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包括二二八事件檔案在內的歷史檔案都是公共財,主張政府應負起更多保存、建檔及調閱責任,使全民都能清楚看到歷史檔案資料,且檔案管理局對保存工作責無旁貸。「這些歷史檔案都是公共財,政府應該負起更多保存、建檔及調閱等責任,以使全民都能很清楚看到這些歷史檔案資料,而歷史檔案局對保存工作更是責無旁貸。」發言紀錄
- 邱委員議瑩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是二二八紀念日,很開心聽到國發會檔案管理局宣布,未來典藏的所有二二八事件檔案要全數解密等你們這些工作完成之後,以後民眾去申請調閱應該也不會再層層卡關了。未來民眾要申請調閱加害人的檔案時,會不會被以個資法限制而不得其門而入呢?
- 主席
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 陳主任委員添枝
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檔案局長來回答會比較精準。
- 主席
請國發會檔案管理局林局長答復。
- 林局長秋燕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內容有涉及到檢舉人或證人的資訊,只要是滿30年也沒有列為密等的話,我們會提供姓名。
- 邱委員議瑩
關於加害人的部分,你們的具體辦法有沒有列出來?
- 林局長秋燕
所謂加害人的定義,在內容中大家比較會關注的部分,比如相關政治檔案執行的公務人員,或是裡面有證人及檢舉人,目前我們的處理方式,只要是滿30年且已解密,我們就會提供。
- 邱委員議瑩
謝謝,本席要提醒一下國發會及檔案管理局,這些歷史檔案都是公共財,政府應該負起更多保存、建檔及調閱等責任,以使全民都能很清楚看到這些歷史檔案資料,而歷史檔案局對保存工作更是責無旁貸。
接下來,本席要回到與國家發展有關的議題,今天陳主委的報告花了相當多篇幅來談未來國家發展的建設,所謂前瞻基礎建設的部分,未來你們的目標大概會投入多少錢呢?
- 陳主任委員添枝
目前金額還沒有完全盤點完,因此沒有辦法向委員報告,現在主要的工作是針對四大項目,大家覺得比較大型的計畫及要比較早一點做的計畫,同時也是未來國家有需要的項目,我們就會先確定下來,現在正在進行這項工作。
- 邱委員議瑩
我先談一下,所謂的前瞻基礎建設,你的施政計畫是放在前瞻或基礎呢?我想國發會大概也解釋不出來,你們還提到軌道建設,我就先提出一項交通建設的部分。上禮拜主委來拜訪我時,我也向您特別提到,在高雄有一項我們爭取非常久的國道10號延伸案,去年12月26日國發會通過了國道10號延伸到龍肚段,也放在你們的前瞻基礎建設中。現在非常好玩之處,就是此項計畫在核定之後,竟然造成三方的不滿,第一是民意代表不滿,第二是地方居民不滿,包括高雄及屏東的居民都不滿,那到底是誰滿意呢?這項建設是要做給誰看的呢?地方的要求是要將國道10號延伸至新威大橋,能夠快速連結六龜及茂林國家風景區,結果你們的規劃是到美濃的龍肚,不沿河堤走,而是劃到美濃的市區裡,還要與民爭地去徵收農地。這將會造成了另外一個交通瓶頸。你們要解決的交通問題也完全沒有解決,反而增加了其他的問題。
這項計畫在核定過程當中,本席不止一次邀集交通部召開公聽會及說明會來表達意見,可是交通部卻一意孤行,就這樣送到國發會,你們也沒有參酌任何地方意見就核定了,這就是你們所謂的前瞻基礎建設嗎?
- 陳主任委員添枝
目前公路沒有列入我們的前瞻基礎建設,這條公路建設在國發會審查時,交通部提出來的案子確實沒有到達新威大橋。那天經過委員的指正,蘇委員也進來協調,我們請交通部在規劃時要考慮延伸到新威大橋,讓路能直接連接到茂林。
- 邱委員議瑩
你們所有的案子不應該是在委員指正之後才改變,交通部竟然還說要我們在總質詢時提出來,他們才願意去修正,這是什麼樣的態度呢?
- 陳主任委員添枝
應該不會這樣,那天已經協調,我的瞭解不是這樣,如果後續還有問題我們也會來處理。
- 邱委員議瑩
如果政府要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你們完全只有一個評估依據就叫做經濟成本,而所有的東西也都不在你們的經濟成本中。這個案子我已經講了6年,交通部每次回給我的答案就是不符合經濟效益,因此我才會問你們要做的前瞻基礎計畫,到底是在前瞻或基礎呢?如果是前瞻,你們就應該走在前面,眼光要放遠,這才叫做前瞻。如果是基礎建設,你們要發展地方的觀光、長照及照顧偏鄉地區,這些都叫做基礎建設。然而你們這樣的規劃案,沒有前瞻也沒有基礎,還搞了一個三方都不滿意的建設方案。我很擔心你們接下來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會不會重蹈覆轍,而這只是其中之一而已,也是在我選區裡發生的事情,何況未來還有很多相關的案子,因此談到前瞻基礎計畫,我還滿生氣的。
其次,您在報告中談到經濟發展有關留才攬才的方案,本席在此已經不止一次向主委提到這個問題。您在報告中很清楚指出,去年的10月19日已經送行政院核定「完善我國留才環境方案」,相關法案包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什麼時候能夠提出呢?
- 陳主任委員添枝
這個法案已經送行政院審查。
- 邱委員議瑩
上禮拜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並沒有將此列為優先法案,你覺得該法重要嗎?如果一直說要留才攬才,還提到亞洲矽谷,並且到美國去開設了辦公室,我們說了這麼多,可是台灣很多法令及行政效率是跟不上的,你們是不是能夠加快一點速度呢?從10月19日核定到現在,也已經過了快半年了。
- 陳主任委員添枝
法條擬好後要放在網路上徵求大家評論,目前的規定是兩個月,3月4日就到期,不過法案已經送行政院了,在審查完畢之後很快就會送大院審議。
- 邱委員議瑩
你會不會建議行政院列為優先法案呢?
- 陳主任委員添枝
如果沒有,我會再去跟副院長報告,應該是在優先法案中。
- 邱委員議瑩
並沒有,我們談到的優先法案沒有包括本草案。
- 陳主任委員添枝
我會再去注意,院裡也催我們要趕快送,由於有60天的評論期,到3月4日將會滿60天,屆時就可以進行審查。
- 邱委員議瑩
請主委簡單說明此次修法的重點是什麼,我還沒有看到你們的草案內容。
- 陳主任委員添枝
原則上是不改變白領外籍人士進入台灣的條件及資格,他們進來台灣首先會遇到簽證上的手續問題,還有居留台灣時的健保問題,以及他們的配偶及子女的居住或工作問題,也包括未來他們拿到居留證或歸化以後的條件及退休待遇等,即入境之後我們給他們的各種待遇,希望能夠……
- 邱委員議瑩
你只要講其中最大一項的變革讓我瞭解一下,比如居留已經造成他們很大的問題,而子女要留下來也產生很大的問題,你們的法案對此有提出比較重大的變革嗎?
- 陳主任委員添枝
比如上次德國工程師發生的問題,他的小孩在台灣出生,我們讓他用依親的方式在台灣居留,等到他20歲以後就必須離境,像這一塊,我們就會讓他繼續留下來。
- 邱委員議瑩
就直接把這個限制拿掉?
- 陳主任委員添枝
對,這個小孩根本就是在台灣出生的,他就可以留下來。類似這樣的法規對外國白領人士應該是比較友善的,否則等於把家庭拆散。
- 邱委員議瑩
創造一個友善的環境是台灣的當務之急,如果我們不想跟世界切割,而想要延攬各地的優秀人才的話,台灣的法規應該要急起直追。這一點,國發會責無旁貸。
- 陳主任委員添枝
是。
- 邱委員議瑩
我們希望國發會能更開放、更前進地去處理這件事情,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議瑩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