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 18% 優惠存款應取消、調降利率或維持?主張18%優存七年後年息不應歸零、最低應維持3%,理由是放在銀行至少還有1%,且大法官第717號解釋要求避免將全部給付逾予終止「7年後的年息是零,我們將錢放在銀行,最少都還有1%,為什麼要修成零呢?因此我們才會改為最低是3%。」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在月退休金相關條文的審查上應支持砍幅較少的考試院版本,不應再多砍,理由是一年僅差一億多元,且公務人員與勞工仍有差別、勞工版本尚未確定「今天是要審查考試院版本,應儘量尊重他們,加上金額沒有差那麼多,所以應支持考試院版本。」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保留80歲以上的退休公務人員不應列入調降對象、不要再改,理由是他們毫無招架及因應能力且僅一萬多人「因此此次不要將80歲以上列入要砍的對象,他們可說是毫無招架及因應能力」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公務人員退休條件從75制改為85制才實施一段時間,又改為90制,銓敘部更要一次提高到94制,調整稍嫌急躁,將對人事陞遷及年輕人的前途造成很大影響。「我是覺得75制改為85制才實施一段時間,現在改為90制,銓敘部又要一次殺到94,我覺得稍微急躁了一點,對於人事陞遷及年輕人的前途有很大影響。」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在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二)加上「任職年資滿三十年且年滿六十歲」的90條款,理由是符合延退精神且有助公務員新陳代謝、避免反淘汰與機關效率受影響「基此,我們希望在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二)加上「任職年資滿三十年且年滿六十歲」,對公務員的新陳代謝才會有幫助。」發言紀錄
- 賴委員士葆
方才幾個觀點我聽得不是很懂,既然都沒有差很多錢,1年才差了1億多元,那為何要多砍一點呢?以上是第一點。
第二點,今天是要審查考試院版本,應儘量尊重他們,加上金額沒有差那麼多,所以應支持考試院版本。
第三點,畢竟公務人員跟勞工還是有部分的差別,而且勞工在這部分的版本都還沒有確定,在此之前這部分就先這樣決定也說不太過去,總而言之,我們應儘量支持考試院版本。
-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公務人員的薪水多少就是多少,人事單位就會依這樣的數字報上去,所以一毛錢都不會少、一毛錢也不會多,換言之,這是實實在在的薪水,不會有所增減。至於勞工的薪水到底是多少,是有可能發生低薪高報或是高薪低報的情況,然後再加上勞工本身有一些限制,在此情況下,勞工的部分到底是採計15年、180個月還是120個月或是其他方案,現在也尚未確定,既然公務人員的薪水不可能虛報,那我們就應該支持考試院的版本。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連署人
尤美女 柯建銘 葉宜津 劉櫂豪 鍾孔炤 蔡易餘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 賴委員士葆
本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二),我們希望加「任職年資滿三十年且年滿六十歲」,簡單來說,我們不希望造成反淘汰;考試院原來的版本是一百十年退休者要滿六十歲,其後一年加一歲,一直到六十五歲,亦即六十五歲才能夠退休,我們加上任職年資滿三十年且年滿六十歲,也就是所謂的90條款,非常符合考試院這次的年改精神──延退。六十歲左右還未退休的公務員,一定是覺得不如歸去,而五十歲上下服務20年以上的公務員,好不容易要第二春,結果發現整個公務員體系的新陳代謝受到阻塞,致公務機關的效率大受影響。基此,我們希望在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二)加上「任職年資滿三十年且年滿六十歲」,對公務員的新陳代謝才會有幫助。
- 主席
針對提案委員的說明,銓敘部等一下要有所回應。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吳委員志揚
蔣乃辛委員提出的是30年、60歲,而銓敘部剛才做了這樣的說明。我順著一個邏輯來講,如果改為35年、60歲,也就是將現行的30年、55歲各加5年呢?意思是原本我55歲可以退休,現在制度改變,我要再多工作5年,年齡又老了5歲時退休,是不是可以有這樣一個機會?否則他25歲開始工作的話,要做40年才能退休,真的太辛苦。這樣的修正是不是比剛才的好一點?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 賴委員士葆
我記得我們從75制改為85制才沒有多久,現在馬上又要改為90制,人事上是不是太老化了?我看了附表2,一直要到94制,我看乾脆到100制算了,台灣變成都是LKK在當公務員,未來的年輕人該怎麼辦?他們毫無機會,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訂在這裡。65歲也不會說用不到,因為現在要改為90制,他如果滿25年,有65歲,也一樣可以適用,所以這個要想一下。其實就我所瞭解,以前精算過,延退一次,從75制改為85制,對退撫基金是大補,可以省很多錢,結果現在又要這樣改。我是覺得75制改為85制才實施一段時間,現在改為90制,銓敘部又要一次殺到94,我覺得稍微急躁了一點,對於人事陞遷及年輕人的前途有很大影響。
- 主席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 陳委員怡潔
考試院說應該在第三十三條討論,其實我們現在討論的是減額年金的限制部分,應該是在第三十一條第三項第三款及第五款討論,所以關於危勞是否應排除減額年金的部分要放在這裡討論。第三十一條是討論退休金給與的方式,考試院對於危勞要不要排除減額年金限制的態度到底如何,你們應該明確表態,因為它本來就應該放在這一條討論,你們的心態上不應該是「過一條是一條」,所以放到第三十三條好了,畢竟我們現在討論的就是減額年金部分,等一下請考試院再次說明清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怡潔
召委,我們有提案。
- 主席
請國民黨黨團提9個名單給我。
- 賴委員士葆
我是提案說明。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 賴委員士葆
本席有幾項修正意見,第一是敬老條款,剛才司長已經說過消防人員平均是幾年,根據我們的統計,平均餘命是80歲,因此此次不要將80歲以上列入要砍的對象,他們可說是毫無招架及因應能力,這些人有一萬多人,而退休的公務人員總共有四十幾萬人。我們是一個敬老尊賢的社會,請放過他們吧!80歲以上者就不要再改了,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議題。
- 另外,有關18%的問題,7年後的年息是零,我們將錢放在銀行,最少都還有1%,為什麼要修成零呢?因此我們才會改為最低是3%。大家都引用大法官第717號解釋文,請仔細讀一下,其中有一句話
「避免將全部給付逕予終止」,就是不要砍成零。大部分提到溯及既往的部分,第717號解釋文是很重要的一項支撐,不過文中也寫得很清楚,不要砍成零。以上是我的提案說明,請各位支持。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賴士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