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民進黨的改革只是將基金的破產時間延長短短幾年,認為照此估算未來仍會面臨相同問題而無法永續「民進黨的改革只是將基金的破產時間延長短短幾年罷了!照此數據估算,未來仍會面臨相同問題」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公務人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應採考試院版「最後在職前10年平均俸額」,反對延長至最後在職前15年平均俸額「不管是本黨或是親民黨的委員,均表態支持考試院的版本,採計基礎為「最後在職前10年平均俸額」」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不永續且溯及既往的改革導致屆齡人員寧願放棄對政府的信任改領一次性退休金,擔心此風潮將影響選擇風向反倒加快基金破產速度「但民進黨不永續的改革與溯及既往,導致屆齡人員寧願放棄對政府的信任,忍痛選擇領一次性退休金。這讓我們很擔心,此風潮將影響退休金的選擇風向,反倒加快基金破產速度!」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越長對收入越低的公務員越不利,甚至影響退休後的可支配所得,延長至15年是極大的負擔「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越長,對收入越低的公務員將越不利,甚至影響到退休後的可支配所得。」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現行勞工採計期間為最後在職5年平均薪額,公務人員修法後卻為15年,其間公平正義性何在,並質疑是否代表日後勞工採計期間也要同步連動拉齊各職業別條件「現行勞工採計期間是以最後在職5年之平均薪額計算,但公務人員在修法後卻是15年,中間的公平正義性又何在?今天執政黨強勢決議公務人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為15年,是不是代表日後勞工採計期間也要同步連動,拉齊各職業別的退休條件?」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年金改革不要溯及既往,認為溯及既往將造成很大影響「為此,我們不斷勸告民進黨,不要溯及既往,因此舉將造成很大影響」發言紀錄
- 呂委員玉玲
(10時42分)主席、各位同仁。以前的退休金採一次領,但一次大量支領退休金將導致國家財政無法支應!為減緩國家財政受到退休潮的衝擊,故有月領制的終身俸出現。坦言之,退休人員還滿喜歡月領制退休金,因為不僅穩定,還能幫助國家調節財政。但這次年金改革讓大家發現,月領制不見得比較有保障,所以很多民眾打電話來問,是不是改為一次領才會比較有保障?在這一次改革中,民進黨政府無法將這點解釋得很清楚,還堅持溯及既往,以致很多屆齡退休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擔心此次改革後,月領退休金將不如以往。加上改革若無法永續,未來可能得再改一次,到時他的月領退休金將二次縮水,故頻頻詢問,是否改為一次領才會比較有保障?為此,我們不斷勸告民進黨,不要溯及既往,因此舉將造成很大影響;但民進黨卻堅持,如果不溯及既往等於沒改革。不過每次開會時,資料一攤開後就會發現,民進黨的改革只是將基金的破產時間延長短短幾年罷了!照此數據估算,未來仍會面臨相同問題,當民進黨所謂的改革無法永續時,民眾的焦慮也隨之來臨。為了減緩國家因應退休潮對財政的衝擊,所以我們改革公務人員月領制度方案,但民進黨不永續的改革與溯及既往,導致屆齡人員寧願放棄對政府的信任,忍痛選擇領一次性退休金。這讓我們很擔心,此風潮將影響退休金的選擇風向,反倒加快基金破產速度!
改革為的是能永續,故須清楚明確地改革。現在民進黨無法向公務人員說得更清楚明白,也無法消除公務人員的焦慮,遑論永續性,甚至可能因焦慮而加速基金的大量支出!我認為這次民進黨的改革是一次徹底失敗的改革!謝謝。
- 主席
請許委員毓仁發言。(不在場)許委員不在場。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所有各黨團推派登記發言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請問院會,第二十六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宣讀第二十七條及附表一。各黨團同意以各提出版本為限,逐一處理,請宣讀各版本條文。
- 王委員育敏等提案第二十七條條文及附表一
- 第二十七條 公務人員於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者,其退休金以最後在職經銓敘審定之本(年功)俸(薪)額為計算基準,並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
一次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月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
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 公務人員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者,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
- (一)一次退休金
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
- (二)月退休金
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
依附表一所列各年度平均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公務人員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而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生效者,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仍按第一項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計給之。
- 附表一
- 陳委員學聖、曾委員銘宗、徐委員榛蔚等提案第二十七條條文及附表一
- 第二十七條 公務人員於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者,其退休金以最後在職經銓敘審定之本(年功)俸(薪)額為計算基準,並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
一次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月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
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 公務人員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者,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
- (一)一次退休金
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
- (二)月退休金
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
依附表一所列各年度平均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公務人員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而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生效者,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仍按第一項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計給之。
- 附表一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附表一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公務人員退休金給與之計算基準彙整表
-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附表一
- 親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第二十七條條文
- 第二十七條 公務人員於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者,其退休金以最後在職經銓敘審定之本(年功)俸(薪)額為計算基準,並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
一次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月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
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 公務人員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者,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
- (一)一次退休金
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
- (二)月退休金
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
依附表一所列各年度平均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公務人員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而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生效者,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仍按第一項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計給之。
- 尤委員美女等再修正動議第二十七條條文
- 第二十七條 於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之公務人員,其退休金以最後在職經銓敘審定之本(年功)俸(薪)額為計算基準,並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
一次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月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
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 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之公務人員,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內涵
-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給與
- (一)一次退休金
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
- (二)月退休金
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之平均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給與
依附表一所列各年度平均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而於本法公布施行後退休生效之公務人員,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之退休金仍按第一項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計給之。
- 主席
現在依序進行發言,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 孔委員文吉
(10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二十七條是針對公務人員在本法公布施行前、後退休者之退休金計算基準及基數內涵,也就是年資採計的部分,對於這個部分,本席希望以最寬鬆的方式來處理。
目前的現制是以退休人員在退休當年的薪俸為計算基準,這次的修正,有人說要拉長到10年,有人說要拉長到5年或15年,本席希望各黨的立委都能支持考試院的版本,也就是以10年為年資採計計算基準。
有關年金改革的審查,今天會進行到最關鍵的條文,包括18%、所得替代率等,本席希望大家能夠站在歷史正義的這一方,站在信賴保護原則及人道主義的這一方,今天是審查年金改革法案的第二天,我還是看到立法院外面圍了很多的鐵絲網及拒馬,今天我們要審查通過的條文,包含了與軍公教最關鍵、最重要的部分,等一下馬上就要進行審查了,所以我拜託朝野各黨立委將心比心,能夠照顧到軍公教的權益和福利。政府應該要好好照顧軍公教,哪一個人的親人和朋友裡面沒有軍公教子弟?照顧了軍公教,就等於照顧了你的親人和朋友。那我們要提出怎麼樣一個合理的改革方案呢?第一,要堅持溫和漸進的改革;第二,要堅持信賴保護原則;第三,要堅持不溯既往原則。然後提出一個具有共識、讓基金永續且符合世代正義的方案,政府要負最大的責任、要負完全的責任,而且是神聖的責任,要照顧軍公教的權益。
我希望第二十七條是以照顧軍公教最大利益為考量,而且不溯及既往,並且以信賴保護原則來看待年資採計。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 陳委員超明
(11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在此向大家問候,大家早、大家好,這樣我有愛台灣嗎?請掌聲鼓勵一下!
實際上,本席現在的心情很迷惑,而且更為沉重,因為在我的腦海裡面經常想到一件事情,當初內政委員會在修集會遊行保障法的時候,民進黨委員說他們的抗爭可以到總統府30公尺前面,我質疑他這麼大膽,3個總統都不敢改,你們現在改,結果修法通過,送出委員會又不拿來大院討論。他說這是惡法,一定要修,這就是民粹,這就是不務實。本席是支持穩健務實,而且要有前瞻的修法,今天我敢講,年金改革一定會跟一例一休一樣,造成企業也輸、勞工也輸、政府也輸,年金改革一定會形成一個局面,就是政府也輸、所有退休公務人員也輸,在職公務人員也輸。大家以為退休公務人員領得很好,於是要求稍微酌減、稍微調整、稍微溫和改革,其實很多公務人員拿了這些是替我們養下一代的孫子,現在的公務人員在沒有保障的原則之下,做一天,混一天,那麼我們的行政效率在哪裡?所以我一直認為,改不是表面改而已,要確切務實的改,要為台灣進步而改,這樣才能做到真正的改革,不要造成對立。
- 最近我看了一篇文章,作者寫到他看川普前年寫的書「再次偉大
如何整修跛腳的美國」,裡面也談到和軍公教年金有關的議題,作者心中有感而寫出以下內容。「在『笨蛋,問題還是在經濟』那章裡提到,有些政客認為縮減補助能減少政府開支,川普說,這些補助是很多退休者的生活費,他絕對不讓這些人的補助變少,這是國家和公民約定好的,這些補助本來就是公民的錢。」「在上述退休補助金那段,標題是『我們需要有領導才能的人』。軍公教年金『改革』吵這麼久,過程中似未見有領導才能的人。減少年金是怕政府未來沒錢,好像台灣未來經濟永不會好,爭吵的這段時間裡,幾乎沒看到帶動經濟、增加收入的論說,只是被動的降低成本,沒有領導才能,讓人民對未來沒有希望。」
所以,多有為的政府,能做事的政府,新的政府,應該是增加,不是減少,我們感到很遺憾,今天在這裡只說要減、減、減,然後在別的地方花、花、花。各位好朋友,公務體系是國家核心的力量,請大家好好思考,不要以為改革這樣就好了,不要為名利而改,不要為民粹而改,不要怕年輕人而隨便亂改,謝謝大家。
-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 呂委員玉玲
(11時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條討論到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總共有考試院版與親民黨團版採計基礎為「最後在職前10年平均俸額」,民進黨團版及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版草案則為「最後在職前15年平均俸額」,時代力量黨團版為「在職最高180個月的退撫基數平均數額」。當時在委員會初審時,朝野立委就無法取得共識,不管是本黨或是親民黨的委員,均表態支持考試院的版本,採計基礎為「最後在職前10年平均俸額」;然而,很遺憾的,最後是在召委堅持表決下,強勢通過民進黨版提案,採計最後在職前15年平均俸額。
本席今天還是要表達國民黨黨團的立場,國民黨自始至終都認為考試院版本比較被大家接受,尤其採計期間對於低階或是低收入的公務員是相對合理的;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越長,對收入越低的公務員將越不利,甚至影響到退休後的可支配所得。根據103年公保法修法時的朝野共識,採計期間就是10年,代表採計10年有其合理的論述基礎以及數據佐證;既然如此,又何必急於一時的大刀砍下?
身兼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集人的副總統陳建仁在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時曾強調,這次改革不是「一刀切」,一定會循序漸進,慢慢的改;收入比較低、年紀比較大的這一群人,反而是我們最需要照顧的人。本席要再次提醒執政黨的委員,如同陳副總統所說改革應循序漸進,延長採計年限到15年,對於公務人員來說是極大的負擔。
再者,現行勞工採計期間是以最後在職5年之平均薪額計算,但公務人員在修法後卻是15年,中間的公平正義性又何在?今天執政黨強勢決議公務人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為15年,是不是代表日後勞工採計期間也要同步連動,拉齊各職業別的退休條件?如果是如此,對於廣大的勞工,民進黨又該如何交代?
本席再次重申,改革不能躁進,一定要循序漸進。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玉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