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於報告事項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這個法律應先暫緩,以重新制定一個非常負責任且永續發展的退休制度。「我們認為這個法律要先暫緩,應該完全來制定一個非常負責任且永續發展的退休制度。」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如果制度每五年檢討一次而新的制度五年後才出來,會讓人覺得現行多繳、少領、延退的制度每五年就要再砍一次。「如果這個制度每5年檢討一次,而新的制度是5年以後才出來,這會產生一個嚴重的問題,亦即讓大家覺得現在這種多繳、少領、延退這種非常沒效率的制度,每5年要檢討一次,是不是每5年要再砍一次呢?」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如果退撫基金如主管機關所說面臨財務危機,就有必要立即對新進人員實施全新的退撫制度並釐清是確定給付還是確定提撥,以免長期不確定不利有志從事公務者生涯規劃。「如果退撫基金像主管機關所講面臨這麼大的財務危機,那麼就有必要立即對新進人員進行全新的退撫制度,到底是確定給付,還是確定提撥?如果這些長期陷於不確定的狀態,不利於將來有志於從事公務的人員之生涯規劃。」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在這一、二年內由立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商量出永續的年金制度,讓已退休、在職及新進人員共同制定、共同適用,而非五年後才規劃新的制度。「我們在這1、2年內應該要馬上由相關單位,包括立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好好商量出一個永續的年金制度,讓所有已退休、在職以及新進的人員一起來制定新的制度,大家共同來適用,而不是像現在的規劃,新的制度在5年以後才要規劃出來,到底會長什麼樣子?」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志揚

    (9時5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八十九條是講定期檢討的機制,每5年進行檢討,這個條文其實是跟第九十條連動,第九十條是講新的制度到底何時要開始實施,考試院版本是109年7月1日,民進黨黨團的修正動議是112年7月1日,看起來是112年7月1日就是法案通過施行5年以後的那次檢討,看起來是有這樣的連動。但是本席以為就信賴利益保護的角度來看,一個全新新制的人員是最沒有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所以這個法案新的制度應該趕快提出來,到底何種的退休制度才是完善的,應該趕快提出來。如果退撫基金像主管機關所講面臨這麼大的財務危機,那麼就有必要立即對新進人員進行全新的退撫制度,到底是確定給付,還是確定提撥?如果這些長期陷於不確定的狀態,不利於將來有志於從事公務的人員之生涯規劃。

  2. 所以我們希望仿照考試院所提出的102年版草案以及銓敘部在106年2月23日函陳考試院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中,適用的對象都有包括已退休的人員、現在在職的人員以及新進人員等等,這樣的規定才能讓所有的公務人員在世代之間求取權益的平衡。如果這個制度每5年檢討一次,而新的制度是5年以後才出來,這會產生一個嚴重的問題,亦即讓大家覺得現在這種多繳、少領、延退這種非常沒效率的制度,每5年要檢討一次,是不是每5年要再砍一次呢?我們沒有這麼大的急迫的時間,我們在這1、2年內應該要馬上由相關單位,包括立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好好商量出一個永續的年金制度,讓所有已退休、在職以及新進的人員一起來制定新的制度,大家共同來適用,而不是像現在的規劃,新的制度在5年以後才要規劃出來,到底會長什麼樣子?現在人心惶惶,讓新進的人員非常卻步,而這個制度沒有改進,每5年又要再砍一次,這是非常不正確的立法技術。

  3. 因此針對這一條,我們應該要重新思考,我們認為這個法律要先暫緩,應該完全來制定一個非常負責任且永續發展的退休制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志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