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要求行政院調整彈性休假及補行上班之規定,保障民眾保留完整休息時間之權利「爰建請行政院調整彈性休假及補行上班之規定,保障民眾保留完整休息時間之權利。」發言紀錄
- 黃委員偉哲
(13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1人,鑒於去年中秋連假因颱風侵襲,民眾必須於家中防災,使得連假並未發揮與民休息之功能,而前一週已進行補班也令民眾更加疲憊。如若補班規定因故而造成人民困擾,實非國家之福。爰建請行政院調整彈性休假及補行上班之規定,保障民眾保留完整休息時間之權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第十一案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1人,鑒於去年中秋連假因颱風侵襲,民眾必須於家中防災,使得連假並未發揮與民休息之功能,而前一週已進行補班也令民眾更加疲憊。如若補班規定因故而造成人民困擾,實非國家之福。爰建請行政院調整彈性休假及補行上班之規定,保障民眾保留完整休息時間之權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進行經濟組之質詢。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 黃委員偉哲
(15時25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簡單提出幾個問題,第一是核四電廠現在空在那兒,之前許多環保團體在抗爭,他們有很多意見,包括認為怎麼只是封存,而沒有廢止掉,因為封存就有可能再啟封。台電的講法是,它畢竟是一個資產,如果直接把它報廢掉的話,馬上就會變成損失,在帳面上造成很大數字的負債。李部長也曾經提過核四可不可能轉成火力發電廠,我記得上一屆也有經濟委員會的委員建議把它改成燃氣,那時的部長對此不置可否,現在李部長則同意在半年內進行評估,或者是半年內要給答案,請問院長,您這邊最終的政策裁決是怎麼樣?
-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 林院長全
(15時26分)主席、各位委員。跟黃委員特別說明,我們希望核四目前的設備等等能有一個去處,有了去處才有可能做其他的改變或轉型,對於去處的部分,我們希望台電這邊能整理出一個適當的規劃,也許可以找到買主,用什麼方式把這個部分移出去。
- 黃委員偉哲
那是整廠賣掉了啊!另外一個部分是反應爐賣掉或拆解,但是發電機留下來,將來做為燃氣發電之用。
- 林院長全
詳細的部分是不是請李部長來答復?
- 黃委員偉哲
好,請部長告訴我們,你們的計畫是多久?
- 李部長世光
跟委員報告一下,直接把反應爐改成燃氣廠的話,它的效率和……
- 黃委員偉哲
那你原先答復委員或原先對我們承諾的是半年內要做決定,是嗎?
- 李部長世光
是的,我們會在半年內提出方案,除了在部裡面審查通過,還要跟原能會報告。
- 黃委員偉哲
目前大方向是拆解還是轉換?
- 李部長世光
目前是希望儘量能夠賣出去,如果不行的話就要拆解。我們有開始聯絡國際的買主,不過那要有美國原廠的同意……
- 黃委員偉哲
目前還沒有直接、明確的進度吧?
- 李部長世光
對,燃料的部分比較容易處理。
- 黃委員偉哲
另外,經濟部有提到台水向臺北市買水價格很貴,因為他們賣的是處理過的、可以用的水,而台水需要的是原水,中間有價差。這是台水講的,如果他們買原水自己處理,成本只要一、兩元,但是如果直接跟臺北市買已經處理好的水,一度就要五塊錢,是嚴重虧本的事情。經濟部曾經說要出面協調,可是後來怎麼又改口說還不確定?如果經濟部不確定的話,院裡面的立場是如何?
- 林院長全
請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世光
跟委員報告,今天早上水利署已經召集台水和北水做了協調,雙方各自提出方案,但是兩者有點差異,現在兩邊各循行政體系進行報告,之後會再做進一步的協調。
- 黃委員偉哲
因為臺北市政府,尤其是市長明年馬上又要選舉了,所以他有一個壓力。什麼樣的壓力?賣得便宜的話,對臺北市市庫的挹注少,市議員又要監督他、K他;如果賣得貴,高乎中央的成本,因為中央每度的水價比較便宜,這樣市庫收益多,可是台水就不敷成本。這個問題孰是孰非?要怎麼樣做、怎麼樣切?我覺得要有一點政治智慧來處理。
- 李部長世光
是的。
- 黃委員偉哲
本席希望院長也能關注一下這件事,因為我不希望它變成台水和北水,甚至上綱到經濟部和臺北市政府、甚至臺北市政府槓中央的狀況,這樣不是挺好的!
- 林院長全
跟黃委員特別說明,我知道這個爭議其實存在多年了,一直都沒有機會……
- 黃委員偉哲
沒錯,你以前在臺北市政府服務的時候也是這個態度的啊!
- 林院長全
對。當然,現在我們覺得柯市長也願意就這個問題來和大家談一談,我覺得這是很好的一種方式,我們也期待這次能夠有一些比較具體的突破。
- 黃委員偉哲
好。另外一個問題是一例一休,今天其實很多人在問一例一休的問題,可是說真的,我們在基層聽到一些民眾、企業主、勞工有不同的聲音。現在一例一休半年的勸導期快滿了,勸導期屆滿之後就要開始執行、開罰。現階段雖然宣導已經進行很久了,可是有一些企業主還是沒有辦法接受。如果真的發現窒礙難行的時候,假如是委員提案,就是我們立法院自己的職權;但是如果站在行政部門的立場,你們會不會做一些考量?還是鐵板一塊?
- 林院長全
跟黃委員說明,事實上在這段輔導期間我們也儘量去了解企業界所面對的各種不同問題,這個時候我們才能知道要用什麼樣的法律可以做適當的解釋,還是真的有修法的必要。但是,我必須在這邊強調,其實所謂的困難或窒礙難行,也並非一定是法律的規範有很大的困難,而是這裡面有很多不合理或沒有彈性的地方。就一般的抱怨來說,比如在第6天休息日加班1小時要算4小時,這是算工資,還是算時間,還是兩者都要算?當初立法的意旨其實有些地方講的也許在實務執行上來看會有些不盡合理之處,或造成企業界某些行為的改變,這個部分是我們需要去了解它到底有多大影響。或者最早修法把工時從兩週84小時降到單週40小時的時候,當然,這是馬政府時代,當時企業界一直期待把加班時間放寬,但是我們沒有放寬,使得它沒有彈性,這個問題是不是要在這邊處理?我聽到的聲音大部分都是指這些問題。所以這些問題也不見得是一例一休所造成的,而是從520以前的修法到現在一連串的問題裡面所衍生一些糾結的問題。這些問題真的是百分之百窒礙難行嗎?從企業來看,企業會覺得這樣做的結果會增加他們的負擔,但是卻沒有看到它的效益,這個部分是不是需要去調整?是這樣的問題。
- 黃委員偉哲
所以政府也不是鐵板一塊就對了,還是會審時度勢?
- 林院長全
應該這樣講,既然法已經修了,我們當然按照現在的法來做,但是所有法的優點和缺點,我們都隨時要去檢視。可是我必須強調一件事情,就是任何一個法修完之後,大家都先來挑它的缺點,反而忘記了它的優點。我們必須知道,當初一例一休的條件是什麼?第一個,要增加勞工的休息時間,讓他們的工作時間減少,這個目的我相信是有達成的,我們可以去看比如最近新開出來的工作有沒有增加,或是勞工實際上在週休時間有沒有減少工作時間,如果去看這個部分的話,應該有具體成效,不是沒有的,只是我們會忘掉它,而單獨去看它的負面東西。
- 黃委員偉哲
或是刻意忽略掉它。
- 林院長全
我想政府部門也需要去面對一個事實,就是我們當然希望任何修法都能夠面面俱到,但是如果真的有不滿意,就要做適當的調整,讓不滿意能夠減少,這是我們應該要負的責任。所以各界對一例一休有關的負面看法或批評,其實在我們來看,……
- 黃委員偉哲
你們也在蒐集中就對了?
- 林院長全
不見得十分公允,但是我們盡可能地讓這個部分能夠做的圓滿。所以現在我們蒐集這些意見之後,我們會檢視有些部分是不是用現在的法律就可以彈性解釋、儘量處理掉,最後再來看這個法律到底是不是可以長期來執行。
- 黃委員偉哲
好,謝謝院長,謝謝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偉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