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上限的彈性調整如果搭配4週的變形工時,甚至可能創造30天的工作336個小時的這個長期工作過重的情形」
認為加班上限的彈性調整搭配四週變形工時,可能創造30天工作336小時的長期工作過重情形,帶來過勞風險
周陳秀霞・親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加班上限彈性搭配四週變形工時可能造成長期工作過重,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並屬於加班上限的過勞疑慮。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周陳秀霞・親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加班上限彈性搭配四週變形工時可能造成長期工作過重,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並屬於加班上限的過勞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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