中寫著很清楚,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8小時,亦已無法充分運用假日之故,故公司應該加倍發給。換句話說,勞工假日出勤工作,在8小時內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超過8小時的部分,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這是考量勞工通勤成本及已經無法運用完整假日的補償,所以這部分說得非常清楚,而今天你們再一次提出修法,原因是之前一例一休造成資方很多地方窒礙難行,我不曉得窒礙難行的地方在哪裡?休假日要出門上班,縱使只有加班1個小時,但是我的休假日被破壞了,所以今天如果我們出勤上班卻沒有相對合理的酬勞,各位想想這有沒有壓榨勞工?我想這個部分也就是今天勞團在外面抗議的原因,當然這只是其中的一點,所以今天我想請教部長,你所謂的窒礙難行,到底問題在哪裡?可以跟大家說明一下嗎?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張委員麗善

    你是勞動部長,應該站在所有勞工朋友的立場,據統計,現在全台將近1,000萬名的勞工,其中領的薪水不到3萬元的有多少人?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張委員麗善

    部長認為勞工是希望加班還是加薪呢?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張委員麗善

    部長真的完全沒有站在勞工的立場……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張委員麗善

    你們今天要檢討的是什麼?今天台灣為什麼這麼長工時、低薪資,勞動部長是有責任的……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張委員麗善

    然今天的修法竟然沒有談到勞工的薪資,難道你們是跟賴清德院長是一樣的嗎?就是來做功德嗎?做功德應該是邀集所有的公部門、公務人員,包括所有民意代表、立法委員,我們要身在公門好修行,不是叫捕蜂抓蛇的消防員,也不是叫長照服務員全部去做功德,在做功德之前……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張委員麗善

    部長,我覺得你的回答是有口無心,好像是在放錄音帶一樣。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張委員麗善

    而且你說的話完全沒有去體恤所有勞工的立場。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張委員麗善

    我最不信任勞動部部長!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張委員麗善

    勞動部部長要真正捍衛勞工的權益,不是今天完全站在財團或資方的立場!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張委員麗善

    部長,勞工真的想加班嗎?勞工真的想加班嗎?今天臺北醫學大學的護理人員、護理師過勞死……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張委員麗善

    今天有護理師過勞死,你難道一點都不心痛嗎?你難道不心痛嗎?連續工作12天以後,本身罹患心肌梗塞的比率有多高,你知道嗎?是一般正常人的2.77倍耶!尤其是醫護人員,假設他每天工作超過11個鐘頭以上,他的醫療環境是有安全疑慮的,會造成病患本身面臨很大的危險,這樣的比率高達37%。甚至我要告訴部長,你們的修法會變成政策殺人,你知道嗎?因為你的修法就如同拿了一把刀,叫勞資雙方自己去談,但是現在有工會的才幾%?根本不到10%!今天不到10%的勞工組成工會,你說叫勞資雙方自己去協議好了,你的政策訂在那裡,但是真正的卻是把一般例外的條例變成常態,那不是政策殺人,是什麼!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張委員麗善

    部長,你今天打破七休一,以前你的核心價值是什麼?你的精神是什麼?你說你的核心價值是,因為臺灣是最長工時的國家,所以為了保障勞工的權益,我們必須讓勞工充分地休息……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張委員麗善

    今天所有的七休一已經被你打破了,也就表示什麼?表示我們勞工在你的政策之下連續上班12天都完全沒有違法呀!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張委員麗善

    部長,我說的政策殺人就在這裡。所以今天規定發言時間為4加2分鐘,4加2分鐘真的能夠充分表達嗎?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張委員麗善

    4加2分鐘真的能夠反映勞工朋友的心聲嗎?是不是?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張委員麗善

    所以今天一開始我就講了……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張委員麗善

    召委,你今天運用上上禮拜的發言程序,但是你今天又運用議事運作的技巧,讓每一個委員表達的時間只有限制在4加2分鐘,這真正是整個的程序正義嗎?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張委員麗善

    民進黨不要每一次都要硬拗,每一次都要假所謂的正義之名,但是其實是什麼?是集權霸凌啦!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張委員麗善

    召委,我剛剛已經講過了,今天的會議程序是違法的,所以你還是按照上上禮拜簽的發言順序,對不對?你既然承認人家的發言順序,為什麼今天還沒有依照上上禮拜的決議,讓每一個委員暢所欲言,充分表達意見呢?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張委員麗善

    召委,我剛剛講了,這個會議程序是違法的啦!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張委員麗善

    這個會議程序是違法的啦!怎麼可以你自己高興怎麼套用就怎麼套用?你用上上禮拜的會議程序在做所有發言的程序,結果又運用議事規則,所以你們今天知法玩法啦!嘴巴說是依照議事規則,但是事實上有沒有互相矛盾及違背?有沒有?有沒有?有沒有?就只有因為人數多嗎?……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張委員麗善

    就只有因為人數多嗎?人數多就可以為所欲為嗎?就可以橫著走嗎?就可以隨著你們本身要怎麼做就怎麼做嗎?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張委員麗善

    今天召委完全不懂得議事程序及規則,所以亂搞一通啦!就是這樣啊!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張委員麗善

    召委,因為你現在操之過急,第一輪的發言是依照上上週的,如果你覺得今天的權宜問題,你是同意而且拍板定案的,應該給大家第二輪的發言……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張委員麗善

    召委,要開放給大家第二輪的發言……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張委員麗善

    你同意第二輪發言嗎?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張委員麗善

    4加2分鐘才6分鐘耶!這個議題是這麼重要的議題,真正所有將近900萬的勞工……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張委員麗善

    上上禮拜登記發言的有幾個人?有到30個嗎?根本就沒有嘛!對不對?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張委員麗善

    根本就沒有嘛!沒有辦法充分代表我們所有勞工的心聲!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張委員麗善

    召委,因為時間太短……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張委員麗善

    上上週是讓大家暢所欲言、充分表達我們的意見……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張委員麗善

    現在你同不同意第二輪發言?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張委員麗善

    好啊!來排除啊!來排除啊!排除啊!對不對?真的還要用這種方式嗎?對不對?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張委員麗善

    召委,今天的程序是不正義的啦!今天的程序是完全違法的啦!所以今天這麼多的委員在這裡,包括剛剛你們民進黨的委員對於你們的修法還是有很多的意見,對不對?包括時代力量也有意見啊!這麼多人都站在勞工朋友的立場,為什麼現在的執政黨完全罔顧勞工的聲音?而且,你們以前說的那一套跟現在這一套有沒有互相矛盾?有沒有互相矛盾?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張委員麗善

    而且你們還大言不慚耶!如果不支持一例一休的修法,下一次選票就不要支持民進黨,這是你們說的啊!而且你們是非常信誓旦旦……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張委員麗善

    認為你們的一例一休修法是萬無一失,而且是最棒的修法、最進步的修法……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張委員麗善

    今天第二度修法,你要非常清楚,沒有每次都常常同一條法令一直修哦!所以這次要怎麼修、修到勞資雙方都滿意,這就是癥結點所在,所以必須要讓每一個委員代表所有的勞工朋友發聲,如果以900萬的勞工朋友的人數來算……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張委員麗善

    真的每一個委員只有4加2分鐘嗎?4加2分鐘可以代表所有的勞工來發言嗎?對不對?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張委員麗善

    主席還有各位,今天我們非常痛心的是什麼?今天我們的主席是醫師,陳宜民委員也是醫師,我是護理人員,我們看到臺北醫學大學的護理師因為心肌梗塞而過世,這就是假設你們開放兩班間隔輪班8小時的結果,真正的後患是無窮的……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張委員麗善

    因為已經有很多的資方、很多的企業開始遊說,開始遊說什麼?就是遊說如果兩班間隔時間放寬為8小時,以目前來講,休息5個小時就夠了啊!這樣的論述就表示,你們今天一次同意的法案就會成為萬年的法案!所以今天我們要非常、非常地慎重為所有的勞工朋友大聲疾呼的情況之下……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張委員麗善

    我希望你們都要聽到,不能假裝沒聽到啦!或是就算聽到了,也當作耳邊風,這邊聽進來、那邊出去啦!今天所有在場的立法委員有一天也會需要到醫院裡面去……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張委員麗善

    所以如果今天我們的勞工朋友真正操勞過度,會造成什麼?造成我們在醫院的時候也會面臨很大的威脅,對病人造成很大的不安全……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張委員麗善

    因為如果休假日出來上班,沒有辦法符合他的支出、付出,我相信這對勞工朋友來講可以說是二度對他們的霸凌。所以今天我們特別要站在勞工朋友的立場,因為能夠為勞工朋友發聲的委員已經很少了,已經很少了……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張委員麗善

    因為所有的執政黨、民進黨委員已經不發言了!甚至他們轉成書面……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張委員麗善

    所以,如果我們今天再不發言,所有的勞工朋友怎麼辦?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張委員麗善

    這些勞工朋友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能夠真正有權利、能夠修法的是誰?就是所有的立法委員……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張委員麗善

    你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也不要讓自己的權利在睡覺!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張委員麗善

    所以今天執政黨不講話,難道還要封閉在野黨的嘴巴嗎?還要封閉在野黨不要講話嗎?你們會不會太過苛刻啊……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張委員麗善

    你們會不會太過集權啊!不讓大家發表意見啊!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張委員麗善

    總召,換你來講啦!你也站在勞工朋友的立場講幾句話嘛……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張委員麗善

    摸摸良心嘛!摸摸良心嘛!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張委員麗善

    我叫的是我們的總召啦!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張委員麗善

    召委,我剛剛一再講,今天的會議我是承認上上週的哦……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張委員麗善

    上上週是讓大家暢所欲言,充分表達意見哦……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張委員麗善

    今天我背負了全省的醫護人員……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張委員麗善

    因為在立法委員當中,只有我本身是真正從事護理工作的,所以從事護理工作,我最能夠體恤、了解所有醫護人員本身所付出的辛勞……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張委員麗善

    如果今天我在休假日出來幫忙做所有的醫護工作,來保障所有的病患,雖然我在休假日可能光去做1個鐘頭,但是我的交通、食宿都超過了……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張委員麗善

    所以我們希望就算休息日出來加班,也一定要符合相對的付出應該有的酬勞,也就是各行各業的勞工朋友就算休息日要加班1個鐘頭、2個鐘頭,因為休息日是被破壞的、完全支離破碎的,沒有辦法帶著家人去享受休息日的天倫之樂,所以我們在這個時候應該站在勞工朋友的立場,代表他們發聲。如果今天對於這些聲音,執政黨把耳朵摀起來,完全當作沒聽到,勞工朋友會不會很心寒……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張委員麗善

    以前支持你們的,現在會不會覺得很心寒?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張委員麗善

    因為我要告訴我們的召委,你現在用的發言程序是上上週大家簽的發言程序……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張委員麗善

    所以你也必須遵照上上週大家所提出來、大多數同意的發言提案,那個提案叫做什麼……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張委員麗善

    當你逐條討論的時候,一定要大家充分地發言,時間不受任何的限制,要能夠站在勞工朋友的立場儘量地發聲,這是上上週大家以多數表決通過的。今天你只有運用你想要做的,一邊拿著上上週的會議程序,拿著上上週的發言程序,逐步地邀請大家上來……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張委員麗善

    但是你要記得,如果你承認上上週的會議規則的話,你就要同意上上週大家經過大多數所有委員同意的,讓大家暢所欲言,對不對?今天怎麼會這樣呢?你明明就知道……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張委員麗善

    你們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嘛!說一套做一套嘛!對不對?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張委員麗善

    你們拿這一套來套用那一套!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張委員麗善

    就只有用你們想要過的法案,就只有做你們想要做的事情……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張委員麗善

    所以今天我覺得召委主持這個會議是嚴重的違法,有嚴重的缺失!

  154. 休息

  155. 繼續開會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張委員麗善

    現在的召委完全沒有按照議事規則啊!我都還站在這裡,你就可以進行下一個議程嗎?現在要停止宣讀,好不好?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張委員麗善

    召委,怎麼可以在我發言的時候突然插進宣讀的……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張委員麗善

    現在主席完全違反議事規則!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張委員麗善

    不要跨越你的職權。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張委員麗善

    請議事人員針對第二十四條嘛!你不是一直主張我們要針對第二十四條嗎?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張委員麗善

    第第二十四條唸完就夠啦!其他的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等到逐條審查的時候再……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張委員麗善

    一條、一條來嘛!

  1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1. 張委員麗善

    權力無限擴張、主席擴權啦!主席不是一直叫我們要針對第二十四條嗎?怎麼現在你帶頭違法了,怎麼不針對第二十四條?你怎麼把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一次唸完呢?應該要逐條提出修正動議啊!現在唸了一大堆,等一下會記得嗎?主席應該回過頭來針對第二十四條。我剛才還沒講完耶!

  172. 主席就會議程序是這樣處理的嗎?你是這樣主持會議的嗎?當委員在發言的時候、委員還沒有發言完畢而你就可以進入修正動議的程序了嗎?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張委員麗善

    主席違反議事程序,主席公然說謊!答應人家要講第二十四條,現在卻要把所有的條文一次唸完嗎?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張委員麗善

    我們針對第二十四條……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張委員麗善

    我還沒有發言完畢。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張委員麗善

    主席,這次勞動部提案修訂的第二十四條,是要將休息日出勤的工作時間及工資改依勞工實際出勤的時間來計算,也就是所謂的覈實計算。但就這一條,到目前為止……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張委員麗善

    我們發現你們修法只有修半套。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張委員麗善

    你們修法以後,加班的補休日到底要如何計算?完全沒有說清楚、講明白。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張委員麗善

    現在又把球丟給勞資雙方去協商,但國內33萬家企業到目前為止組織工會的比率到底有多少!根本沒有辦法讓勞工充分表達意見,因為其比率根本不到7%,結果現在竟然要丟給勞資會議!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張委員麗善

    你們都知道,在整個程序裡面勞方跟資方在平等及待遇上有很大的落差,假設勞工朋友針對覈實計算是有意見、有疑問的,資方會聽他們的嗎?這是不平等的待遇。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張委員麗善

    為什麼今天我們要特別提出來?你們修法只修半套,我舉幾個例子……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張委員麗善

    依勞基法的規範,平日的正常工時8小時之外,第9、10個小時以後加給一又三分之一的加班費;第11個小時以後則提高為加給一又三分之二的加班費。實務上,很多事業單位是將加班費換成補休,勞工原來享有的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一又三分之二的加班費,變成僅有1個小時的補休。事業單位為了節省加班費都給予勞工補休,而勞工補休累積到一定的量又沒有辦法休完。想拿加班費的人拿不到;想補休的人也沒有辦法休,所以我說今天這個修法只是修半套,因為你們沒有就所有的問題一次說清楚、講明白!今天勞動部推動勞動基準法新制的修法,就所有的部分應該讓勞工朋友都非常清楚。中央要這樣修法,包括地方政府也有意見,因為地方政府是要依據你們現在的修法進行勞動檢查……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張委員麗善

    現在還沒有填第二輪耶……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張委員麗善

    我現在要反映一下地方政府的意見,目前勞基法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方式,若勞工選擇換成補休,在約定期間內沒有休完,是否可以換回加班費?所以勞工的補休如果未休完,必須換回加班費,補休假不可以直接被吃掉。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張委員麗善

    何委員欣純,我記得你是非常主張一例一休要修改的,因為你們被勞工朋友罵慘了嘛!你們也主張要修法啊!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張委員麗善

    修法的話,就要把很多問題講清楚、說明白,不要修法只修半套!

  201. 何委員,你是主席嗎?

  2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3. 張委員麗善

    這個主席是違法的主席耶!

  2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5. 張委員麗善

    所以我說這個主席是違法的主席嘛!

  2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7. 張委員麗善

    主席依照的是上上禮拜的整個程序,表示他認同上上禮拜的發言程序嘛!

  2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9. 張委員麗善

    我請問你,如果你承認上上禮拜發言程序的登記,應該……

  2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1. 張委員麗善

    那就應該要承認上一次大家提出來的提案,也是多數同意的,是要讓大家暢所欲言。你們一切都是利用多數、運用議事規則的詐術!根本是在欺騙人,就是用詐術!

  2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3. 張委員麗善

    仗著你們的人數多嘛!隨時就用權宜問題做表決,你們有沒有按牌理出牌啊!有沒有按照上上週……

  2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5. 張委員麗善

    所以我說你們是說一套、做一套!

  216. 你有沒有重新登記?

  2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8. 張委員麗善

    對於你們所要通過的案子你們就覺得是對的,根本就是「橫柴入灶」!上一次的整個會議程序,大家簽定的發言程序,本來你就同意了嘛!

  2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0. 張委員麗善

    現在就仗著你們是多數嘛!隨時都可以表決法案,那大家就都不用討論啦!如果是這樣,每一個法案只要直接進行表決就可以了嗎?有沒有辦法充分反映勞工朋友的意見?

  2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2. 張委員麗善

    你們要尊重少數,因為在野黨還是要代表所有勞工朋友發聲,有這麼多的勞工朋友,結果現在的執政黨是怎麼說的?現在的執政黨有站在勞工朋友的立場嗎?

  2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4. 張委員麗善

    你們是一定要闖關,真的需要這麼地急躁、急就章嗎?每人發言4分鐘,得延長2分鐘,針對這個議案只用幾分鐘的時間討論,在短短的時間內就要通過了嗎?

  2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6. 張委員麗善

    這樣對勞工朋友公平嗎?

  2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8. 張委員麗善

    再一次重申,因為你們是多數,所以用多數暴力……

  2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0. 張委員麗善

    (在台上)上上個禮拜表決的議案不通過嗎?你們都看得到……

  2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2. 張委員麗善

    表決的結果在野黨贏了,竟然還有重付表決、重付表決,要表決到你們贏了才可以嗎?

  2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4. 張委員麗善

    大家都看得非常清楚,有執政黨這麼傲慢的嗎?有執政黨這麼極權的嗎?不能讓在野黨發點聲音嗎?不能讓外面的勞工朋友感受到溫暖嗎?

  2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6. 張委員麗善

    有多久?會講得比你們久嗎……

  2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8. 張委員麗善

    是誰「橫柴入灶」,你們自己搞清楚好不好?

  2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0. 張委員麗善

    不是仗著多數隨時就說要表決,那在野黨的聲音呢?誰來代表勞工朋友發聲?

  2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2. 張委員麗善

    誰跟選舉有關係?不要怠忽自己的職責,大家非常清楚,立法院作為最高民意機構,如果沒有辦法代表勞工朋友發聲,我覺得你們罔顧700萬的鄉親,他們把票投給現在的民進黨……

  2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4. 張委員麗善

    因為你們說勞工是你們要保護的,一例一休原本的核心價值為何?本來是要讓勞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結果你們現在的修法有讓他們得到充分的休息嗎?你們的工時計算是不是還是過長的工時?我國的長工時在全世界是名列前茅的,今天你們對於工時的計算……

  2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6. 張委員麗善

    你們真的很霸道!

  2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8. 張委員麗善

    民進黨實在太可惡了!

  2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0. 張委員麗善

    你會讓他發言嗎?

  2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2. 張委員麗善

    你已經消音了……

  2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4. 張委員麗善

    各位媒體朋友,我們的主席還是這麼霸道!

  2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6. 張委員麗善

    主席,我從一發言就表達……

  2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8. 張委員麗善

    這就是號稱民主進步的黨嗎?

  2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0. 張委員麗善

    我們每個人都要發言啊!現在不發言的是誰?是民進黨耶!每個民進黨委員都不發言耶!

  2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2. 張委員麗善

    你們連登記都沒有!因為他們根本不想代表勞工朋友發言,表達他們的心聲。

  2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4. 張委員麗善

    請尊重……

  2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6. 張委員麗善

    我一開始就講,今天完全違反……

  2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8. 張委員麗善

    違反上次說要讓大家暢所欲言的啊!對不對?結果…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張麗善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張麗善

    違反上次說要讓大家暢所欲言的啊!對不對?結果今天一大早,你們就運用人數多數改變會議程序……

  2. 張麗善

    這已經很多人講了,包括時代力量也講了,但是今天你們……

  3. 張麗善

    現在都消音了啦!

  4. 張麗善

    針對第二十四條,請所有民進黨委員全部登記發言。

  5. 張麗善

    這證明你們根本就沒為勞工想啊!你們根本……

  6. 張麗善

    外面勞工都在看,看到每位民進黨委員就是坐在那裡護航,硬要闖關,完全都不站在勞工朋友的立場為他們講話,現在他們很寒心,他們已經對所有民進黨委員大失所望了啦!

  7. 張麗善

    你們沒有聽到外面勞工朋友的吶喊嗎?

  8. 張麗善

    放錄音帶也沒關係,他們都一一點名啊!

  9. 張麗善

    現在有人說,勞工朋友抗議是假的啦!

  10. 張麗善

    麥克風是選擇性的啦!

  11. 張麗善

    總召還沒發言。

  12. 張麗善

    請總召發言。

  13. 張麗善

    (在台下)要充分發言,不要操之過急。

  14. 張麗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剛才周陳委員秀霞所提出的提案,主席竟然可以馬上裁示不予處理,我想今天我們都看到了,民進黨可說是玩弄議事規則到現在,你們一再拿著議事規則說都按照議事規則,但我要在此提醒,根據議事規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如有下列情形,每一委員可以不限次數發言:第一,說明提案之要旨,可以不用限制次數。第二,說明審查報告之要旨,亦同。第三,質疑或答辯。換句話說,針對今天勞基法的審議、修法,我們可以提出質疑,可以提出每位委員代表、勞工朋友要勞動部回答的問題,這是無法限制次數,應該要讓我們暢所欲言的。然而,你們明知議事規則第三十一條有如此的規定,卻是賣弄議事規則,特意說不能無限次數的發言,而且還限制發言時間為4分鐘加6分鐘,這是第一個,我認為今天的會議還是違法在先。

  15. 張麗善

    其次,我要提醒的是,現在的執政黨是個暴力政黨,今天在這個發言台上,從早上到現在我們的委員已經有5次在未停止發言的情形下就被民進黨委員拖離現場,蔣委員萬安被拖了一次,林委員為洲也被拖離現場,高潞.以用委員也被拖離一次,徐委員永明則被拖離兩次,換句話說,從發言台被架走的次數總共5次,這是一個民主政治、一個號稱民主進步黨的政黨應有的行為嗎?如果你們回想,以前所有民進黨的先驅、前輩,包括黃信介、施明德,他們是怎麼樣主張的,他們在抗議、陳情、示威的時候,警方強行把他們架走,結果現在呢?現在這反過來是號稱民主進步黨的執政黨的作為,你們不覺得汗顏嗎?你們不覺得可恥嗎?你們覺得民主進步黨要不要改名?今天的修法也是倒退的,所以你們乾脆改叫民主退步黨好了!

  16. 張麗善

    剛剛聽到陳委員素月說,以前加班都可以70、80個小時,現在為什麼不可以了?甚至你們說,台灣沒有過勞死,那為什麼統計出來會每11天就有一人過勞死呢?你們今年拿以前這些舊數據來塘塞,而我們看到的是,只要是你們要做的事,都可以用華麗的言詞來包裝。

  17. 張麗善

    請問勞動部長,今天之所以重修勞動基準法,表示一例一休在這一年實施的過程當中,大部分的人都認為一例一休全民皆輸,不但勞資雙方輸了,勞資雙方對立了,而且政府也輸了,公信力、誠信皆輸了!最可惡的是,連那些沒上班,既不是老闆也不是勞工的消費者,也因為物價指數波動、成本變高,以致整個物價指數波動造成消費者的荷包失血!部長,連鬍鬚張、八方雲集都漲價了,八方雲集1顆水餃從本來的5元漲到5.5元,這樣的價格是加了幾倍?加了10%耶!請問部長,一例一休造成這樣的傷害、造成整個物價指數波動,你們現在要回過來修法,我們還可以回歸以前的物價嗎?回得來嗎?

  18. 張麗善

    部長,你不是很會做民調嗎?不是很提數據嗎?你有沒有去看過一例一休修法前的物價如何?在一例一休修法過後,物價波動又是如何?相信這些數字大家都可以看得很清楚,難道你今天可以蒙蔽數字嗎?如果你要蒙蔽數字,勞動部在上個月17日提出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施行及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影響評估報告,其調查內容指出有高比例的勞團,超過90%是支持的,請問部長,你有聽到外面勞團的聲音嗎?如果他們有90%是支持的話,為什麼他們12月23日還要上街頭?這是你做出來的調查嗎?你覺得這個調查準確嗎?

  19. 張麗善

    你認為那只是少數嗎?

  20. 張麗善

    那是所有勞工的代表,今天在場每一個人代表多少選票,每一個代表多少聲音要在這裡發聲啊!所以不能只是部長你一個人發聲而已,你不能代表所有的人啊!他們代表勞工團體來發聲,所以你不能忽視他們的聲音。第三十二條乃是規範3個月加班總工時138個小時,以138小時來講,那就是每個月加班54小時,平均每一個人一天要增加多少加班時數你知道嗎?

  21. 張麗善

    平均起來呢?

  22. 張麗善

    平均起來每一天至少要加班2.6小時,將2.6小時加上每天原本的工時8小時,等於是一天上班將近11個小時。我們再來看另外一項數據,根據統計,每天工作平均超過11小時罹患心肌梗塞的風險是一般人的2.44倍,如果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職災風險及醫療疏失風險將會高出37%,就像本席早上所講的,什麼叫做政策殺人?除了兩個工時之間的間隔縮短之外,加班時數也讓勞工吃不消,勞工是企業最大的後盾,也是最大的財富,如果沒有健康的勞工,他們能夠為企業打拚嗎?他們能夠為台灣的經濟發展努力嗎?勞工是我們最基層、最穩定的實力,也是部長必須要照顧的對象,請問部長能夠同意連續3個月加班138個小時嗎?根據統計,人體生理並不會因為日月變化而自動重新歸零,也就是說,1月份的累積疲累不會因為1月份結束,然後從2月1日開始就自動重新歸零,它是日積月累累積起來的,所以有一句話叫做「積勞成疾」。其實勞工並不是突然心肌梗塞,而是因為他患有疾病,也就是說,因為外在因素的累積,將會影響一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這是非常清楚的。如果今天要通過這種超工時的條文,我相信很多勞工朋友是不會同意的,我們希望在這次修法當中,一定要審慎評估,法並不是不能修,但要修到勞資雙方都能滿意,這個天平絕對不能過度傾斜,假使這個天平過度傾斜,試問今天修法之後,以後是不是還要再重修一遍?部長你有那麼多的體力嗎?你有那麼多的精神嗎?

  23. 張麗善

    但是你們所規定的上限是54小時,這會不會被企業彈性運用……

  24. 張麗善

    我剛剛講的話部長可能沒有聽清楚!

  25. 張麗善

    就人體的生理環境而言,就算這個月有休息,但1月份的累積疲累不會因為1月份結束,然後從2月1日開始就自動重新歸零,並不是這樣的。

  26. 張麗善

    剛才我已經講過了,根據議事規則第三十一條,主席不能限制人家發言的次數,也不能限制人家發言的時間,我們已經提出我們的質疑,從早上到現在都是如此,所以不要再拿議事規則來壓我們,議事規則寫得非常清楚,你們為什麼不看第三十一條呢?

  27. 張麗善

    你有尊重大家嗎?

  28. 張麗善

    反對。

  29. 張麗善

    反對。

  30. 張麗善

    (在席位上)主席,人家要問的是部長,而不是你啦!

  31. 張麗善

    反對。

  32. 張麗善

    (在台下)你們真的今天就要讓它過了嗎?

  33. 張麗善

    反對。

  34. 張麗善

    (在台下)你們行行好,做點功德好不好?

  35. 張麗善

    (在台下)你們體恤現在外面的勞工,好不好?勞工在外面很冷耶!

  36. 張麗善

    反對。

  37. 張麗善

    (在台下)你們在捍衛什麼?是要捍衛你們的政權嗎?真的是非常可惡耶!

  38. 張麗善

    (在台下)尤其是第三十四條,將兩班之間隔縮短為8小時,這是很多勞工朋友最介意的地方,到底有誰能夠4點下班然後再接大夜班的?哪個行業可以?哪種人可以這樣做?

  39. 張麗善

    抗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麗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