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贊成許淑華版本,退撫基金的提撥維持政府65%、公務人員35%「本席連署了很多不同的修正動議,但其實我比較贊成的是許委員淑華所提版本,也就是第七條有關退撫基金的提撥為政府65%、公務人員35%。」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若民國109年7月1日以後適用的新退撫制度比現行制度對新進公務員更不好,將影響其擔任公務員的意願,使國家招不到公務員「我們擔心你們新的那一套比現行的制度對新進的公務員更不好,到時候國家根本招不到公務員,因為他們可以等到放榜以後再決定要不要當公務員,已經沒有溯及既往的問題,他們如果看到退撫制度更不好的話,會影響他們擔任公務員的意願。」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應仿照勞退新制的做法訂定過渡期,給予優惠先結清前面的年資,再一起適用新的退撫制度「我們應該仿照當初推動勞退新制的做法訂定過渡期,有沒有可能給一些優惠,先結清前面的年資,然後再一起適用新的制度?」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以少領、多繳、延後退的方式進行年金改革無法改變基金將來的命運,只是延後幾年破產,甚至過幾年後還要再砍,對下一個世代更不公平「如果用現在這套少領、多繳、延後退的方法進行年金改革,並無法改變基金將來的命運,只是延後幾年破產而已,甚至過幾年以後還要再砍,這對下一個世代更不公平。」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要求政府儘快提出民國109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適用的新退撫制度,讓世代之間就年改內容把話講清楚「有沒有可能快一點?事實上這個已經講很久了,快一點的話,可以讓世代之間就年改的內容把話講清楚。」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退撫基金管理中利益迴避的規定要訂清楚,可在管理辦法中訂定「也就是利益迴避要如何訂清楚,這可能是在管理辦法裡面訂定」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在審查氛圍不好、且109年7月1日以後新進公務人員適用的新制度內容不明的情形下,不應急著通過年金改革法案,應請政府機關好好討論「在氛圍不好、不知道新制度是什麼的情形下,是不是不要這麼急迫,請政府機關、相關人員好好討論,現在不要急著通過?」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退撫基金管理應公開透明並訂定保證基本收益,建議參考整合曾銘宗版本和親民黨團版本「第一個是公開透明很重要,也就是曾銘宗委員版本的第一項特別重要。另外,親民黨黨團提案第二項保證基本收益也應該訂定下來,要不然我們對基金的績效一點要求都沒有,難保不會需要再改革。所以本席建議我們可以參考曾銘宗委員版本和親民黨黨團版本,作一個整合。」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最低保障金額應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若物價變化很大仍維持同一樓地板金額會不夠,成長率為0或負數時則不予調整「就是要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做調整,如果物價已經變化很大,它還是一樣在樓地板的話,就不夠了;如果成長率為0或負數時,就不予調整。」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志揚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認為年改很重要,但是在這個時間審查年改法案,有幾個問題要先釐清,一、誠如楊委員鎮浯所說,現在整個氛圍不對,我們不希望在不健康的氛圍下審查年改法案,母親節即將來臨,我們是要讓小孩對父母充滿感恩,還是充滿敵意?我覺得現在的氛圍非常不好。

  2. 二、上個禮拜舉行公聽會時,很多人對精算報告有意見,包括

    到底會不會破產?破產程度如何?有沒有進行效益評估?除了政府提出的精算報告,有沒有公正第三方、真正專業的精算報告,可以讓大家比較?

  3. 三、誠如陳委員宜民所說,如果用現在這套少領、多繳、延後退的方法進行年金改革,並無法改變基金將來的命運,只是延後幾年破產而已,甚至過幾年以後還要再砍,這對下一個世代更不公平。考試院的版本規定民國109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要有新的制度,我們非常好奇這個制度究竟是什麼?這個制度是不是可大可久、可以長遠發展的制度?109年7月1日距離現在不遠,這幾年的破產問題並不急迫,所以我們很好奇這個制度是什麼制度?大家是不是可以好好講?大家一再講世代正義,民國109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適用的制度如果比現在更差,怎麼對年輕人交代?現在把年改打得這麼兇,如果新制度以完全不顧財政紀律的方式討好年輕人,對前面的世代公平嗎?這個新制度是什麼?可否定一個可長可久的制度,讓大家根據這個制度調整?

  4. 四、我們應該仿照當初推動勞退新制的做法訂定過渡期,有沒有可能給一些優惠,先結清前面的年資,然後再一起適用新的制度?你們要不要照這兩個前提做?新的制度是什麼?大家同不同意?這才是年金改革應該走的方向,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本席認為這種改革不是長遠之計,在氛圍不好、不知道新制度是什麼的情形下,是不是不要這麼急迫,請政府機關、相關人員好好討論,現在不要急著通過?

  5.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程序發言。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會議詢問。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主席

    請羅委員明才會議詢問。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主席

    謝謝羅委員。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主席

    謝謝李俊俋委員。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主席

    謝謝廖國棟委員。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主席

    我們是兩天一次會,不是3天一次會,方才發言的委員只有一位吳志揚委員是具有律師的背景。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主席

    請蔡委員易餘程序發言。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主席

    請鍾委員孔炤程序發言。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主席

    請費委員鴻泰會議詢問。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主席

    請李委員彥秀會議詢問。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會議詢問。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主席

    請許委員淑華會議詢問。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主席

    請徐委員榛蔚會議詢問。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主席

    請王委員惠美會議詢問。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程序發言。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會議詢問。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會議詢問。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程序發言。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主席

    謝謝尤委員美女。請顏委員寬恒會議詢問。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主席

    謝謝顏委員寬恒。請蔣委員乃辛會議詢問。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主席

    謝謝蔣委員乃辛。請簡委員東明會議詢問。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主席

    謝謝簡委員東明。請許委員毓仁會議詢問。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主席

    謝謝許委員毓仁。我們28位登記程序問題與會議詢問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等一下在主席主持會議的過程裡面,如果各位對於主席的處理是不是符合議事規定有疑義,歡迎隨時提出指教。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主席

    每一位3分鐘,然後……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主席

    每一位3分鐘……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主席

    每一位3分鐘,然後……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主席

    然後大體討論完之後……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主席

    我們會宣讀……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主席

    會宣讀所有的修正動議跟臨時提案,謝謝。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主席

    請宣讀親民黨黨團的提案。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主席

    親民黨黨團的提案已經宣讀完畢,我們接下來要進行大體討論。大體討論的登記也截止了,到現在有36位委員登記,剛才跟國民黨黨團的總召廖國棟委員協商,每一位委員大體討論的發言時間是5分鐘,請各位體諒我們就不再延長。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主席

    請你跟廖委員國棟商量。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說明提案旨趣,時間為3分鐘。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主席

    好,謝謝。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主席

    不管是程序,不管是情緒啦!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主席

    讓我說完,讓我……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主席

    什麼東西?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主席

    我講「程序發言」。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主席

    我講程序發言,情緒發言是你們講的。我都照各位的要求,給各位發言的時間,各位的發言其實和我們的議案不直接相干,也占了很多時間,所以我的處理是這樣,請各位聽一下,等到大體討論結束,我們宣讀修正動議之後,上午的會就休息。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主席

    上午的會就休息。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主席

    等大體討論完。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主席

    如果各位有意見,我們就來處理。請問各位,對王委員育敏等所提臨時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就來處理,現在清點人數。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主席

    在場出席委員不含主席有11位。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主席

    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委員有5位贊成。反對王育敏委員等提案者,請舉手。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主席

    反對者有7位。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今天上午的會議就到大體討論結束,並宣讀修正動議後才休息。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主席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發言時間5分鐘。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主席

    議事人員可以輪流休息。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主席

    請廖委員發言。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主席

    謝謝廖委員。向委員會報告,剛才議事人員說宣告表決人數的時候,因為少點到柯建銘委員,所以除主席之外,出席人數是12位。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主席

    邀請哪一位?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主席

    謝謝王委員。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主席

    謝謝賴委員。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主席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主席

    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主席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124. 吳委員志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進入大體討論之前,請教主席兩個有關程序的問題,第一,剛剛有處理下午5點半的動議……

  125. 主席

    還沒有,我們處理了提案,但是開會到什麼時候還沒有處理。

  126. 吳委員志揚

    對,我要確認,那個表決完了,但是您剛剛宣告的是講中午的休息時間和條件。

  127. 主席

    對,沒錯。

  128. 吳委員志揚

    第二,現在已經在印修正動議條文,應該不以那個為限吧?

  129. 主席

    只要在那個條文處理完之前,隨時都可以提出。

  130. 吳委員志揚

    好,謝謝。

  131. 因為現在是進行大體討論,我們就不談個別條文,我看所有的版本都是類似的架構,只是數字、條件有所不同,基本上都是少領、多繳、延退,只是程度上不同。我回歸早上我一直講的,在公聽會上我們聽到很多比較深入的探討,大家還是希望有一個新的制度,雖然現在財務上有壓迫性,但也不是這兩、三年就馬上會破產,考試院版第九十條提到109年7月1日新進的公務員會適用新的退撫制度,我想109年7月1日距離現在也不是很遠,你們應該也參考過其他國家的立法例,考試院作為公務人員退撫主管機關,請問新制大概會是什麼樣子?

  132.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吳委員志揚

    難道沒有任何討論嗎?我沒有要結論啊!有討論過採什麼方式嗎?跟現在我們要處理的多繳、少領、延退的方案,基本上有什麼不一樣?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吳委員志揚

    部長,我剛剛在程序發言時講的意思,你應該瞭解吧?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吳委員志揚

    因為我們的這一套和你們將來要推行的這一套,有不同的世代在適用,如果要講世代正義的話,我們擔心你們新的那一套比現行的制度對新進的公務員更不好,到時候國家根本招不到公務員,因為他們可以等到放榜以後再決定要不要當公務員,已經沒有溯及既往的問題,他們如果看到退撫制度更不好的話,會影響他們擔任公務員的意願。又如果先把前面的作了處理,突然換一種制度,不再顧慮財政紀律的話,其實對於現在被改革的這一群人也不公平,他們會發現問題沒有你們講的那麼嚴重,事後又大開門。所以為什麼是109年7月1日?是有跟哪個條文搭配嗎?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吳委員志揚

    有沒有可能快一點?事實上這個已經講很久了,快一點的話,可以讓世代之間就年改的內容把話講清楚。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吳委員志揚

    這本來就是你們該做的啊!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吳委員志揚

    我們沒有通過,你們還是要提一個新制,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吳委員志揚

    最後,根據公聽會學者的建議,有人建議仿照勞退,先把軍公教人員前面的年資結清,然後再成立一個新的基金,不要混在一起,這個基金才能永續發展。如果要結算前面的年資,需要多少預算?你們有沒有精算過?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吳委員志揚

    可能選擇上就不能那麼自由,我剛剛講到的兩個問題都牽涉到整個條文架構,所以在大體討論時提出,如果架構不是如此,各個版本就沒有必要討論了,因為這個架構不好嘛,沒有解決長遠發展的問題。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主席

    請張委員麗善發言。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主席

    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主席

    好,謝謝林委員為洲。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主席

    好,謝謝許委員。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主席

    請顏委員寬恒發言。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主席

    好,謝謝林委員。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主席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主席

    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主席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2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2. 主席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2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4.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2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6. 主席

    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2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8.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2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0. 主席

    蔣委員及之前多位委員都有提公聽會,我要向各位委員說明,委員會舉辦的公聽會是講給委員聽的,而不是講給行政部門聽的,請各位參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章「委員會公聽會之舉行」的相關規定。考試院把版本送出來之前已經召開過公聽會,這是考試院作為審議條文的參考,而立法院舉辦公聽會則是要做為本院委員審議條文的參考。銓敘部應邀列席是由本院本會發出邀請函,他們來列席所提供的意見一樣是做為我們審查條文的參考。出席的學者專家及銓敘部所提出的意見,各位應該都收到了公聽會的報告,這些都可以做為審查條文的參考,並不是由銓敘部提出回應,本會委員在審查相關條文時,可以以之前所聽取公聽會各位學者專家的意見來做斟酌與判斷。

  2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2.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2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4. 主席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2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6. 主席

    請葉委員宜津發言。(不在場)葉委員不在場。

  2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8.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2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0. 主席

    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2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2.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2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4. 主席

    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2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6.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2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8.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2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0.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2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2. 主席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不在場)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不在場。

  2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4.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2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6.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2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8.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2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0. 主席

    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2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2. 主席

    謝謝陳雪生委員。

  2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4. 主席

    請問各位,對林為洲委員等提案B案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現在進行處理。因為本案要求今天不進行逐條審議,所以我們必須要先處理。

  2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6. 主席

    在場委員(不含主席)12人,已足法定人數。進行表決。

  2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8. 主席

    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2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7人;贊成者少數,本提案不通過。

  2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0. 主席

    好,我們繼續處理。

  2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2. 主席

    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5人,反對者7人;贊成者少數,本提案不通過。

  2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4.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在進入逐條討論之前先向各位說明,依慣例在逐條討論時,我們會請列席的行政機關首長坐到委員席,以方便討論,但因為今天參與的委員比較多,是不是請廖委員和鄭委員將座位讓給部長及次長?大家調整一下,這樣比較好討論。

  2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6. 主席

    這樣比較節省時間。

  2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8. 主席

    都可以!

  2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0. 主席

    請坐!

  2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2. 主席

    能不能將這兩個位子讓出來?他們要和委員說明時也比較好說明。因為有的條文……

  2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4. 主席

    因為今天參與的委員比較多。

  2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6. 主席

    排成一行也不容易處理,因為人太多了。

  2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8. 主席

    我們會發麥克風,沒有問題。

  2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0. 主席

    如果委員不讓,部長和次長就往這邊坐好了。

  2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2.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發言時間為3分鐘。

  2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4. 主席

    謝謝鄭委員的說明。我先跟大家報告,因為鄭委員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但他是實質的提案人,我要提醒大家,因為鄭委員的連署人是本委員會的委員,也足夠3人,所以非本委員會的委員要提案請找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3位委員連署。

  2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6. 主席

    請銓部周部長說明。

  2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8. 主席

    謝謝。

  2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0. 主席

    請銓部周部長說明。

  2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2.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2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4.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2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6. 主席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2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8.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2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0. 主席

    請王委員繼續發言。

  2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2.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2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4. 主席

    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2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6. 主席

    再次詢問銓敘部的意見,名稱修改了對你們有沒有什麼困擾?

  2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8. 主席

    好,如果只是基於精簡,那我們是否將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名稱照鄭委員等幾位委員的提案修正通過。

  2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0. 主席

    請問各位,對第一條照鄭委員天財等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

  3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2. 主席

    名稱既然改變……

  3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4. 主席

    對不起!本席補行宣告,條次跟討論的進度就依考試院的版本進行,請問各位,對於第一章「總則」照考試院版本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3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6. 主席

    請說明。

  3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8. 主席

    那些都已宣讀過了。

  3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0. 主席

    請問各位,對於第一節節名「通例」照考試院版本通過有無異議?

  3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2. 主席

    方才部長已經說明過了。請問各位,對於第一節節名「通例」照考試院版本通過有無異議?

  3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4. 主席

    如果有意見,我們就來處理,反對的……

  3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6. 主席

    廖委員,主席台這邊自己會判斷這個再討論下去有沒有意義。

  3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8. 主席

    你不懂就回去上課。

  3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0. 主席

    請問各位,對於第一節節名「通例」照考試院版本通過有無異議?

  3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2. 主席

    剛才說明過了。

  3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4. 主席

    請各位自行參考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九條法規、章節的劃分,方才各位質詢時已多次提及了。

  3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6. 主席

    請部長說明。

  3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8. 主席

    謝謝部長的說明。請問各位,對於第一節節名「通例」照考試院版本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3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0. 主席

    依曾委員的建議修正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及撫卹,依本法行之。」,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3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2.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3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4.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3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6. 主席

    他的意思是說這不會同時發生。

  3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8. 主席

    法制局有無補充意見?

  3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0.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3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2.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3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4. 主席

    請法制局說明。

  3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6. 主席

    沒有,今天沒有法務部列席。

  3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8. 主席

    因為不干法務部的事情。

  3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0. 主席

    現在我們在場……

  3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2. 主席

    法務部不是立法院審查法案的法制幕僚,立法院的法制幕僚是立法院法制局。

  3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4. 主席

    在場有兩個案,一個案是尤委員……

  3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6. 主席

    一個案是尤委員建議修正為「公務人員之退休……」。

  3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8. 主席

    一個案是尤委員建議修正為「公務人員之退休、資遣或撫卹」,另外一個案則是鄭天財委員提案的再修正,就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及撫卹」……

  3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0.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3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2. 主席

    我們現在處理第一條……

  3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4. 主席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第一條修正為「公務人員之退休、資遣或撫卹,依本法行之。」者,請舉手。就是剛才尤委員……

  3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6. 主席

    我一開始時,就介紹了列席官員,名單包括銓敘部、考試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

  3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8. 主席

    立法院法制局的作用就是扮演審查法案時的法制幕僚,否則我們要法制局做什麼?我們立法院居然沒有能力自己去解釋法制,而要靠行政院來解釋法制給我們聽,自我閹割到這種程度,實在也太離譜了!

  3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0. 主席

    現在處理提案,清點人數……

  3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2. 主席

    我就表決、我就表決……

  3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4. 主席

    如果各位的意見是有道理的……

  3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6. 主席

    那我當然尊重各位……

  3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8. 主席

    第一條照尤委員的修正動議:「公務人員之退休……」……

  3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0. 主席

    第一條贊成照尤委員美女等修正動議通過者,請舉手……

  3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2. 主席

    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6人。

  3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4. 主席

    第一條照尤委員美女等修正動議通過……

  3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6. 主席

    第一條修正為:「公務人員之退休、資遣或撫卹,依本法行之。」

  3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8. 主席

    第二條有鄭委員天財等提出修正動議,請宣讀……

  3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0. 主席

    ……

  3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2. 主席

    各位請回座啦!

  3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4. 主席

    各位請回座,現在我們先處理今天的會議時間……

  3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6. 主席

    今天的會議時間原訂到5點半為止,但我徵求各位的意見,是否要把這個法案審查完竣之後才休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3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8. 主席

    好,那我們馬上處理……

  3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0. 主席

    我沒有主席說了算!我現在是徵求各位的意見……

  4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2. 主席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延長會議時間者,請舉手。

  4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4. 主席

    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6人。

  4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6. 主席

    反對者2人……

  4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8. 主席

    贊成者多數,今天5點半之後繼續審查法案。

  4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0. 主席

    現在進行第二條……

  4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2. 主席

    第二條有鄭委員天財等提出修正動議,將本法之主管機關改為總統府。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4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4. 主席

    各位回座,我就會處理。好不好?

  4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6. 主席

    各位回座!各位如果要威脅主席,我一定不受威脅!

  4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8. 主席

    各位好好的坐回原位,我就會處理。

  4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0. 主席

    第二條……

  4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2. 主席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第二條照鄭委員天財等修正動議修正通過者,請舉手。

  4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4. 主席

    你們都反對鄭委員的修正動議?

  4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6. 主席

    沒有人贊成?

  4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8. 主席

    第二條宣讀過了!第二條宣讀過了!

  4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0. 主席

    沒有人贊成鄭委員天財的修正動議。

  4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2. 主席

    對於考試院版本,有沒有哪一位反對?

  4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4. 主席

    好,那我們就表決……

  4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6. 主席

    既然有人反對考試院版本第二條,現在我們就進行表決。贊成第二條照考試院版本通過者請舉手……

  4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8. 主席

    清點人數……

  4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0. 主席

    贊成者6人。

  4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2. 主席

    沒有人反對,第二條照考試院版本通過……

  4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4. 主席

    現在處理第三條……

  4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6. 主席

    第三條沒有修正動議……

  4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8. 主席

    請問各位,對於考試院版本有沒有意見?

  4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0. 主席

    如果有意見的話,大家坐下來,可以發言,好不好?

  4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2. 主席

    如果沒有意見,就通過了,好不好?

  4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4. 主席

    好,如果沒有意見,第三條就照考試院版本通過……

  4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6. 主席

    現在處理第四條,請宣讀修正動議……

  4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8. 主席

    第四條的修正動議……

  4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0. 主席

    宣讀第四條的修正動議……

  4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2. 主席

    第四條修正動議宣讀完再休息……

  4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4. 主席

    哪有人這樣?你要打就打我啦!

  4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6. 主席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第四條修正……

  4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8. 主席

    本院賴委員士葆……

  4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0. 主席

    經查考試院函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

  4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2.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

  4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4.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4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6. 主席

    謝謝陳副司長的說明。

  4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8.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時間為3分鐘。

  4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0.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4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2.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4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4. 主席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4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6.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4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8.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4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0. 主席

    謝謝。各位的意見都已經表達了,我們現在處理本法的主管機關。

  4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2. 主席

    不然怎麼辦呢?總要做個處理嘛!

  4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4. 主席

    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4人。反對者請舉手。

  4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6. 主席

    反對者7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4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8. 主席

    這個指的是人員,如果照我們剛才所講的邏輯,它應該是用「或」。

  4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0. 主席

    法務部代表要說明嗎?前面第一條所稱的「公務人員」指的是公務人員的退休、資遣及撫卹制度;第三條第二項所稱的「前項人員」指的是第一項所說的公務人員,主詞是人而非制度,所以用「或」。

  5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2. 主席

    跟委員會報告,現在有5個版本的第四條,有7個修正動議,這7個修正動議中有幾個是修正考試院版本裡面的其中一款,尤其是對第六款提出修正的比較多。現在的5個版本裡,考試院版本、…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吳志揚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吳志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對第六款的最低保障金額也有一個修正動議,內容與為洲委員剛剛講的大致一樣,就是要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做調整,如果物價已經變化很大,它還是一樣在樓地板的話,就不夠了;如果成長率為0或負數時,就不予調整。

  2. 吳志揚

    另外第五條講的是退撫給與,也是在統整這整個法律關於退撫給與的內容,如果叫作退休撫卹法的話,本席建議在第四條增訂一款,也就是把第五條的內容放在第四條其中一款──退撫給與,它也是做為這個法律名詞的統一解釋,在體例上是不是比較適合一點?以上。

  3. 吳志揚

    本席連署了很多不同的修正動議,但其實我比較贊成的是許委員淑華所提版本,也就是第七條有關退撫基金的提撥為政府65%、公務人員35%。其實之所以會在育嬰期間留職停薪、保持年資,重點就是希望大家放心去育嬰,如此一來,他的條件與沒有育嬰時是一樣的,不會因育嬰而停止。爰此,我認為維持原來的提撥比例是比較恰當的,若轉由政府完全負擔,或由各該公務人員完全負擔都不是很好。退一步說,各負擔50%雖亦無不可,卻不如原來比例好,就當作是一種獎勵,所以我贊成許委員淑華版本,就是35%。

  4. 吳志揚

    關於第十條,我覺得有兩點很重要,第一個是公開透明很重要,也就是曾銘宗委員版本的第一項特別重要。另外,親民黨黨團提案第二項保證基本收益也應該訂定下來,要不然我們對基金的績效一點要求都沒有,難保不會需要再改革。所以本席建議我們可以參考曾銘宗委員版本和親民黨黨團版本,作一個整合。另外跟獨立有關係的,也就是利益迴避要如何訂清楚,這可能是在管理辦法裡面訂定,謝謝。

  5. 吳志揚

    那他想回來工作的動機是什麼?

  6. 吳志揚

    我講一個實例好了,當時我擔任縣長時,聘請一位已經退休的人回來做秘書長,因為秘書長的層級比較高,他符合那個官制,所以他不一定回到他原來的單位,他只要有公務人員的資格,層級也夠,有那個缺,他就可以做了,但是他的想法與現在這個不一樣,他沒有要繳回,因為他總共做了那麼久,他只是希望他第二次退休時以做了這麼久的年資來計算他最後退休的所得,扣除他第一次領到的錢之後,再補這中間的差額給他,而不是回任時,就要把原來所領的錢全部繳回,他的approach不一樣,亦即在第二次做完要退休時併計之前的年資,算算看他這樣損失多少並補差額給他,以上的例子供大家參考。

  7. 吳志揚

    他的想法其實也失敗,他還想申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因為他覺得不公平。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志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