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陳秀霞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二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

親民黨親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鬆綁七休一可能造成勞工連續工作12天、而且每天工作12小時的短期工作過重,帶來過勞風險「7休1的鬆綁可能造成勞工連續工作12天,而且每天工作12小時的短期工作過重」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加班上限的彈性調整搭配四週變形工時,可能創造30天工作336小時的長期工作過重情形,帶來過勞風險「加班上限的彈性調整如果搭配4週的變形工時,甚至可能創造30天的工作336個小時的這個長期工作過重的情形」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質疑將輪班換班間隔縮短為8小時,認為可能造成勞工在32小時內工作24小時的異常事件,帶來過勞風險「譬如8小時的輪班間距可能造成勞工在32小時內工作24小時的異常事件」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勞動部應會同衛福部提出此次修法所造成的風險評估報告給聯席會議參考後,再繼續審查「就是要求勞動部應會同衛福部提出修法所造成的風險評估報告給聯席會議參考後,再繼續審查。」

發言紀錄

  1. 周陳委員秀霞

    (在台下)各位啊!大家啊!賴院長說沒有時間表,既然沒有時間表,那就應該要讓委員們好好地發言,不要限制時間……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徐委員永明

    如果你們還是這樣堅持下去的話,就凸顯民進黨心意已決……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周陳秀霞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周陳秀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應該都知道,賴院長曾經表示勞基法修訂是沒有時間表的,既然如此,那就應該要讓委員們好好的討論,而不應該限制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短短的6分鐘。如果你們還是這樣堅持的話,那就凸顯出民進黨的心意已決,不敢讓這個版本接受大家的檢驗,也不敢讓外界能夠對這個版本有充分討論的機會和時間。現在外面有這麼多的勞工正在抗議,上週公聽會勞工代表也提出種種反對的意見,可是,勞動部與我們的執政黨似乎並沒有聽見,看來民進黨政府真的已經背棄過去最支持民進黨的勞工朋友了。我想未來不只是這些勞工朋友,還有我們的農民、年輕人及台灣民眾可能也都會被民進黨所背棄,所以今天我們一定要站出來反對,我們不容許這樣不公不義的事情繼續發生。如果民進黨今天執意修法,我相信「太陽花2.0」將很快就會遍地開花。

  2. 周陳秀霞

    在11月22日社環委員會舉辦的公聽會上,因為一位雇主代表蕭明仁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發言表示:「台灣哪有勞工過勞死?」,進而引起社會各界對於過勞死的議題都非常關注,當天有記者媒體詢問勞動部林美珠部長,勞工是不是真的有過勞死?這個時候部長回答表示,勞保局的數字是勞工因過度勞累而申請勞保,是否有過勞死,一時之間很難解釋,這顯然是部長避重就輕的說法。難道我們的勞動部長不知道台灣早在1991年時,就已經參考日本1987年的過勞標準,訂定職業引起急性循環系統疾病診斷認定基準,並陸續修訂成為現行的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的認定參考指引嗎?也就是說,雖然法律上對於過勞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是,所謂的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的認定標準,這和日、韓的過勞認定基準相同,所以本質上就是過勞。在勞保給付統計中的職業性腦心血管疾病,就是台灣勞工過勞的本土數據。雖然台灣的過勞認定指引與日、韓相同,但是,在判斷工作相關性的時候,因為還要綜合考量異常事件、短期工作過重與長期工作過重等三項指標,使得實務上的運作,台灣勞保局對於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的認定極端嚴格,幾乎只有考量到了長期工作過重這一項,至於另外兩項標準不僅被長期忽略,甚至根本缺乏可供醫師判斷的客觀標準,因而大幅減少了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之認定。但是,我們看看韓國的實際上有30%的過勞個案,被認定為肇因於異常事件或者是短期工作過重,這也是為何勞工全年的總工時與我國類似的韓國,其過勞診斷卻是我國4倍以上的原因之一,所以台灣如此嚴格的過勞診斷標準,難道還不用改嗎?在這次勞基法的修法中,行政院賴清德院長出面擔保了4個不變來做彈性化,但是,隨著彈性化而來的就會大量產生過勞指引中異常事件、短期工作過重及長期工作過重的三項指標,譬如8小時的輪班間距可能造成勞工在32小時內工作24小時的異常事件,及7休1的鬆綁可能造成勞工連續工作12天,而且每天工作12小時的短期工作過重,加班上限的彈性調整如果搭配4週的變形工時,甚至可能創造30天的工作336個小時的這個長期工作過重的情形,這些都是此次修法可能造成過勞的風險。

  3. 周陳秀霞

    眾所周知,人類的體力沒有辦法儲存的,所以我們對於這些過勞風險真的不能不審慎以待。今年3月才發生遊覽車司機連續工作46天以後,他在駕駛座上因過勞而心臟病發身亡,但是,這些個案似乎都沒有讓勞動部官員在勞基法的修法的討論過程中,能夠認真考量勞工的過勞問題,而勞動部不僅平時沒有檢討過於嚴格的過勞認定標準,與過勞黑數的存在,更在勞基法修法引起爭議的時候,拒絕誠實面對台灣勞工過勞的狀況,不扛起捍衛勞工身心健康的責任,在兩個禮拜就要形成修法的版本,卻不考量工時對勞工過勞問題的影響,完全不正視醫療照護或交通運輸等特殊產業裡勞工過勞對於大眾公共安全的危害,這樣的勞動部還能夠叫做勞動部嗎?所以現在我有個請求,我要提出權宜問題,待會請主席幫我宣讀,就是要求勞動部應會同衛福部提出修法所造成的風險評估報告給聯席會議參考後,再繼續審查。請主席待會幫我處理一下,謝謝大家。

  4. 周陳秀霞

    反對。

  5. 周陳秀霞

    反對。

  6. 周陳秀霞

    反對。

  7. 周陳秀霞

    反對。

  8. 周陳秀霞

    反對。

  9. 周陳秀霞

    抗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陳秀霞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