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智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北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黨產會主委對是非曲直很清楚的劍潭中心個案劍及履及、硬起來處理。「我們的轉型正義其實應該是劍及履及的,哪怕有些有爭議必須經過聽證或訴訟程序,當然我們會靜待其結果,但是是非曲直很清楚,所以我希望主委能夠硬起來!」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建物應該歸還國有。「照理說,在聽證會討論之後,這應該是非常、非常清楚的事,應該是歸還國有」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建物主張的百分之三十五出資部分已證明全數由教育部所出,加上僑委會原出資部分,整棟建物完完全全由政府出資。「建物則經過法院判決,救國團主張其出資的部分有百分之三十五所有權的部分,其實已經證明全數是由教育部所出,再加上僑委會原來出資的百分之六十五,這棟建物完完全全由政府出資。」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建物姑且不論救國團是否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都已經完全確定是政府所有。「這棟建物姑且不論其是否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這棟建物已經完全確定是政府所有。」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蒐集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建物出資的相關資料,並予以公開。「不當黨產委員會應該蒐集所有資料公開在你們的資訊中。」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臺北市政府以特簽黑箱協議將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以廉租、賤租繼續租出去至2024年,認為沒有道理。「但是台北市政府利用一紙所謂的特簽,一紙黑箱的協議就把它廉租、賤租繼續租出去,契約一直到2024年到期。」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支持對救國團連本帶利追回。「恐怕你要連本帶利追回來,這部分我支持。」

發言紀錄

  1. 姚委員文智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主席。本席剛剛聽過前浪跟後浪的對話,本來還想參一腳,結果經過這樣,我已經變成浪人,好像要靠我最後將所有的質詢處理掉。

  2. 林主委,我剛才有稍微跟你提過,我今天可能要請教有關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後續的處理。先給你看這一份公文,抱歉剛剛來不及印。這份公文是6月13日顧立雄前主委發出的公文,其內容是就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土地及建物後續處理詢問台北市政府與國產署,當時我看到台北市政府公布說已與救國團續約完畢,以相當低廉的租金續約至2024年,換約之後建物歸台北市政府所有。針對這件事我們就非常納悶於救國團到底是不是不當黨產組織,該單位過去建物與土地的取得,以及其未來的角色及與北市府整體相關的關係?於是我們詢問了黨產會及國產署,他們都說完全不曉得這件事情,因此黨產會去文詢問台北市政府,這是6月份發出的公文,現在已經是10月2日,主委已經換人,正兄,請問這件事有後續進展嗎?台北市政府有回復嗎?

  3.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4.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現在的安排,10月24日我們會就救國團的部分進行聽證,這是第二次的聽證。聽證開始時,我們會公布我們手上持有的調查資料,會有一個公開的說明。據我所知,劍潭活動中心相關的租約及土地使用的狀況,市政府應該有回文我們,我們內部已經陸續完成調查報告的內容,24日聽證會一開始時,我們就會公布調查的報告。

  5. 姚委員文智

    所以市政府及國產署都有回復?

  6.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要求相關的資訊他們都有回函。

  7. 姚委員文智

    是回復他們簽訂的合約現況?

  8. 林主任委員正

    是。

  9. 姚委員文智

    那我們看一下,到底救國團是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10. 林主任委員正

    這還沒認定。

  11. 姚委員文智

    24日才要認定。

  12. 林主任委員正

    24日是聽證,完成聽證程序之後,我們才可以進行處分。

  13. 姚委員文智

    好,但是救國團的土地及建物我想主委其實應該調查得很清楚。

  14. 林主任委員正

    陸續的資料都在……

  15. 姚委員文智

    這些資料有沒有給台北市政府?

  16.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沒有義務要給台北市政府。

  17. 姚委員文智

    他們也都沒有來問?這是公開的資料?

  18. 林主任委員正

    是不是公開我不敢判斷,但是我們問他們相關土地持有的部分……

  19. 姚委員文智

    你們的網站上應該有。

  20. 林主任委員正

    他們就會給我們。

  21. 姚委員文智

    現在網站上有的都應該視為公開。

  22. 林主任委員正

    是。

  23. 姚委員文智

    救國團的定位我們再說,但是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究竟是不是不當黨產或屬於救國團所私有?其實答案非常清楚,這在2000年至2008年之前也曾做過調查,其中其實最重要的是其土地當然是由國產署、北市府及鐵路局持有百分之十,土地這部分大概沒什麼疑義,但是其建物在民國69年的時候造價為3億3,000萬元,那時這筆錢是誰出的?僑委會出了2億0,843萬元,對不對?救國團則分擔了1億2,000萬元,講到這裡好像救國團真的占有百分之三十五的建物所有權,因為它後來是這樣子主張的。但後來再細查,在民國77年至79年,隔了幾年之後,救國團興建劍潭活動中心總共累計拿了教育部1億8,000萬元,主委知道這件事嗎?

  24. 林主任委員正

    相關的資料我大概都有看過。

  25. 姚委員文智

    應該都知道,而且這經過訴訟,在2007年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返還出資建築物所有權訴訟,這已經確定。也就是說,救國團所出的這筆錢當時是1億2,000萬元,但拿到的補助金額卻有1億8,000萬元,等於是賺錢。當然這中間有十多年物價的問題。這些錢加起來就是這棟建物,在本席看來,是否要認定其為附隨組織那是另一件事,但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這一棟建物是全數由政府出資興建的認定,主委覺得合不合理?

  26. 林主任委員正

    我覺得有個類似的狀況就是它的志清大樓,其實後來不是透過不當黨產委員會來處理,而是透過訴訟,訴訟完成之後,他們不是最近已經搬走了嗎?所以,討黨產也有另外的方法,可以透過訴訟……

  27. 姚委員文智

    當時沒有你們這個委員會。

  28. 林主任委員正

    是,我們現在必須要完成這個聽證的程序才有辦法處分。

  29. 姚委員文智

    我知道,我現在只是問你,現在的聽證程序是在認定其是否為附隨組織,但救國團不是只有這部分……

  30. 林主任委員正

    包括要跟它要多少。

  31. 姚委員文智

    雖然剩下的大本營是這裡,對嗎?恐怕你要連本帶利追回來,這部分我支持。現在縮小到談這棟建物,這棟建物是不是幾乎全由政府出資興建?

  32.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資訊清楚的話,那當然沒有話講。

  33. 姚委員文智

    現在的資訊應該非常清楚,主委,不當黨產委員會應該蒐集所有資料公開在你們的資訊中。現在問題來了,我不知道台北市政府怎麼回答你,這棟建物姑且不論其是否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這棟建物已經完全確定是政府所有。剛剛聽起來它沒有義務問你,其實這件事我在6月份時已經仔細問過了,台北市政府完全沒有跟不當黨產委員會有所討論,也不去調查相關的資訊,跟救國團簽約好像以特簽的方式處理,坦白講,在歷經過那樣的波折,歷經台北市政府新市長上任,經過2014、2015及2016年多次的公開發言,那麼多次提到要將社會的公平正義加以實踐,且多次提及這樣的價格太低,應該要如數討回云云,相關言論我就不一一列舉,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其實這是一個黑箱的談判。有關土地在國產署的部分,國產署及鐵路局都沒有被知會,建物則經過法院判決,救國團主張其出資的部分有百分之三十五所有權的部分,其實已經證明全數是由教育部所出,再加上僑委會原來出資的百分之六十五,這棟建物完完全全由政府出資。照理說,在聽證會討論之後,這應該是非常、非常清楚的事,應該是歸還國有,但是台北市政府利用一紙所謂的特簽,一紙黑箱的協議就把它廉租、賤租繼續租出去,契約一直到2024年到期。主委,我想聽聽你對這件事的態度及後續的處理方式,請問你會怎麼處理?

  34. 林主任委員正

    我想經過聽證程序之後,如果相關的事證完整,我們就會進一步做出處分,包括是否為附隨組織之認定及是否要命其移轉為國有等等,本來這些都是聽證會……

  35. 姚委員文智

    如果雙方合約已經簽訂要租到2024年,而且合約內載明租期到期後歸台北市政府所有,請問你要如何處理?

  36. 林主任委員正

    我想我們應該先瞭解相關機關的狀況後,再看看我們依法可以進行何種處置,我們會審慎進行。

  37. 姚委員文智

    包不包括直接收回國有的作法?

  38. 林主任委員正

    這件事等我們瞭解清楚之後會進行處置。

  39. 姚委員文智

    主委,我要拜託你,我們非常堅持這件事,這沒有道理。

  40. 林主任委員正

    我瞭解。

  41. 姚委員文智

    這件事的黑白是非這樣的清楚,實在沒有道理繼續透過這種幾乎是偷天換日的方式繼續續租至2024年,我們的轉型正義其實應該是劍及履及的,哪怕有些有爭議必須經過聽證或訴訟程序,當然我們會靜待其結果,但是是非曲直很清楚,所以我希望主委能夠硬起來!過去的主委是行俠仗義的,希望你能在黨產會主委任內將這種個性發揮得淋漓盡致。加油,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姚文智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