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為洲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逐條討論─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縣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接受為符合現代社會所能認同的公平正義原則而執行年金改革,但因軍公教並非當時法律的制定者或設計者而只是依據當時法律接受國家給的勞動條件,改革過程應兼顧被改革者並以同理心看待「所以今天我們才需要執行年金改革,以符合現代社會所能夠認同的公平正義原則,這點我們接受,但是在法律變動的過程中,這些軍公教的朋友既不是當時法律的制定者,也不是設計者,他們只是依據當時的法律接受那樣子的條件,而且是國家給他的一個勞動條件,基於上述的原因,我們才認為在此改革過程中應兼顧被改革者,所以我們要用同理心來看待這件事情。」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呼籲應儘快提出雇主與勞方繳多少就領多少、可攜式帳戶等可永續經營的新退撫制度「我們再去提出一個新的制度,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雇主與勞方繳多少就領多少、可攜式帳戶等等永續可以延續經營的退休制度,我想大家都有這樣的共識,我們爭取了一段時間做這樣的改革。 所以我在這裡要呼籲,既然如此,每個版本都能夠達到這樣的目的,就是延續基金,讓它不破產,爭取到十幾年到二十幾年的時間,我們應該儘快地提出新的退撫制度,而且是可以永續經營的制度,越快越好。」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國民黨提出的是比較溫和、漸進的改革版本,要在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與改革之間取得平衡,讓改革衝擊減到最輕並兼顧信賴保護、延續基金壽命以爭取時間提出永續改革方向「我們提出的是比較溫和、漸進的改革版本,不是鄉愿,因為我們考量到這些制度、不是人,這些軍公教領的錢是因為制度的關係,他們依制度領到錢,在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既往原則與改革之間,我們要取得一個平衡點」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為洲

    (10時32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來回顧一下這一次的年金改革。我們每一次做重大的改革,一定有改革的核心目的,我們來想一想這次年金改革的核心目的到底是什麼。我們希望提出這樣的年金改革,可以讓年金的水庫─基金能夠延續、不破產,這是第一個目標。

  2. 我告訴各位,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所有版本都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包括考試院的版本、年改會的版本、時力的版本、段委員宜康版本或國民黨所提出各個修正動議的版本,都能夠延續這個基金,不讓它太快地破產;但是每一個版本也沒有辦法永續讓基金不破產,每一個版本都一樣。

  3. 所以我們這樣的改革方式有沒有意義?我認為有意義,就是我們讓時間延長,在這個時間當中,我們再去提出一個新的制度,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雇主與勞方繳多少就領多少、可攜式帳戶等等永續可以延續經營的退休制度,我想大家都有這樣的共識,我們爭取了一段時間做這樣的改革。

  4. 所以我在這裡要呼籲,既然如此,每個版本都能夠達到這樣的目的,就是延續基金,讓它不破產,爭取到十幾年到二十幾年的時間,我們應該儘快地提出新的退撫制度,而且是可以永續經營的制度,越快越好。

  5. 在此我也要再次強調國民黨的立場,我們提出的是比較溫和、漸進的改革版本,不是鄉愿,因為我們考量到這些制度、不是人,這些軍公教領的錢是因為制度的關係,他們依制度領到錢,在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既往原則與改革之間,我們要取得一個平衡點,所以我們努力地去找尋這樣的平衡點。我們還是會持續這樣的努力,繼續去找尋這樣的平衡點,讓改革的衝擊減到最輕,讓法律信賴保護原則能夠得到一些些的照顧,同時延續基金的壽命,在這個當中爭取時間,提出永續改革的方向。

  6.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7. 報告院會,第二十五條在協商時並沒有人提出修正動議,本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二十五條就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我們即將要面對前瞻基礎建設的議題,而現在最主要的問題之一是年輕人的低薪,請問,前瞻基礎建設可以解決年輕人的低薪嗎?我再問一遍,可以解決年輕人的低薪問題嗎?

  10.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11. 林委員為洲

    (14時14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一輪只能講3分鐘實在太短,這3分鐘我希望可以來回應一下時代力量早上所提到的那一部分。我們當然不認為國民黨是一個反動的做法,其理由很簡單,如果今天這些軍公教的朋友所領取的退休金是違法、沒有法律依據的,那麼我認為公教人員的基本老年生活保障的「樓地板」既不是3萬2,160元,也不是2萬2,000多元,更不是3萬6,155元,而是應該立即歸零。換言之,既然這部分沒有法律依據,一切就應該回歸於零,這才叫做改革。如今我們正面對一個制度性的問題,當然,或許你可以說那樣的制度並不合理,所以今天我們才需要執行年金改革,以符合現代社會所能夠認同的公平正義原則,這點我們接受,但是在法律變動的過程中,這些軍公教的朋友既不是當時法律的制定者,也不是設計者,他們只是依據當時的法律接受那樣子的條件,而且是國家給他的一個勞動條件,基於上述的原因,我們才認為在此改革過程中應兼顧被改革者,所以我們要用同理心來看待這件事情。

  12. 事實上,國家要繼續向前邁進,所有的法律與制度設計當然要愈來愈進步,年金改革亦是如此,所以我們從來不拒絕此次年金改革要做制度上的調整,但我們還是要再次強調這一點,制度的設計者並非今天被改革的這些軍公教的朋友,我們要用這樣的心態來處理此次軍公教年金改革的問題,我們希望台灣繼續往前邁進,而不是杵在這裡彼此對立,進而造成大家要為改革過程付出嚴重且超過改革成果的代價,這是我們要再次強調之事。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為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