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政府以退撫基金會破產為由、在尚未破產且尚未進行精確計算前就檢討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認為很不應該。「政府口口聲聲說會破產,請問有哪家公司在還沒有破產之前就先檢討員工的?政府都還沒有進行精確的計算,在還沒有破產之前就先檢討員工,這是很不應該的。」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若要廢除(改掉、去除)18%優惠存款,必須還給軍公教人員法定所得替代率應有的權利,由政府編足預算補還,且須先補還才可以溯及既往,因為18%並非額外的退休所得。「如果要去除18%的話,那麼就應該還給軍公教人員法定所得替代率應有的權利,因為當時把18%也計算進去了,大部分的軍公教人員幾乎都沒有達到他們法定所得替代率的標準,如果要砍掉18%的話,政府應該要編足預算還給人家,然後才可以溯及既往。」發言紀錄
- 馬委員文君
其實18%並不是額外的退休所得,這是政府訂定的,大家一直說不要討論過去的歷史,但事實上,他們就是從那樣的歷史過程走過來。這大概可以分成三個階段,在民國64年以前,尤其是59年的時候,台灣因為遭受國際經濟風暴的嚴重衝擊,加上民國62年爆發石油危機,油價在三個月內漲了四倍以上,因此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經濟遭受極大衝擊,當時物價指數上漲8.17%,次年更高漲了47.47%。政府考量軍公教薪資偏低,加上通膨的影響,所以為了保障公務員退休而訂定這樣的制度。因為最好商量的就是軍公教人員,所以那時候先與軍公教人員商討,除了希望他們不要領那麼多薪資之外,也希望他們藉由領取月退的方式,把退休金放在台灣銀行,讓國家有足夠的資金可以調度,當時都是軍公教人員以他們應該獲得的保障去成就政府。第二階段是從民國64年到84年,當時國庫資金並不是很充裕,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去協助國家的財政調度。從84年之後,大家的薪資狀況已經有所改善,最糟的是留了一個尾巴給政務人員,因為他們領了18%,所以現在大家才會用這種特例去扭曲過去領取極低薪資軍公教人員的18%,讓他們背負這樣的原罪。如果大家認為18%應該要改掉的話,那麼也可以直接廢除,但必須還給人家應該得的,因為18%並不是額外的退休所得,如果要去除18%的話,那麼就應該還給軍公教人員法定所得替代率應有的權利,因為當時把18%也計算進去了,大部分的軍公教人員幾乎都沒有達到他們法定所得替代率的標準,如果要砍掉18%的話,政府應該要編足預算還給人家,然後才可以溯及既往。我們認為該給的就要給,政府口口聲聲說會破產,請問有哪家公司在還沒有破產之前就先檢討員工的?政府都還沒有進行精確的計算,在還沒有破產之前就先檢討員工,這是很不應該的。在此我們要求如果要廢除18%、要溯及既往的話,那就還給人家應該得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馬文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