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勞動部儘速將研議中函釋解釋清楚,輔導完一家公司後明確告知資方違法情形,7月1日就要開始開單「現在有法令,我當然希望你們的法令可以儘速解釋清楚,輔導完一家公司之後,可以清楚告訴資方這樣做是不對的,7月1日就要開始開單。」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在勞資雙方權益充分公開透明的前提下,面對加班或連續多日上班的要求,勞工有權拒絕,並可透過溝通協商上班天數。「即便要我加班、要我連續上那麼多天的班,勞方當然有權說不,可以溝通協商的嘛!」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要求訂出落實輪班11小時規定的期程,即使交通和醫療單位有困難、有了一定期程才能追蹤進度並儘速將人力補足,以免再度發生因司機過勞導致的交通事故「所以我希望你能訂出期程,讓大家清楚知道何時才能落實這個輪班11小時的規定,雖然交通和醫療單位在這部分可能會有困難,但是有了期程,大家才能追蹤進度,儘速將人力補足。」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到了7月1日對於有疑義尚未解釋清楚的部分,應該繼續輔導使其更清楚「到了7月1日,對於有疑義尚未解釋清楚的部分,應該繼續輔導,使更清楚;」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四週彈性工時可連續上24天班、休息日可挪移,反而使勞工領不到加班費「結果因為四週的彈性工時、可以連續上24天班、休息日可以挪移,反而領不到。」發言紀錄
-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希望今天大家都跳脫情緒。在實施一例一休之後,本席想針對包括函釋在內的一些問題好好地把它釐清楚。昨天的晚報和今天部分報紙都在談四週彈性工時大漏洞,有可能連上24天的血汗班。當初包括民進黨委員在內的很多同仁都說,一例一休是一個加薪的政策,因為可以領到更多的加班費;結果因為四週的彈性工時、可以連續上24天班、休息日可以挪移,反而領不到。所以我要先請教部長,這件事情到底有沒有調整的必要?它有沒有必要?因為二週、八週有列入七休一的規範,請問現在有沒有要調整?
-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剛講的應該是四週的彈性吧?
- 李委員彥秀
對,四週的彈性工時。
- 林部長美珠
針對四週的彈性工時,我們還是有我們的規定存在,也就是說,他可以排班,那麼他的休息日是可以挪移的沒有錯,但是我們一開始也說,其實我們這次修法的目的就是要縮短……
- 李委員彥秀
當時有七休一的精神在嘛!七休一有它的目的在,但是……
- 林部長美珠
這個目的還是存在的,所以原則上我們還是希望他們儘量不要在休息日排班,委員剛剛講的連續上24天班是這種狀況。
- 李委員彥秀
當然,但是他們可以這樣排嘛!
- 林部長美珠
他可以排。
- 李委員彥秀
那是一個極端的狀況,你、我、大家都不希望有這樣的狀況發生,但是當時修法有七休一的精神在,所以二週、八週才會列入七休一的規範。
- 我當然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狀況,但是業界或許有這樣的需求,也或許有這樣的惡老闆。或許有,我希望沒有。但我現在要直接問你
有沒有要調整?它需不需要納入七休一的規範?我只要問您答案。部長,我不是在逼你,我要問您答案。
- 林部長美珠
我們還是希望能夠透過我們的宣導跟輔導,告訴這些雇主,其實勞工的貢獻就是雇主的績效嘛,所以我們昨天也在一個會議裡面說明,勞資雙方都要本著勞工一定要體諒雇主,雇主一定要愛惜、疼惜這些勞工,所以……
- 李委員彥秀
部長,我不想因為講這些而占用委員會的時間。所以你不打算修?你覺得四週的變形工時沒有納入七休一,其實彈性已經非常大了,對不對?
- 林部長美珠
彈性的部分是85年就有了。
- 李委員彥秀
部長,我都很清楚,你我都對法規非常清楚。彈性已經非常大,但是為什麼很多人還是覺得一例一休是一個惡法?從一例一休施行到現在,你說你要去跟地方講清楚,要跟資方和勞工溝通清楚,剛剛還說要去做更多的溝通,可是到目前為止,我覺得你們最大的問題就還是在溝通!
如果四週能連續上24天班,它雖然是一個極端的例子,大家都不樂意見到,但是勞資雙方的權益如果夠公開透明的話,即便要我加班、要我連續上那麼多天的班,勞方當然有權說不,可以溝通協商的嘛!我最多就給你上到15天,對不起,我沒辦法上到二十幾天,這些都有機會透過更多的溝通去處理。就我看法令,它的彈性或許是有,但是勞動部當時在推一例一休,包括在委員會連續討論3天的過程當中,朝野各黨的同仁包括劉建國委員也表示這個很複雜,要這麼快推的話,可能說明時要花更多時間。所以是不是勞動部在說明的部分發生了問題?宣導得不夠?
- 林部長美珠
針對週休二日的部分,我們的宣導並沒有不清不楚,我們的說法一直都是一樣。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
- 李委員彥秀
部長,你聽我講一句話,現在勞、資、消費者大家都說這是惡法、是三輸。部長,這是媒體說的,不是我說的。你們一例一休修完之後,包括很多函釋,大家都說它是一個惡法!這難道不是因為從法令通過到現在,你們勞動部的說明(包括上百場的說明會)不夠清楚嗎?如果連有這麼多彈性,大家都還不清楚可以去做一些調整,就是只要勞資雙方同意,二週、四週、八週的工時可以去做調整。所以難道不是你們說得不清楚嗎?否則已經有這麼多的彈性在裡面,為什麼大家還說一例一休是惡法?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 林部長美珠
這是從85年以來就有的規定,所以如果委員說我們說得不清楚,那是85年以來或許針對這個部分因為我們還是要考慮到勞資平衡,所以可能當時……
- 李委員彥秀
部長,今天不只是四週變形工時的問題!我剛剛已經講過,今天大家要跳脫情緒,因為我並不是針對我個人的問題來問你,而是就消費者、勞方、資方的反映來問你。我就很納悶,當初討論時,中小企業總會表示全力支持一例一休;商總賴正鎰也說不在意送7天假,要落實一例一休;工商界都盼望一例一休早日三讀通過。所以,一例一休到底出現什麼問題?是當時政府沒有說清楚,還是你們沒有把完整的配套讓工商界瞭解清楚,否則為什麼大家會說這是一個惡法?從我剛才質詢到現在,就可以知道事實上你們當時很多溝通是為了砍7天假,相關的配套措施都沒有機會回到地方去說清楚。直到昨天,在我跟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調的資料裡面,還有很多研議和函釋你們都沒有答覆。現在即將是3月底,你們的宣導期馬上就要過了,輔導期馬上就要開始。部長,各地勞工局很多勞檢員都在問:現在都還沒給我函釋,如果有疑義、勞資溝通有問題的話,6月1日要不要開罰?部長可不可以回覆我這件事情?
-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我們雖然訂有一個檢查期,但是我們這個檢查是針對週休二日的部分。上次我也在這個場合說明過,我們還是希望……
- 李委員彥秀
部長,你說你們的檢查期,也就是6月1日開始進行勞檢只針對週休二日,其他沒有付加班費的部分……
- 林部長美珠
我還沒有講完。因為檢查是我們長期性都在做的,我們有專案檢查,也有例行性檢查……
- 李委員彥秀
部長,上個會期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們有通過比過去還要多的勞檢員的預算,要讓地方多一點勞檢員去做勞檢,所以我相信你們今年應該有機會把勞檢的部分做得更充實。我現在是在幫地方各勞工局和勞檢員問:到底6月1日要不要開始執法?還是你們只針對部分條文來執法?我只要這個答案,部長!
-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是7月1日以後,不是6月1日……
- 李委員彥秀
好,7月1日。
- 林部長美珠
而且我們的檢查本來就都在做,只是針對所謂的一例一休,也就是週休二日這個部分,我們目前還是宣導期,4月1日以後就進入輔導期……
- 李委員彥秀
7月1日違法到底要不要開單?
- 林部長美珠
如果他是被申訴、如果他是惡性嚴重的話,我們去查到,當然還是會開單。但是我們……
- 李委員彥秀
惡性嚴重就是給勞檢員更多的空間!
- 林部長美珠
我們的目的並不是開單,我們的目的是在輔導。檢查的目的是為了要輔導!
- 李委員彥秀
部長,不是我在問你,我是在幫各地勞工局的勞檢員問你。現在有法令,我當然希望你們的法令可以儘速解釋清楚,輔導完一家公司之後,可以清楚告訴資方這樣做是不對的,7月1日就要開始開單。所以我才希望你們研議的部分能儘速出來,否則馬上就是3月底,4月1日就快到了,你們……
-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台北市的部分其實有些是在施行細則裡面,而我們3月17日已經預告了,但因為預告之後還有一定的程序,所以我們會在施行細則……
- 李委員彥秀
你們還有很多研議中的部分未交代清楚。
- 林部長美珠
有關研議的部分我們會加速腳步,至於檢查的部分……
- 李委員彥秀
7月1日真的要上路嗎?
- 林部長美珠
這還要跟地方政府協商,我們希望持續的輔導、宣導。
- 李委員彥秀
所以7月1日以後會繼續輔導、宣導、不開單?
- 林部長美珠
7月1日以後會進行檢查,但因人力有限,所以會定出優先順序,優先對申訴及專案部分檢查,因為勞工的安全一直是我們最為關注的。
- 李委員彥秀
各縣市都以台北市為例,你們說7月1日上路後會儘量輔導,只會部分開單,但我還是希望……
- 林部長美珠
我沒有說部分開單,而是說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針對週休二日的部分,一個是我們原本就已經進行通案檢查的部分,通案檢查部分還是在持續進行,週休二日部分則尚在輔導、宣導,假如在我們輔導、宣導之後,他們還是執意不遵守,當然就無法再給予空間。
- 李委員彥秀
各縣市政府首長都面臨明年連任的壓力,如果你們對一例一休的函釋不清楚,屆時選民罵的是各縣市首長而非勞動部,但本席認為勞動部應該扛起這件事的最大責任,對於在研議中尚未解釋清楚的,本席實在不知道你們要如何宣導,所以我要提醒部長,請你們要要求各縣市儘速回復,到了7月1日,對於有疑義尚未解釋清楚的部分,應該繼續輔導,使更清楚;對於該開單的部分是否需再加強,你們自己要思考清楚,千萬不要因為勞動部解釋不清而造成各縣市的困擾。本席現在是跳出自己的情緒提出質詢,也希望部長能跳出自己的情緒答復相關的問題。
另外,針對第三十四條之一有關輪班11小時的規定,部長表示要由行政院定之,本席相信林院長一定會尊重部長的意見,所以我希望你能訂出期程,讓大家清楚知道何時才能落實這個輪班11小時的規定,雖然交通和醫療單位在這部分可能會有困難,但是有了期程,大家才能追蹤進度,儘速將人力補足。就本席所知,你們到目前為止僅開過一次不知道算不算正式的會議,本席希望本條不會形同具文,就算要花一年甚至一年半的時間也沒關係,至少要讓它有機會落實,所以請部長將一定的期程告訴本席和委員會,俾讓我們知道進度如何,這樣才能追蹤臺鐵局、其他運輸業及醫療單位何時將人力補足,也讓林全院長能追蹤各部會的進度。
- 林部長美珠
首先要針對委員所提我們四個多月僅徵詢過一次的部分做說明,事實上我們的徵詢不限任何形式,在各式各樣的會議中,只要有機會,我們都會請教專家學者、學政勞雇對這方面的意見,所以應該不僅徵詢過一次而已。但是這件事的確關係重大,我們希望能以最審慎的態度進行,因此現在還在持續瞭解各方的意見,誠如剛才陳委員提到的……
- 李委員彥秀
本席還是希望你們能訂出一定的期程,至於溝通的過程,也希望能讓我們知道,俾能藉以追蹤問題出在哪個部會及釐清責任歸屬,以免再度發生因司機過勞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謝謝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彥秀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