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明明有比較溫和的手法可採用,卻採比較激烈的版本通過,甚至有些超過年改會所推動的版本「有些改革明明有很多版本可以採用,有比較溫和的手法,但我們都是採比較激烈的版本來通過,甚至有些還超過了年改會所推動的版本」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退撫基金可實施管監分離、比照民間基金透明化運用,以及定期主動揭露財務訊息「第二,可以實施管監分離,或者比照民間的基金透明化來運用,以及定期主動揭露財務訊息等等」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應正面尋找改善退撫基金操作績效及投資收益的方法,例如可委由專業投資機構來經營退撫基金「比如說可以委由專業投資機構來經營退撫基金。」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政府推動的年金改革法案聚焦以多繳、少領、延退等方式剝削現職及退休公教人員原受的承諾,卻很少提及如何積極提升與改善退撫基金的操作績效及投資報酬「其實重點都還是聚焦在如何用多繳、少領、延退等方式來剝削現職公教人員以及退休公教人員原來政府對他們所做的承諾,卻很少提到要如何積極提升與改善退撫基金的操作績效及投資報酬」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教師延退會造成教師超額問題無法解決,流浪教師狀況會非常嚴重「也會造成教師超額的問題無法解決,流浪教師的狀況會非常嚴重。」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執政黨以負面剝削、偏頗版本通過改革,會產生信賴保護原則與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憲法層級爭議,最後會面臨違憲爭議「像這樣負面的剝削,當然會產生憲法上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以及你所採用的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憲法層級的爭議。」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的退休年齡與起支年齡,最多延到55歲開始,不要再延長「所以我們認為這一條跟第三十二條的退休年齡跟起支年齡,最多可以延到55歲開始,不要再延長了。」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教育人員若延到60歲或65歲才能退休,一定會造成教育現場人力老化、產生教育品質疑慮,不符合學生及家長對中小學教師年輕化的期待「教育人員如果延到60歲或65歲才能退休,一定會造成教育現場人力的老化,產生教育品質的疑慮,不符合學生及家長對於中小學教師年輕化的期待。」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為了節省一點點開支而讓教師延退的做法,從其對教育品質的影響來看不符合憲法上的比例原則「光是從這一點來看,就不符合憲法上的比例原則!」發言紀錄
- 吳委員志揚
(10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條講的是主管機關不准退休及資遣申請的相關法定事由,跟剛剛講的強制資遣的事由是有關聯性的,都是在規範教職員在相關條件之下的離場機制,這個當然規定得很詳細,但是我們仔細看這次政府推動年金改革的各項法案裡面,其實重點都還是聚焦在如何用多繳、少領、延退等方式來剝削現職公教人員以及退休公教人員原來政府對他們所做的承諾,卻很少提到要如何積極提升與改善退撫基金的操作績效及投資報酬,其實你應該正面去尋找改善目前退撫基金操作績效及投資收益的方法,比如說可以委由專業投資機構來經營退撫基金。
第二,可以實施管監分離,或者比照民間的基金透明化來運用,以及定期主動揭露財務訊息等等,像這些事情在相關法規裡面,我們看不出有做任何積極、細緻的規劃,卻一味的從負面的角度、從各種方法看看這一刀砍下去、那一刀砍下去可以省下多少錢,這是我們對整個年改最不滿意的地方。
上一個法案,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在院會二、三讀時,我們覺得更遺憾的是,有些改革明明有很多版本可以採用,有比較溫和的手法,但我們都是採比較激烈的版本來通過,甚至有些還超過了年改會所推動的版本,事實上,對於年改會的版本,其實大部分的軍公教人員都是非常不滿意的,像這樣負面的剝削,當然會產生憲法上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以及你所採用的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憲法層級的爭議。
釋字第717號理由書裡面講得很清楚,凡因公益之必要而變動法規者,仍應與規範對象應受保護之信賴利益來相權衡,這是要符合比例原則的,即這是可以改革的,而且信賴利益是可以為公益的理由來做修正,但是像執政黨以這樣的方法來通過,如此偏頗的版本,最後還是會面臨違憲爭議的問題。謝謝。
- 主席
許委員淑華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國家財源若大水庫,蔡總統不要忘記,既然不能擴大容量,就只從小百姓的小水庫下手,縱使只有幾克,對我們小百姓而言卻是天怒人怨!不要忘記,政府存在的目的在於為人民謀福利,求取國家更加的安定,創造人民更多的資源,而不是從小百姓身上下手,尤其請執政黨的委員三思。
-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 吳委員志揚
(10時1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條文的立法意旨與第二十五條相互連動,明訂因為第二十五條規範暫時凍結的教職員,如果已經逾屆退日後,教職員的凍結理由消除,其申辦退休的配套機制以及相關的保障權益機制。由這條條文可知,年金改革的影響層面與幅度非常大,絕對不只是軍公教本人而已,甚至包括軍公教的家屬以及家庭的穩定。我們在談年金改革時,不可以把事情太單純化,停留在只要把財政收支平衡,問題就得以迎刃而解。事實上,如果年金改革的財務問題處理不當或稍有不慎,負面的效果會接踵而來且逐漸擴大,到時候政府才要來解決逐一浮現的問題會事倍功半。
最近審查教職員退休條例時,除了教職員本身受影響會來抗議,但是更多的是來自於家長團體的擔心,這不是危言聳聽,他們擔心的是遇到師資人力老化的問題,而是因為延退。教育人員如果延到60歲或65歲才能退休,一定會造成教育現場人力的老化,產生教育品質的疑慮,不符合學生及家長對於中小學教師年輕化的期待。過去我曾任縣長,瞭解社會局經常處理很多所謂的高風險家庭,高風險家庭有很多的因子,其中一個因子就是不當的教養,不當的教養中又有隔代教養,並不是他們不愛小孩,而是他們的體能思想都跟不上時代,無法教育好年齡差距太大的人。試想我們在政府社會單位時,我們都盡量去救助隔代教養的家庭,為什麼政府的設計要在教育體系上產生類似隔代教養的情況呢?我們為什麼要讓學生,尤其是中小學及幼稚園的學生,在比他們大兩代老師的帶領下來學習呢?因此,這是整體品質的問題,也會造成教師超額的問題無法解決,流浪教師的狀況會非常嚴重。為了節省一點點開支,我們有沒有想到造成的效果是這麼嚴重?此舉達到的公義性是什麼?光是從這一點來看,就不符合憲法上的比例原則!
-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各黨團推派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對第二十六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教師是我們國家教育的前鋒跟尖兵,長期以來為臺灣的教育體制犧牲奉獻,更是我們國家的教育在世界評比中名列前茅的功高戰將,現在他們面臨被改革,只是卑微希望我們這些立法者在立法院的審查過程中,能夠審視這些教育環境,確定符合的時宜,同時也能定出保障他們權益的法律,用齊頭式的平等作為標準,實在讓他們都非常難以接受。
-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 吳委員志揚
(11時32分)主席、各位同仁。這個條文跟第三十二條是連動的,剛剛已經講過,教師延退除了教師反對以外,其實家長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各位可能也有小朋友在唸國小、國中,請大家想想看,小學生或國中生的一天大概是怎麼開始的,他們的老師又是怎麼開始的。小學、國中的老師,大概7點左右就要到校,有的還要穿著背心,不論颳風下雨都要去站導護,接下來則是從早自習忙到第8節課,老師一般除了上課、備課、收作業、改作業、改考卷以外,常常還要回覆家長在聯絡簿上的留言,像我也每天都在家長聯絡簿上簽名。
現在的老師在家長與學生之間,需要付出相當大的心血,他還要發現、處理學生與家長之間的衝突、安撫學生低落情緒、留意學生受傷與身體病痛、鼓勵、獎勵學生的心情,讓他們有好的表現、回答學生在課堂上來不及問的問題、關注學生吃午餐及午睡的狀況、習慣等等、甚至扮演柯南幫學生尋找他們找不到的東西、加強學生的班際競賽、提振學生學習效果、還有校外參訪、家庭訪問等等,其實是有非常非常多的事情。
所以,國中、國小的教師跟高中以上的不太一樣,高中因為學生已經稍微長大成人了,可是國中、國小教師還肩負真正的傳道、授業、解惑,還有生活習慣的養成,另外還有所謂的生活教育、應對進退等等。家長會那麼反對的原因,是因為現在的家長希望老師不要年紀太大,這也關乎他們子弟受教育品質的問題。另外,現在的家長為了經濟,非常非常忙碌,他們認為小孩送到學校以後,就希望老師能充分地教育他們的小孩,所以很多原來是家長應該做的功能,現在也有點委託給老師了,所以老師真的非常累。
大家知道嗎?自從FB、Line發明以後,這些老師幾乎是24小時要回答家長的各種問題,是很好的服務溝通者,如果沒有FB跟Line的話,他們也許還輕鬆一點,所以我們認為這一條跟第三十二條的退休年齡跟起支年齡,最多可以延到55歲開始,不要再延長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志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