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金改革若一路改下去,會讓中等學校以下的學校新陳代謝變延緩,出現老的老師在校代課及老師要求回任等情形,質疑一刀切的改革會使問題越來越複雜「如果今天這樣一路改下去,會讓很多中等學校以下的學校新陳代謝變延緩,變成老的老師在學校代課,還有很多老師可能要求要回任。所以我覺得很多問題要讓有權力改革的人知道:你這樣一刀下去,可能是治絲益棼,問題越來越複雜。」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教育部在年金改革會議及討論年金改革的過程中站在教職員這一邊,善盡僱主、領導者與大家長的角色「希望部長未來在年金改革會議,討論年金改革的過程中,能像勞動部在討論很多勞工政策時,一定站在勞工這邊,教育部一定要站在教職員這一邊,你才能善盡雇主和領導者、大家長的角色。」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政府以安定基金搶救虧損的民間壽險公司,卻在年金改革中要求軍公教警消共體時艱,認為政府作為僱主應如維護保單承諾般保障軍公教警消的年金權益,不應袖手不管「為什麼今天年金改革發生問題,就認為軍公教警消你就該認了!而私人的壽險公司出問題,政府就要關心?政府自己是資方,你的勞方是軍公教警消人員,他們按規定、按保單繳保費,為什麼今天財政出問題,政府可以袖手不管?」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要求教育部長堅持行政院版第六十七條,讓遺族所領的月退撫金或遺族年金可以衡酌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及經濟環境來調整「我要幫很多教育團體在這裡請部長一定要堅持,在行政院版第六十七條裡面,對於退休金遺族所領的月退撫金或遺族年金要可以衡酌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及經濟環境來調整。」發言紀錄
- 陳委員學聖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唸一段2013年3月23日金管會發的新聞:「金管會從2012年8月接管國寶、幸福兩家壽險公司後,外界爭議不斷,因為這兩家人壽業者淨值虧損561億元。直到2015年3月23日,分三階段投標,經過兩次流標之後,最後是國泰人壽以303億元得標,扣除國寶、幸福原有的80億元資產,安定基金處理國寶與幸福人壽的損失,大概虧了232億元,遠低於外界所預期的600億元,我們保障了50萬戶的國寶人壽與幸福人壽的保戶。」不知道部長聽了有什麼樣的感覺?國寶、幸福是民間的壽險公司,垮了就垮了,為什麼政府要用安定基金去處理?明明都虧了232億元,金管會竟然說還好沒有虧到600億元,讓國泰人壽買下國寶、幸福兩家人壽。請問這232億元是誰的錢?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對委員所敘述的問題,我不是那麼深入;也許當時是在那種情境之下,希望對相關人民的權益做維護;至於相關的資源等等,我比較外行……
- 陳委員學聖
我跟你的看法一樣。保險公司今天賣出一張保單,即便保單的計算有問題,基於對於它的承諾,也一定要維護好它的信譽;如果有任何問題發生,也是私人糾紛,為什麼政府要介入?國寶、幸福有50萬保戶,政府說為了安定民心;那麼今天軍公教警消的年金算不算是政府跟他們的一個保單?不管國寶、幸福或是過去的國華很多保險公司出了問題,我們都去承接,用政府的力量去保護保戶的權益,為什麼今天年金改革發生問題,就認為軍公教警消你就該認了!而私人的壽險公司出問題,政府就要關心?政府自己是資方,你的勞方是軍公教警消人員,他們按規定、按保單繳保費,為什麼今天財政出問題,政府可以袖手不管?這不需要什麼財政專業背景,也不需要精算師,不過是簡單的ABC問題。部長不覺得政府有兩套標準?
- 潘部長文忠
我跟委員報告,對於年金這些年來所面對的困境,大家大概都理解,包括過去歷次的財務精算,也都告訴我們整個基金已經出現入不敷出的現象,也是一個事實。所有已退休的或現職或年輕的世代也都共同在這樣的基金永續下,才有可能去維持他後續的權益或退休金的支領,這也是我們要共同要面對的問題。
- 陳委員學聖
部長,政府的責任不能有兩種,國寶、幸福兩家壽險公司虧損560億元,資產負560億元,政府要去救它;為什麼自己的保單出問題,政府不能來救它?還要叫這些保戶共體時艱,這是我不了解的地方。
- 本席再唸一段文字給部長聽
公立學校教職員學校退休制度從民國33年開始建置,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金之恩給制,民國85年2月1日改由政府與個人共同提撥的部分提存準備制。公立學校的教職員都是依照法令規定辦理退休,並支給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之後政府在95年及100年間進行三波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制度的改革,所有教職員也都配合政府歷次政策,調整退休所得,因此現行教職員退休人員所得係配合制度使然的結果。部長認同嗎?
- 潘部長文忠
是的,我想所有教職員同仁,一定都是根據政府所制定的相關退撫制度,就如委員剛才所說的,我們的退撫制度是經過幾個波段的改變,從早期的恩給制,到85年後的退撫新制,也都是一階段一階段的適用。
- 陳委員學聖
我要跟部長講,這一段文字是教育部過去一年針對年金改革的發言,你們要把這些聲音讓年改委員會知道,讓立法委員知道。
- 還有第二段
近來政府推動年金改革工作,各界對於年金改革的議題多所關注,並提出相關的意見及看法。惟近期有些媒體的看法可能是對制度沒有充分了解,所以不盡正確。例如國小老師就讀師專期間即可算退休年資,45歲可以領月退休金等。事實上,依照規定早期師專學生在學養成教育的期間,都不算教師退休年資,直到畢業分發實際到學校就職任教,才開始起算,且到45歲雖因已服務滿25年可申請退休,但也只能領一次退休金,確實不能領到月退休金。
教育部應該將這段話讓很多人知道,讓有權力改革的人知道,你不能讓這些教職人員滿腹委屈。可是教育部這一年來的發言只有105年7月28日及105年10月13日這兩次,而且內容只有一張紙。部長你對老師的發言真的還不夠大聲……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這些發言是在年改會的會議,現場是直播,所有會議紀錄都是公開,教育部會在年改會中說明,是因為我們的教育同仁都是因著政府的制度,制度有所變革時,不應該回過頭讓我們的教育夥伴覺得自己好像被污衊了。對於這個部分,教育部會在年改會中說明這個制度……
- 陳委員學聖
希望部長未來在年金改革會議,討論年金改革的過程中,能像勞動部在討論很多勞工政策時,一定站在勞工這邊,教育部一定要站在教職員這一邊,你才能善盡雇主和領導者、大家長的角色。如果今天這樣一路改下去,會讓很多中等學校以下的學校新陳代謝變延緩,變成老的老師在學校代課,還有很多老師可能要求要回任。所以我覺得很多問題要讓有權力改革的人知道:你這樣一刀下去,可能是治絲益棼,問題越來越複雜。
最後,我要幫很多教育團體在這裡請部長一定要堅持,在行政院版第六十七條裡面,對於退休金遺族所領的月退撫金或遺族年金要可以衡酌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及經濟環境來調整。大家對這一點不以為然,因為這樣的調整有太多的彈性,希望部長能站在老師大家長的立場,守護保護好老師,這才是國家萬年之計。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學聖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