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辦更多場的意義並不大,而且政府舉辦公聽會並不是為了要拖延一例一休的修法時間」
質疑在已走訪各縣市工會並參加100場以上座談會後,再辦全國性座談聽到的仍大同小異,認為再辦更多場意義不大,要求政府舉辦公聽會不應用來拖延一例一休的修法時間
許淑華・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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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表明百場座談後再辦意義不大且不應拖延修法,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一例一休制度評價與修法要求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