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於一、研商委員柯建銘等67人所提召開第9屆第2會期第1次臨時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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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條例已是快半年前的事並已具備一定時程,在臨時會院會處理是可以的。「更不要提促轉條例是快半年前的事了,這些案子都已經有一定的時程了,在院會處理是可以的。」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各部會預算中的年終慰問金應該刪除「例如時代力量黨團的立場是主張年終慰問金應該刪掉」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認為進入政黨協商的公投法修正案已經有一定的時程,可以在此次臨時會的院會處理。「不過我們也提出相對法案,包括已經出委員會的黨職併公職相關法案,進入政黨協商的公投法修正案,更不要提促轉條例是快半年前的事了,這些案子都已經有一定的時程了,在院會處理是可以的。」

發言紀錄

  1. 徐委員永明

    我們的看法是這樣的,如果真的確定召開臨時會,我們是支持副院長同意權這一塊,因為如果為了接下來的年金改革推動,覺得被提名人李逸洋具有這方面的責任或想法,我們是支持在這一次的臨時會中處理副院長人事同意權這一塊,因為今年上半年的年金改革即將如火如荼推動,考試院在這裡面扮演很重要的角色,雖然本黨團的立場是希望將考試院廢除,但至少在短期內年金改革如果還有需要的話,我們希望可以處理人事同意權的部分,這一塊我們是支持的。

  2. 至於總預算的部分,如果大家翻開預算法來看,預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總預算案於立法院院會審議時,得限定議題及人數,進行正反辯論或政黨辯論。我為什麼要提這一點?因為現在各黨團好像在比誰的提案比較多,我覺得各黨團在提預算提案時,不只是衝數量的問題,這裡面應該要有一些政策的價值與立場,所以這部分應該可以拿出來討論,讓社會、民眾覺得立法院召開臨時會不是兒戲,否則現在的花絮變成躺椅有多少張,我剛才上樓前還被問有沒有準備睡袋。其實我們審查預算,看緊人民荷包,應該有個價值方向才對,例如時代力量黨團的立場是主張年終慰問金應該刪掉,這部分在各部會的預算中也有很多提案,如果我們能夠把這些大方向確定出來,做為我們處理的方式,而且大家都同意的話,我想預算提案應該可以減少非常多,例如

    差旅費,現在兩岸交流的情況這麼差,赴中國的差旅費是不是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刪減、凍結?如果這個大方向能夠出來,我想提案數應該可以縮減到很少,大家可以透過幾個方向直接去做處理。

  3. 我認為我們是不是應該很負責任的,將我們對預算案的立場,以及刪減或凍結的態度,甚至價值呈現出來,這樣民眾才不會看我們一直在那邊表決,這對立法院的形象、功能會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而且預算法第五十三條有明文規定,我們可以做這樣的事,這樣就不會只是在比數量,讓民眾覺得我們都只是在舉手表決,其實舉手表決到最後,很多委員不太清楚在表決什麼案子,我覺得這是很沒有意義的。

  4. 關於法案部分,我們有幾個建議,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及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等案,這些案子一提出來,社會就有非常多的不同意見,有人擔心是不是為特定人在開後門或是會影響到投資人的利益。我覺得這些法案可以討論,但是不是一定要在臨時會中召開二天委員會就將其處理結束,這個部分建議民進黨再考量一下。至於長照、電業法部分,因為之前已經經過一定的程序,如果在臨時會要處理的話,算是合理。不過我們也提出相對法案,包括已經出委員會的黨職併公職相關法案,進入政黨協商的公投法修正案,更不要提促轉條例是快半年前的事了,這些案子都已經有一定的時程了,在院會處理是可以的。

  5. 我知道執政黨有其考量,但如果不想讓臨時會變成表決大戰,在處理預算案時是不是要進行一定的辯論,以讓民眾知道我們對於預算的價值與立場?至於法案部分,是否容許其他黨團可以提出些案子,而不是禮拜四透過院會表決來決定。不知道國民黨、親民黨是不是有想要提出的案子,看看民進黨是不是能夠接受各黨團都提出一些案子送院會討論處理。

  6. 關於這次的臨時會,在人事同意權部分,我們支持在臨時會處理;總預算部分,我們當然也是支持在臨時會處理,因為這有其急迫性,但是處理方式是否可以依照預算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先進行討論與辯論;至於法案部分,有些法案我們持保留,有些法案我們支持在這次臨時會處理,我們也有提出我們的案子。以上意見,就教於各位先進。謝謝。

  7. 主席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8. 陳委員怡潔

    院長、副院長、各位同仁。親民黨的立場非常清楚,以往議案處理不完的時候,都採取延會方式來處理,我們認為召開臨時會不應該成為慣性,而且外界對此的觀感也不是很好。尤其民進黨這次以召開21天臨時會的方式來處理總預算案、人事案及一些特定法案,有一些案子連委員會都還沒有審查過,我們認為給在野監督的時間不足,沒有經過充分的討論與審查。對此,我們的態度非常清楚,除了總預算案真的需要處理之外,其他部分都不急,應該要有充分的討論,這樣才符合所謂的新國會改革,說真的,要有充分討論才算是新國會改革,如果臨時會還召開委員會,把一些有爭議性的案子,像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都還沒有送內政委員會,或是將只經過答詢連討論都還沒有討論的案子排入,這些我們是比較不認同的。

  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 第三,剛才柯總召針對執政黨為什麼要提這些法案做出說明,但是我想再補充的只有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有關於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或證交稅條例第二條之二的修正條文,行政院的提案是在本會期最後幾天才提出,如果我們在臨時會去處理這樣的案子,會奠下一個不好的先例和訊息,如果這在施政上真的是一個重要法案,行政部門應該及早提出,讓我們在正常會期中有充分時間可以討論,社會上關心這些議題的人也有充分時間可以針對這些事情思辨、討論,而不是到會期尾聲才突然提出,希望我們在臨時會中處理。如果立法部門面對行政部門這樣的做法,還允許在臨時會中處理,會立下不太好的慣例。至於電業法或長照服務法,因為在委員會中已經有相當程度的討論,而且也經過一段時間,如果執政黨覺得這些是非常重要的法案,他們希望可以趕快過,要在臨時會裡處理,我們並不反對。但是我最後要講的一件事情就是,今天針對臨時會的議程所做的協商,到底有沒有討論的空間?除了執政黨所提的法案以外,如果確定開臨時會,除了預算案和人事同意權案要處理,其他在野的小黨是不是有可能把自己覺得重要的法案放到議程?這部分是不是有討論的空間?如果完全沒有討論的空間,明天就按…

  11. 最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的行政院版本也是到會期最後,大概是在12月下旬才送來,要逕付二讀,基於剛剛那個原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是不是要在臨時會處理?我們認為大家可以再斟酌。不過,我們時代力量黨團其實也有提出我們的版本,如果最後大家決定要討論,而且一下子就要把行政院的版本逕付二讀,我希望最起碼能夠做到一件事情,就是把時代力量黨團版本也一併討論,因為當初來不及在委員會併案審查,希望也一併審查,如果只審行政院的版本,沒有把其他黨團的版本一併納入,我覺得就議事程序而言,我們應該還是要守住基本的公平正義。

  12. 徐委員永明

    院長,我再補充一下,關於第五十三條,方才柯總召的意思是辯論完之後還是要表決,可是我的意思是透過這樣的呈現,大家還是比較能夠了解各黨團堅持的立場是什麼,否則就像方才說的,表決大戰是沒有意義的。按照草案時程推估,如果13日行使同意權,之後還有9天的時間可以召開院會,所以,至少有一天早上的院會各黨團可以針對預算案提出他們的立場來討論;比方說我們覺得年終慰問金應該全刪,或者其他黨團有不同立場,我覺得這樣的討論、辯論可以讓民眾了解我們審查總預算案的實質內容是什麼。

  13. 總之,如果按照目前這個時程來推估的話,我們是有充裕的時間,所以希望各黨團能夠支持。

  14. 主席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15. 陳委員怡潔

    方才柯總召有提到,光是國民黨提的4,000多個預算提案,大概就要花1個月的時間來處理,既然都認為要這麼久的時間,怎麼有可能在這21天內可以處理總預算、人事案,以及一些特定法案?說真的,我覺得這相對有點困難。另外,我們建議如果真的要處理總預算案的話,國民黨提了4,000多案,其實給外界的感覺就是因提而提,到底有沒有需要提到這麼多案?如果可以的話,大家是不是可以再討論?否則到最後大家就像表決器一樣,其實並沒有實質意義,而且就像剛剛徐永明委員講的,現在人家問的是他有沒有準備睡袋,搞不好到最後的重點不是在我們處理了哪些事情,而是我們年夜飯到底有沒有在立法院吃,我覺得到最後這都會變得很可笑。至於比較爭議性的法案,像電業法,雖然已送出委員會,但是抗議的人也很多,甚至外界開始擔心電價會不會翻倍的問題,所以,到底有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處理?尤其爭議性這麼大,又是民生問題。還有內政委員會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當時我們在內政委員會與部長討論過這個問題,包括部長自己都覺得他們是有配套措施,可是實質配套措施是什麼?雖然立意良好,但還是要看得到吃得到,當時在質詢時,其實部長是…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我看今天大概談到這裡,還是拜託啦!明天就要召開談話會,這張有關程序的單子已經發給各位,主要記載臨時會可能進行的時程,「上山一天,下山一天」,大家委員會多開一些沒什麼,公聽會多開一些也沒什麼,反正就是如此,不要表面說臨時會開到1月26日,結果很多人都沒有來,只是黨鞭在這裡搞,就不好了。

  18. 主席

    請徐委員發言。

  19. 徐委員永明

    我說明一下,時代力量有關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的案子9月就一讀了,這就是我們為什麼一直在提有關委員會裡面黨團是否可以有提案權的問題,但他就是不處理。

  20. 柯委員建銘

    那是陳委員學聖的問題,是召委不排入議程,你們要去找他。

  21. 徐委員永明

    後來主持的是另外一位召委,他要求我們用修正動議來處理,所以我們是9月就一讀了,不是沒有案子。如果本案真的在臨時會要處理,我們所提教保人員的案子是否可以併案處理?

  22. 柯委員建銘

    為什麼沒有併案處理?當然可以。

  23. 徐委員永明

    第二,其實我們的要求也很簡單,其實國民黨有4,000多案……

  24. 柯委員建銘

    國民黨的帳不要算到民進黨頭上。

  25. 徐委員永明

    柯總召同意我們的案子可以併案處理,我是要跟你說明本黨的案子9月就一讀了。另外,關於總預算,國民黨有4,000多個提案,我相信國民黨也會有這個需要,要跟民眾解釋這4,000多案的價值。我們的要求是既然安排了9天的院會,用一個早上讓各黨團推派代表把對預算案的看法、方向和大家解釋,如果有不同的意見還可以辯論,這個要求也不過份吧!我真的很不希望臨時會的圖像就是一直在表決,所有的委員也覺得很沒有意義。雖然柯總召覺得這不能解決事情,但其實其他黨團認為這個不需要嗎?我想應該有需要吧!我們就覺得應該要跟民眾講清楚有關時代力量對預算案的立場為何,我懇請大家能支持,這9天的時間搞不好還要熬夜,一個早上讓大家花點時間來講,這不就是立法委員的工作嗎?

  26. 柯委員建銘

    總預算付委時行政院長有來,各政黨也都按比例質詢過,委員會大家也都有審查,現在臨時會要處理預算,若你要用這個方式也是可以,就是等我們協商完後,要表決之前讓大家好好來講,各黨有各自要發言的部分,以前都是這樣做。

  27. 徐委員永明

    時代力量有這兩個要求,併案……

  28. 柯委員建銘

    一定會啦!到最後表決前一定會發言,所謂的辯論不是像奧瑞崗式的辯論,立法院向來開會就是如此,這都沒有問題,本來就是用這樣的形式。

  29. 徐委員永明

    我們也不是說要逐案辯論。

  30. 柯委員建銘

    就是大項嘛!

  31. 徐委員永明

    對,就是大方向。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徐永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