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南投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在已走訪各縣市工會並參加100場以上座談會後,再辦全國性座談聽到的仍大同小異,認為再辦更多場意義不大,要求政府舉辦公聽會不應用來拖延一例一休的修法時間「再辦更多場的意義並不大,而且政府舉辦公聽會並不是為了要拖延一例一休的修法時間」

發言紀錄

  1. 許委員淑華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很高興看到你!因為外界現在封你為「神隱部長」,媒體很少能專訪到你,而你也是少數不接受專訪的部長,甚至勞團的抗議或遊行等等,也都沒有看到部長出面,之前8月23日的工總會議,你也是臨時取消,因此,想要見到部長實在是不容易啊!部長,本席之所以這麼說,並不是調侃你,而是提醒你,雖然你是文官體系出身,但是,政務官與事務官的性質畢竟不同,政務官對於政策的制定,包括如何與民間的許多社團溝通,可以說是相對的重要,一旦你退居到幕後的話,本身就減少了與人民溝通的機會,如此一來,對於政策的調整如何能夠感同身受,因此,本席希望部長還是要多多傾聽,並把握每一個與團體見面及溝通的機會。畢竟你也已經上任8個月了,媒體認為你比較少有公開的行程,甚至也很少談論到勞動的政策,因此,本席想請問部長,為什麼會是這樣的狀況?你有打算要長期待在勞動部嗎?

  2.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3.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是否要長期待在勞動部,我認為現在還在這個位置上,每天都會認真負責的去處理。在5月份立法院休會之後,6月份到8月份的期間,甚至是9月份,我走訪了109個工會,參加33個場次的座談會,如果委員認為這樣叫做神隱的話,我想我是不能接受的!而且就本部的政策而言,到目前為止,只要是想獲知勞動部政策的媒體朋友,我相信我們沒有不讓他能夠有所了解的,謝謝委員的指教。

  4. 許委員淑華

    部長,「神隱部長」並不是本席封的,而是媒體封的!

  5. 林部長美珠

    我知道,謝謝。

  6. 許委員淑華

    剛才你表示在這個位置上的每一天都會認真做好,事實上,無論你在這個位置上待幾天,當然就應該要這麼做,只是本席很想了解,為什麼你不願意掌握每一次可以與媒體互動並將政策說明清楚的機會呢?

  7. 林部長美珠

    我們怎麼會沒有與媒體互動,我認為那是少數的媒體,我們勞動部在……

  8. 許委員淑華

    所以你願意接受特定媒體的專訪嗎?

  9. 林部長美珠

    無論有沒有專訪,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政策能否讓民眾了解,因此,我們也透過各式各樣的互動,截至目前為止大概並沒有委員所說的這種狀況,不過,對於委員的指教,我們還是會虛心受教,或許我們在事後做得不夠好,請媒體與委員再多加指教!

  10. 許委員淑華

    畢竟你過去與勞動部的業務並沒有太多的關聯,因此許多的勞資雙方對你並不熟悉,如果你能夠多多掌握這樣的機會,本席認為,無論是對你個人或是對整個政府都是加分的。既然剛才你表示待在這個位置上就會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那麼本席就針對勞工的權益與你討論一下,之前賴院長擔任台南市長時,其實,在勞工問題的處理上是有一些遭人詬病之處,譬如他是六都之中沒有設立勞動檢查處的地方政府首長,當時他也曾公開表示,如果對中小企業進行勞檢,可能會造成民怨,這樣的作法當然會引起許多人對於院長立場的質疑。請問,你在4月份的時候也特別提到,針對一例一休的部分將善盡一切救濟的可能,唯有善盡一切救濟的可能,才能破釜沉舟有修法的打算,如今賴院長擔任院長之後也特別提到,有可能針對一例一休進行調整,剛才也聽到部長給予陳宜民委員的回應是將繼續蒐集意見提供給院長了解,但是,這個新法已經上路這麼久了,社會的聲音與反彈,你也都聽到了,事實上,該聽到的都聽到了,只是你要不要做的問題,我們先不說是修法,而是說該如何調整,這樣可能會更加的精準。

  11. 本席還是要請教部長,你對於一例一休的堅持,相對於院長現在提出的說法,是否怕會被人說是自打嘴巴或是放棄了原有的堅持,所以你在這邊並不願意鬆口對於一例一休的正式態度,如今民間已經提出了這麼多的說法,包括立法委員也提出了修法的打算,那麼你對一例一休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12.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針對台南的部分,今年9月1日我們已經授權他們5個工業中心,在他們的勞工局之下設立了一個勞動檢查中心,所以目前台南市並非沒有相關的檢查機構。其次,針對委員的指教,沒有錯,自從我在2月8日就任以來,因為當時週休二日剛剛修正,因此,對我而言,必須要了解週休二日的一些具體內容及施行,由於當時還在宣導期,所以我們也透過宣導、輔導和7月份的推動檢查,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能夠充分理解。

  13. 剛才也向委員報告過,從6月到9月除了台東與金門尚未走到之外,每一個縣市,包括委員所屬的南投在內,我已經訪遍了所有的工會,事實上,我也都收到了相關的意見。至於工商團體的部分,剛剛提到8月23日那件事是一個誤會,我本人並沒有收到任何的告知,所以那一場是有誤會,事後我們也已經提出解釋了。

  14. 許委員淑華

    你從參加的100場座談會中所獲得的資料已經夠完整了吧?夠完整了吧?

  15. 林部長美珠

    那些是工會團體的意見,其實,這個月的27日與28日,我們也舉行了2場關於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座談會及工商界的座談會,希望能夠聽到更多勞工朋友的一些聲音。

  16. 許委員淑華

    還要再辦幾場?100場不夠,現在接著還要再辦2場全國性的……

  17. 林部長美珠

    我們現在仍然還在持續,而且院長已經指示,希望在這段時間也聽聽委員的意見,因此,這段時間內委員若還有任何的指教,譬如已經有委員提出了版本,我們還是希望大家能夠共同集思廣益,我們會聽取各方的意見,並於10月底的總質詢之後,院長將與我們一起研究該怎麼做。

  18. 許委員淑華

    既然你已經走訪了各縣市的大小工會,也參加了100場以上的座談會,接下來還要舉辦全國性的座談,本席相信你所聽到的都是大同小異的內容,再辦更多場的意義並不大,而且政府舉辦公聽會並不是為了要拖延一例一休的修法時間,先前你已經聽了那麼多、委員也講了那麼多,不可能在這幾天還能聽到不同的答案,因此,本席要告訴部長,誠如本席剛才所言,修法這件事情,更精準的講,倒不如說是調整更能符合現在的需求。本席還是希望聽到你對於一例一休的真正態度,現在已有許多立法委員都提出了版本,而你身為勞動部的部長,必須要有你自己的立場,無論是院長要交付給你,或是你提供給他,你自己本身的立場要非常的清楚,但是,本席感到非常的遺憾,這段時間以來,包括賴院長上台時也曾經提過,然而我們卻看不到政府舉辦了這麼多政策性座談所獲得的結果到底是什麼?

  19. 當時我們委員會要求勞動部舉辦5場公聽會,但是,部長卻對媒體表示似乎是應委員的要求而做,因為你也不是很想要舉辦,所以只是聽聽的性質,即使只是聽聽的性質,你應該也有聽到了。對於勞動部提出的這份106年勞動政策公聽會報告,本席看完後非常的失望,這份報告總共有50頁,光是出席人員就列了10頁,另外20頁是勞動部的簡報資料,在剩下的20頁中,5個場次的會議通知就放了14頁,真正關於公聽會的內容只有5頁,而且是條列式的摘要,我們根本看不到究竟是哪些團體的意見。如果它是一個報告的話,至少要讓我們看到勞動部針對一例一休的檢討,雇主落實的困難點到底在哪裡,為什麼勞工會認為是看得到吃不到,修法之後對於勞資雙方的建議是什麼,你應該要提出來嘛!如果這些都沒有的話,只能說它是一份會議紀錄,就算是會議記錄,至少也要記錄是誰發言的,像這樣通通都沒有的話,我們想看的並不是這樣的資料!就像是回應部長一開始所講的,似乎是被立委逼的、似乎只是過水而已,如果只是應付了事,本席認為這樣的敷衍心態真的很不可取!

  20. 因為時間的關係,還是要告訴部長,透過這份報告,我們希望知道的不是你們辦了多少場的宣傳,而是要知道在實施一例一休之後,你所聽到的企業排班、人力調動以及勞工加班費,在物價上漲之後對於各個行業有什麼樣不同的影響,這一點你必須要讓我們委員知道,未來我們才有辦法在立法院中共同尋求一個更好的一例一休方式。如果這些都沒有的話,看到這份報告會讓我們感到失望,因此,本席希望你在修法之前能夠再提出更完整的報告讓我們知曉,這一點要再提醒部長,可以嗎?因為時間有限,部長不須再做回應。

  21. 接下來本席還有問題要請教你,最近勞動部公布了我們去年的平均工時,105年每一名勞工的平均工時是2,034個小時,如果與去年相較,整體減少了70個小時,如果再與日本比較,它是一個過勞嚴重的國家,平均工時是1,713小時,排名是23名,部長,你認為我們的工時與前年比較之所以減少的原因是什麼?

  22. 林部長美珠

    我還是要針對委員剛才的問題提出回應,我們舉辦的公聽會都有針對發言的人……

  23. 許委員淑華

    因為時間有限,部長,你再將後續資料提供給本席即可。

  24. 林部長美珠

    我還是要告訴委員,我們並不是聽聽就好,當時媒體問說是否有特定議題,而我的回答是今天是來聽取大家的意見,絕對不是聽聽就好,這個在表達上還是有一些誤解。

  25. 許委員淑華

    不知道是否就因為如此才讓部長不願意接受媒體的專訪?部長,關於工時的部分,現在能否答復本席所提的問題?

  26. 林部長美珠

    我請謝司長來說明。

  27.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說明。

  28.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剛才所提關於年度總工時的部分,在2016年是2,034個小時,與日本做個比較,它是1,713個小時,但是,實際上我們要去看部分工時的比例與全時勞工的比例,就全時勞工而言,我國是一週43.28,日本是一週44.8,為什麼會是如此呢?因為我們部分工時的勞工比例是3.2,日本是22.8,它的部分工時勞工……

  29. 許委員淑華

    可以了,謝謝。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部分,因為我們之前是單週40個小時,而勞工過勞的問題無法從這方面就能顯示,在新法實施之後,我們還是要等到年底再來看勞工過勞的問題,因此,本席還是要告訴部長,關於勞工過勞的問題,畢竟還是有一些比較特殊的行業,未來我們如何針對這些特殊的行業重新做調整,另外,還包括許多加班黑數的問題一直都沒有被改善,譬如前兩天有一則新聞,員工在下班之後才看Line,老闆認為他每次都是最後一個讀訊息的,於是就將他開除了,最後雙方還上了法庭,針對這個問題,目前台灣有高達1,800萬人使用Line,許多的企業,包括公家機關在內都是如此,未來會產生這樣到底算不算加班的問題,在認定上是很困難的,就像之前發生許多遊覽車的事件之後,勞動部表示遊覽車駕駛的手要放在方向盤上才算是加班,這樣會造成許多的困擾。

  30. 林部長美珠

    勞動部沒有這樣說。

  31. 許委員淑華

    勞動部沒有這樣說,我們的同仁有這樣說啦!

  32. 林部長美珠

    我們沒有,那是公路總局說的。

  33. 許委員淑華

    請你回應本席,面對這樣的情形,你認為應該要如何改善這些問題?

  34. 林部長美珠

    這個應該是所謂工時認定的問題,我們會加強宣導。

  35. 許委員淑華

    本席認為僅憑宣導還是無法改善問題,事實上,也已經宣導了非常多的場次了!

  36. 林部長美珠

    從民國73年勞動基準法施行到現在,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國人依然不了解勞基法的規定,所以我們的宣導是不會停止的。

  37. 許委員淑華

    顯然宣導的效益並不大,你要換個方式嘛!

  38. 林部長美珠

    這是政府長期以來的宣導,我們還是會概括承受,而且會繼續去做,我從來沒有說要推卸責任,一定會繼續去做。

  39. 許委員淑華

    最後一個問題,我們看到有一些資方提供的工時資料是會造假的,譬如今年5月份有一位賣場勞工發生腦溢血並於7天後死亡,家屬認為與過勞有關,於是就申請了職災的認定,但是,勞動部的職安署在第一時間看過相關資料後認為並不符合過勞的條件,後來在家屬以及律師的努力之下,也訪問了當事人的許多同仁,企業也承認有時在員工打完卡之後,如果工作沒有完成就會要求他打第二張的加班卡,面對這樣的情況,本席希望職安署未來在認定上要更加的仔細,不能夠如此的粗糙。

  40. 林部長美珠

    對。

  41. 許委員淑華

    如果我們只是光看數據的話,對於這樣的案例就不可能了解。

  42.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把這些案例拿來做檢討,那是台中全聯的一個案子,我們會針對這個部分深自檢討,看看如何在審查相關數據時能夠更加精準。

  43. 許委員淑華

    對,希望部長能夠了解,並不是所有的家屬都有這樣的資源能夠請律師幫忙,而且所有的資料都是在公司手上,所以他們更難去舉證出來,此時勞動部可以做的應該是要站在勞工的立場多幫他們講話。

  44. 林部長美珠

    這個案子已經重啟調查,謝謝委員的關心,事後我們會朝這樣的方向努力。

  45. 許委員淑華

    這個案子是因為人家有律師等等的協助,問題是更多家屬提不出這樣的數據,也沒有這樣的資源,本席認為勞動部在第一時間就應該要把資料看得更加仔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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