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榮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苗栗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一例一休已造成勞方輸、資方輸、物價上漲的三輸,加上總統民調低落又變成四輸。「之前我就提過所謂的三輸,即勞方輸、資方輸、物價上漲,然後總統民調低落,又變成了四輸」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如果要修一例一休並要求在野黨配合修法,勞動部提出的版本必須讓勞資雙方都能夠認可,至少要做到雖不滿意但仍可接受。「如果要修法,要我們在野黨配合修法,則勞動部提出的版本必須勞資雙方都能夠認可,至少也要做到雖不滿意但仍可接受,如此一來,我們就樂觀其成。」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一例一休相關條文中被認為合理且未來修法也不會修到的部分,應依法行政、該罰的就要罰。「我們認為合理、「如果」以後修法也不會修到這一條的,就要照你所言,依法行政,該罰的就要罰。」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若一例一休相關規定被認為不合情理且未來修法會修正,在修法前違反該條文者應以輔導代替處罰。「如果我們知道這個規定不合情理,準備以後修這一條;在未修正之前,他是犯法了沒有錯,但是法條修正以後,他就不會被處罰了。若是違反這樣的條文,我認為就不應該處罰他了。」

發言紀錄

  1. 徐委員志榮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我不但覺得你辛苦,還有一點倒楣,因為一例一休好像不是你當部長的時候通過的。

  2.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3.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不要這樣說,大家一起努力,謝謝。

  4. 徐委員志榮

    你現在好像都在擦屁股一樣,不過碰到問題,我們還是要解決。我們在總質詢時聽到院長說,一例一休要提出院版,當時你應該也在旁邊吧?

  5. 林部長美珠

    在。

  6. 徐委員志榮

    雖然院長表示一例一休要提出院版的修法方案,不過好像一直都沒有聽到部長同意一例一休要再修法,你似乎……

  7. 林部長美珠

    因為站在我的立場,院長給我們的指示是,希望這段時間我們能夠聆聽各個委員的相關指教。他在答詢某位委員時,好像也說如果檢討結果是需要修法的,行政院會提出版本,所以目前我們依然站在整體的角度來討論。

  8. 徐委員志榮

    他是這樣講的嗎?當然,我是看轉播的,不過我記得他講得很肯定,他說會提出院版。

  9. 林部長美珠

    他是說在總質詢之後會進行檢討,而且他說他會邀請相關部會一起來討論。

  10. 徐委員志榮

    討論也好,總質詢過了也好,總之,我確定院長有講會提出院版。當然,你也可以解釋為廣納大家的意見,但是講不好聽一點,我的解釋是,你是不是要聽聽我們委員的意見,最後把我們拉下去一起背書?

  11. 林部長美珠

    大家一起討論。

  12. 徐委員志榮

    部長在業務報告的「未來立法計畫及施政重點」中,幾乎都沒有提到一例一休的立法計畫與內容,所以我一直思考,部長和院長的意見究竟為何?如果要提出院版的話,就是要由勞動部提出修法的基本架構。雖然委員也有提出一些版本,我們也不是說不好、不對,不過剛才我有聽到你和其他委員的詢答,你說除了幾個縣市沒有去以外,你親自跑了二十幾個縣市、參加了一百多場座談。因為最了解的應該是勞動部,你又親自跑了那麼多場座談屆時院版要怎麼修,也應該是由你們提供意見嘛!你身為勞動部長,卻好像一直不肯承認你們要修法,倘若屆時真的要修法,你是不是會說:「這不是我勞動部修的喔!是行政院修的」?這樣沒有道理吧!

  13. 林部長美珠

    委員,對不起,我們不會用這麼不負責的態度來處理此事,因為我們行政一體,院長也剛到任,所以這陣子,我們會以勞動部的立場,持續把我們蒐集到的意見向院長報告。院長經過整體考量之後,會做最後的決定;一旦有決定,會馬上向委員報告。

  14. 徐委員志榮

    勞動部當然是以勞工的權益為主,不過話說回來,沒有企業主就沒有勞工,對不對?所以在保護勞工的前提下,儘量爭取勞工的權益,又讓資方可以接受,這才是大家最樂見的結果。

  15. 林部長美珠

    這也是院長給我們的指示。

  16. 徐委員志榮

    在未修法之前,我們今年就採取宣導、輔導、檢查三個階段……

  17. 林部長美珠

    還有一個階段。在檢查之後,若有違規的情形,我們的目的是希望他導正,所以後續我們會有輔導他改正的程序,基本上是有四個階段。

  18. 徐委員志榮

    好,那有罰嗎?

  19. 林部長美珠

    據我們所理解,目前的確是有一些縣市已經開罰了,但是那些和我們過去先輔導、再檢查的狀況是不一樣的,那些是屬於申訴案件。在整個計畫裡面,對於申訴、眾所矚目及社會重大案件、專案檢查,我們本來就會實施一般性的檢查。

  20. 徐委員志榮

    部長,我要提一個概念,如果以後這真的要再修法,現在你要罰,不要根據以後會修的那一條來開罰,你懂我的意思嗎?譬如某個工廠違反了第十條的規定,本來應該要處罰他,但是我們知道第十條不太合理,以後修法時會修正,而且修正之後,他就不會被罰了;如果有這樣的情況,我們應該予以輔導,而不應該處罰他,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21. 林部長美珠

    我知道。

  22. 徐委員志榮

    如果我們知道這個規定不合情理,準備以後修這一條;在未修正之前,他是犯法了沒有錯,但是法條修正以後,他就不會被處罰了。若是違反這樣的條文,我認為就不應該處罰他了。

  23.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依法行政是我們行政機關必須要遵守的第一原則,所以……

  24. 徐委員志榮

    是沒有錯啦!但是你明知道那一條不合理,準備要修那一條嘛!

  25. 林部長美珠

    但是我們都有一再宣導;況且,是否要修法、修法的內容以及修法能否及時完成,我們都還在觀察,所以現階段,我們還是希望大家能夠依法來做。

  26. 徐委員志榮

    部長,你還是一直講「是否要修法」,院長不就是說要提出院版了嗎?

  27. 林部長美珠

    因為我們也要保護勞工的權利,如果這陣子有勞工提出申訴,認為他沒有得到法律上應得的保障,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我們還是得依法行政。

  28. 徐委員志榮

    部長,我有點服了你!你現在還是在講「是否要修法」,仍然沒有確定要修法。還是沒有確定嗎?

  29. 林部長美珠

    現階段我們還是在聆聽意見。

  30. 徐委員志榮

    我改天調一下帶子,看看院長講的到底是肯定句還是……

  31. 林部長美珠

    院長是說在總質詢之前,希望我們能夠廣納大家的意見,特別是委員的指教,他希望我們多聽一聽……

  32. 徐委員志榮

    再提出院版!再提出院版!

  33. 林部長美珠

    他是說檢討之後,如果需要修正的話,再提出院版。

  34. 徐委員志榮

    他有講「如果需要……」嗎?

  35. 林部長美珠

    他有這樣講,因為他還是要聆聽大家的意見。

  36. 徐委員志榮

    我也不是很確定,沒關係,到時候我們再來確定一下。

  37. 剛才我所講的那一點,你大概知道我的意思吧!

  38. 林部長美珠

    我知道,委員是怕如果未來修正之後不罰,現在先罰了……

  39. 徐委員志榮

    你說不知道會不會修,但是如果有修的話,我們認為這一條不合理,準備修這一條,那就暫時輔導他,不用再開罰。當然,如果是違反其他條文……

  40. 林部長美珠

    其實我們和勞檢單位都有在檢討,因為目前我們的輔導有一定的方向,也會進行滾動式檢討。為了配合新任院長的看法,我們這邊都有在做檢討,關於委員的意見,我們也可以納入參考,分級檢討。

  41. 徐委員志榮

    部長,反過來講,我們認為合理、「如果」以後修法也不會修到這一條的,就要照你所言,依法行政,該罰的就要罰。反過來講就是這樣。我剛才講的是,我們認為不合理、以後如果修法會修到這一條的,現在就不要罰他。我講的重點,你大概知道啦!

  42.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指導。

  43. 徐委員志榮

    如果要修法的話,我現在講的都是「如果」,如果要修法的話,是在總質詢之後,照這樣算,會在這個會期內修法完成嗎?

  44. 林部長美珠

    這是立法院的權責。站在行政機關的立場,我們會遵照院長的指示辦理;我們會在院長召開相關會議之後,提出相關的版本。院長也承諾,一旦他有決定,會馬上向各位委員報告。

  45. 徐委員志榮

    院長在總質詢時一直說要聽各位委員的意見,我不知道這是對委員的尊重,還是怕如果以後修法又像這次一樣修得不怎麼樣,遭人批評,所以要讓朝野的委員一起來承擔?

  46. 林部長美珠

    因為院長也當過立委,他對委員相當尊重……

  47. 徐委員志榮

    我知道,他是大前輩!

  48. 林部長美珠

    他的意思是,希望委員在這段時間能夠多給我們行政機關指教,未來如果需要檢討的話,才能夠翔實地反應各方的意見。我想院長大概是這個意思,我們的解讀是這樣。

  49. 徐委員志榮

    院長可能感覺到,一例一休不修的話,對民進黨、執政黨的選票會有影響……

  50. 林部長美珠

    我想院長的考量應該不是選票的考量,他是從整體國民經濟、勞工權益保障的立場來做考量。

  51. 徐委員志榮

    一例一休的歧見不只涉及到勞資雙方的協議,還包括世代間對於工作及勞動權益有不同的理解,講不好聽一點,有些年紀比較輕的、沒有家計負擔的,可能不會想要多加班,反正錢夠用就好,反觀一些要負擔家計的,可能就會想要加班、想要多一點收入,我的立場很簡單,如果要修法,要我們在野黨配合修法,則勞動部提出的版本必須勞資雙方都能夠認可,至少也要做到雖不滿意但仍可接受,如此一來,我們就樂觀其成。的確,要雙贏可能有一點難度,部長也跑了一百多場勞資雙方或是學界參與的座談,相信一定聽到了很多的聲音,所以如果有修法,希望可以提出一個最圓滿、大家都能接受的版本,之前我就提過所謂的三輸,即勞方輸、資方輸、物價上漲,然後總統民調低落,又變成了四輸,因此,如果有修法,希望能夠大家都贏,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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