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休息日出勤應核實計算工時,薪資以二倍計算即可,不必算到一點三四、一點六七等小數「所以除了核實計算工時以外,本席也希望將以下建議列入行政院修法的參考,就是薪資可以雙倍計算。」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以十四天休二天作為七休一的彈性,可能因首尾皆為例假而使勞工連續工作十二天造成過勞,要求以醫學研究調查釐清是否會造成過勞「所以勞工其實可能要連續工作12天,這樣的話,連續工作12天會不會造成過勞?」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應給予勞工補休機會,且補休可以分段實施,例如以兩個下午或一星期休完、提早下班「補休可以分段實施,比如兩個下午或一個星期把它休完,提早下班。」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要求遵守承諾在這次修法中還給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理由是臺灣勞工年總工時已名列世界前茅、被稱為過勞之島,不應在一例一休砍假後又修法仍讓勞工平白少了七天假「所以我在這裡還是要呼籲院長及勞動部部長,還勞工7天假是很重要的,不要一例一休休了,卻砍了7天假,現在你們又要修法,到最後7天假不還給勞工,勞工就平白少了7天假。」發言紀錄
- 陳委員宜民
(9時1分)主席、行政院賴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感到非常欣慰,上禮拜二我們質詢關於將捕蜂捉蛇的業務回歸農政專業的議題,昨天行政院卓榮泰秘書長也有回應,希望兩年內將這項業務回歸農政,但是在緊急情況時還是可以由消防人員協助;另外,內政部每年也將編列1.3億元撥予消防單位作為幫忙捕蜂捉蛇的獎勵金。院長是不是可以confirm、確定一下?
- 主席
請行政院賴院長答復。
- 賴院長清德
(9時2分)主席、各位委員。媒體的報導跟卓秘書長昨天的決議有一點小出入,今天下午他就會公布。
- 陳委員宜民
院長可以告訴我出入在什麼地方嗎?
- 賴院長清德
基本上有分緊急與否,原則上緊急的情況就屬於消防局的業務,好比119通報系統,或是晚上、夜間,還是比較緊急的事情,仍然要請消防隊員出勤,因為他們布點比較多。
- 陳委員宜民
緊急的部分是兩年內,兩年後是不是還是應該回歸到農政的專業?
- 賴院長清德
就我了解,卓秘書長昨天的會議裡面並沒有說到年限的問題。
- 陳委員宜民
所以沒有年限?也就是一樣無限制,我們的打火兄弟還是要做捕蜂捉蛇的事情?
- 賴院長清德
不會像目前這個情況。
- 陳委員宜民
好,不會像這個情況,但是界定的分界在哪裡?
- 賴院長清德
就是剛剛跟陳委員報告的……
- 陳委員宜民
晚上以後就是他們的事情,下班以後是他們的事情……
- 賴院長清德
就是會分輕重緩急。
- 陳委員宜民
我希望行政院對這件事情還是要有妥善的措施。
- 賴院長清德
那當然,感謝陳委員指教。
- 陳委員宜民
好,謝謝院長。接下來本席要針對一例一休的事情,昨天行政院發言人也有提到,今天院長願意聽取立法委員的建議,好像下午勞動部部長就會公布行政院的版本……
- 賴院長清德
預告。
- 陳委員宜民
好,預告這個版本。首先,本席要談一下關於7天休1天的問題。昨天的報紙有提到7天休1天可能會變成14天休4天,是這樣子嗎?
-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非常感謝委員對於勞動基準法修法的關切。昨天報章及媒體都有一些……
- 陳委員宜民
14天休4天的措施會訂出來嗎?
- 林部長美珠
關於這個部分,在這次的討論過程當中,我們的確也徵詢了相關單位的意見,有些單位基於經濟發展的需要,希望給企業一點彈性……
- 陳委員宜民
部長,我的時間有限,你可不可以告訴我……
- 林部長美珠
原則上我們還是希望7天能夠有2天的休息日,但是如果……
- 陳委員宜民
那就是7天休1天……
- 林部長美珠
但是如果有一些企業真的有困難的話,我們會採取比較彈性的做法,這是我們的做法及原則……
- 陳委員宜民
彈性的做法就是14天休4天嗎?
- 林部長美珠
今天下午如果預告出去以後,我們還是會再繼續聽取各方的意見。
- 陳委員宜民
但是我們看到的資料是14天休4天,這是不是有點誤導?
- 林部長美珠
這不是14天休4天……
- 陳委員宜民
7天休1天的1天是指1個例假,對不對?14天休4天難道就會有4天的例假嗎?
- 林部長美珠
不會,我想剛剛我們院長也提到……
- 陳委員宜民
對,不會,所以媒體應該是誤導,頂多是14天休2天,不會是14天休4天,對不對?
- 林部長美珠
媒體的報導有時候標題下的並不是那麼精準。
- 陳委員宜民
所以不是徐國勇發言人講錯了,而是媒體報導錯誤?
- 林部長美珠
因為我們的內容還沒出來,大家還是在揣測……
- 陳委員宜民
還是你們故意誤導?明明是14天休2天,以7天休1天來看,當然就是14天休2天,怎麼樣也不可能14天休4天啊!對不對?
- 賴院長清德
跟陳委員報告……
- 陳委員宜民
院長,裁示一下嘛!到底是徐國勇講錯,還是媒體報導錯誤?我們部長說是媒體報導有誤耶!
- 林部長美珠
不是,我不是說……
- 陳委員宜民
報紙寫那麼大!
- 賴院長清德
跟陳委員報告,我們原則上每週40小時工時……
- 陳委員宜民
那是工時,我講的是7天休1天。
- 賴院長清德
我知道,就是上班5天。
- 陳委員宜民
是啊!
- 賴院長清德
就是每一個禮拜休息2天。
- 陳委員宜民
是。
- 賴院長清德
所以14天休4天的意思就是……
- 陳委員宜民
應該是14天休2天,對不對?
- 賴院長清德
不是,就是勞工本身的權利是14天裡面有4天的假期,但是這4天的假期裡面……
- 陳委員宜民
對,但是7天休1天也是2天假期,不然當初為什麼講7天休1天?
- 賴院長清德
我是說4天的假期裡面,你可以拿多少時間出來加班,其實差別是在這裡……
- 陳委員宜民
所以院長,我們現在如果說14天休2天好了,最大的可能就是有可能第1天及最後1天是例假,所以勞工其實可能要連續工作12天,這樣的話,連續工作12天會不會造成過勞?有沒有任何醫學研究報告顯示,連續工作12天會不會造成過勞的情況?有這樣的資料可以佐證嗎?衛福部有沒有可能協助勞動部做這方面的調查?將來就算是你們要實施14天休2天的措施,是不是在這個部分也可以有一些空間,讓我們了解連續工作12天會不會造成我們勞工過勞的現象?
其次,我覺得很重要的是,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1月4日競選的時候向工鬥團體表示,若會損害勞工的權益,絕不砍7天假;但是歷經2016年一整年勞工團體的訴求,拒砍7天假,這7天假最後還是被刪除。其實9月15日已經有超過6,000人的連署,通過國發會政策平臺的門檻了。請問院長,在這次修法裡面,會不會還勞工7天假?
- 賴院長清德
跟陳委員報告,目前都還僅止於聽取各位委員寶貴的意見,另外也聽取社會的意見……
- 陳委員宜民
我現在就要問你,我們希望你能夠遵守蔡總統的諾言,還勞工7天假,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更不要講OECD的統計顯示,臺灣勞工2016年的總工時是2,138.4小時,名列世界前3名,換句話說,已經被國際媒體稱為「過勞之島」。我們當然不希望有這樣的惡名,所以我在這裡還是要呼籲院長及勞動部部長,還勞工7天假是很重要的,不要一例一休休了,卻砍了7天假,現在你們又要修法,到最後7天假不還給勞工,勞工就平白少了7天假。
另外,不分藍綠委員、在朝在野都一直希望核實工時,因為過去是做1算4、做5算8,在這種情況下,就會有一個問題,因為1.34、1.67很難算,我們南部很多勞資雙方都在哀哀叫。所以除了核實計算工時以外,本席也希望將以下建議列入行政院修法的參考,就是薪資可以雙倍計算。其實南部很多勞資雙方都認為計算2倍薪資就好了,但是還希望可以補休,補休很重要!補休可以分段實施,比如兩個下午或一個星期把它休完,提早下班。換句話說,至少給勞工有一些補休的機會,同時在工資計算方面,2倍就可以,不用算到這麼麻煩的小數點第2位,這部分提出來,請部長、院長參考。
- 林部長美珠
大家對這部分有不同的聲音,也謝謝委員給我們這方面的指教。
- 陳委員宜民
本席要提一下他山之石,日本安倍晉三在去年8月3日第3次內閣改組時,他說要實現日本1億人口都在社會上活躍的「1億總活躍社會」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他最大的挑戰就是勞動方式的改革,要改善正式與非正式員工同工不同酬以及長時間加班的問題,而且很重要的是,如有違反的話屬於公訴罪。請問我們這次的修法有沒有要挑戰這部分?將來勞檢時,如發現資方違反勞動基準法時可以用公訴罪處理?
- 林部長美珠
因為這牽涉到整個刑事政策的問題,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將委員的意見納進來。
- 陳委員宜民
有關食安問題方面,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在整理上面這個表格,新政府上台後第1年就撥了4億6,000萬元成立毒物化學局,其重要目標就是整合43個系統來建置了「化學雲」。本席檢查「化學雲」資料時發現,表格第一項毒化局的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系統居然只有公司名稱,連地址都沒有。另外,在第四項食藥署的邊境查驗自動化管理系統只看到上游公司名稱,沒有下游公司名稱;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只有下游的公司,上游公司的資料都沒有。花了這麼多人民的納稅錢,整個源頭管理的「化學雲」系統卻是「離離落落」。院長是不是應該督導一下李署長?
- 李署長應元
謝謝委員指教。化學局運作的過程也得到委員很多的指導,現在我們要修毒物管理法,委員也很清楚這部分,因為過去有的化學品項目還沒有包括在裡面……
- 陳委員宜民
資料必須要再彙整。
- 李署長應元
我們現在逐步擴充,而且很認真地再擴充。
- 陳委員宜民
希望速度要再快一點……
- 李署長應元
當然,有些部分是授權之後我們就會放……
- 陳委員宜民
以芬普尼為例,它是農藥,也是殺蟲劑,家裡如果有養毛小孩、家裡的小狗都會用「蚤不到」,其實「蚤不到」含有芬普尼的成分,農作物是可以使用,但是家禽、家畜是不能夠用這個東西。
今年7、8月時歐洲就爆發芬普尼毒雞蛋事件,在歐洲延燒了16個國家,很多雞蛋被賣到香港、亞洲,但我們好像都沒有什麼動作,農檢局甚至還說,台灣沒有人在用芬普尼,沒有事情。但是到了8月台灣跟韓國都爆發芬普尼毒雞蛋事件,我們追溯毒物化學局的資料,其實毒物化學局就登載國內有5家廠商製造或輸入芬普尼,光是今年前半年就輸入了6,400公升,全年上看1萬3,000公升,如果只能使用在農業,禁止動物使用的話,它的量竟然沒有變少,還變多!這就是一個警訊,但是農政單位、食藥署或食安辦都沒有接到毒物化學局任何警告措施,所以這就是一個問題,顯示源頭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南韓的處理就非常明快,他們統計總共52處,台灣不遑多讓也有46處,這麼多養雞場都有污染的問題,南韓的動作非常快,他們甚至每一顆雞蛋上面都要有標籤,可是我們台灣卻做得「離離落落」。南韓文在寅總統也為這個食安問題向全國民眾道歉,蔡總統卻神隱,不管這件事情,其實這件事情還在燒。食藥署昨天本來要開的諮議會,因為出席人數不足流會,原本要訂10ppb的標準,昨天我們國民黨幾位委員提案,要求這件事情一定要到衛環委員會報告才能通過,但還是被執政黨否決。
- 今年8月5日防檢局打臉農委會,說
「過去台灣雞農都沒有使用該藥的情況。」,結果農業單位陳吉仲副主委拍胸脯保證說:「短時間內不會制定芬普尼殘留的標準,要花1年的時間測定雞場飼養環境背景值後,才要訂」。賴院長上台之後,務實的要求要早一點訂,所以前幾天農委會防檢局費局長就表示要訂10ppb。究竟要不要訂10ppb,本席持保留態度,因為國人每人每年平均吃280顆雞蛋,所以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希望院長對這件事情可以好好處理,食藥署諮議委員會要能夠透明、公開地開會,給國人一個交代,甚至這10個ppb到底要不要訂,大家都在看,請院長好好督導食安問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宜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