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在這裡還是要呼籲院長及勞動部部長,還勞工7天假是很重要的,不要一例一休休了,卻砍了7天假,現在你們又要修法,到最後7天假不還給勞工,勞工就平白少了7天假。」
要求遵守承諾在這次修法中還給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理由是臺灣勞工年總工時已名列世界前茅、被稱為過勞之島,不應在一例一休砍假後又修法仍讓勞工平白少了七天假
陳宜民・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呼籲還給勞工七天假並說明工時過長的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