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七天假與颱風假應兩權相害取其輕,至少要給一個,不能兩個都不給「無論是七天假或颱風假,總得兩權相害取其輕,至少要給一個吧?不會兩個都不給吧?」發言紀錄
- 張委員麗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一皮天下無難事,從早上到現在,部長始終堅持談話的分寸與範圍,也幾乎不做出任何的承諾!報告提到,勞動部會對於勞工出勤管理與工資給予行政指導。問題是,所謂的行政指導並無法律約束力,亦無強制力,以致雇主肆無忌憚,要求勞工上班!或許部長不大食人間煙火,一旦遇上颱風天、下雨天,或許可以不用出門,但我要告訴部長一個發生在雲林縣的實際例子。一次颱風天,雲林縣一家毛巾工廠有位女性員工,因為不知道縣政府停班課的訊息,就騎著摩托車出門上班去了。沒想到一到工廠,工廠告訴她縣政府已經發布停班課的消息,叫她可以回家了。於是她又騎著摩托車回家,但她有回到家嗎?沒有!因為家人認為媽媽去上班了,工廠老闆則認為員工已經回家了,直到晚上才發現該名女性員工根本沒有回家,已失蹤近八個小時,後來才知道因為溪水暴漲,人被沖走了。請問颱風假重不重要?我認為這是人命關天的事!以臺灣而言,平均一年大概只有2.4天的颱風假。但根據統計,每一年失蹤死亡人口大概兩千多人,每一條人命對每一個家庭來說都非常重要!請問勞動部長,你到底是站在資方,還是站在勞方?是不是一例一休留下了一些餘孽,以致你無法針對問題來處理?以我剛剛所舉的例子來說,颱風假到底重不重要?要不要放?現在朝野對此都有共識,為何部長還如此堅持?部長可以回答我嗎?
-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勞工安全問題。在勞動部的指導中已經明白指出,當政府已宣告勞工上班必經之處或其居住場所、上班處所停止上班上課之際,勞工可以拒絕上班!所以我要在此呼籲勞工,以自身安全為重,若碰上這種情況時可以行使拒絕權。至於資方,不能因為勞工未出勤就給予不利的處分;若給予不利的處分,依法可以開罰。
- 張委員麗善
部長,以你今天所講的版本來說簡直是倒背如流,還可以一直念下去。只是部長應該要很清楚的是今天修法的精神在哪裡?核心價值又在哪裡?當遇上災難時,勞工的權益何在?保障何在?現在勞團要求還七天假,甚至要求制訂國定假日法。請問還七天假與颱風假兩者當中,你覺得哪一個比較重要?總不能統統不給吧?
- 林部長美珠
就颱風假勞工可否行使拒絕權一事而言,因涉及生命安全,所以相當重要。至於七天假,在訂定週休二日時,已經說好全部回歸內政部所轄之國定假日相關規定。惟目前眾開講的平台上,確實有人提出還我七天假的主張,對此,行政院也在積極處理。
- 張委員麗善
什麼叫積極在處理?會不會同意?
- 林部長美珠
行政院已交由內政部負責,因為有國定假日法的概念,而國定假日是指全國一致性的典儀慶典,所以由內政部主政,目前內政部跟各部會……
- 張委員麗善
又推給內政部了?
- 林部長美珠
這不是推給內政部,而是各有權責,由內政部邀集相關單位一起來討論。
- 張委員麗善
無論是七天假或颱風假,總得兩權相害取其輕,至少要給一個吧?不會兩個都不給吧?此其一。其二,針對一例一休問題,賴清德院長已經表示要進行修法,請問本會期能不能如期達成?目前進度到哪裡?
- 林部長美珠
院長在院會答復委員質詢時已經說明過,願意在總質詢之後提出相關的檢討報告,現在離10月31日還有幾天時間,而今天我們願意聽聽委員的意見。
- 張委員麗善
你們對一例一休的討論結果為何?案子已經送到行政院了嗎?
- 林部長美珠
我們還在聆聽委員的意見。
- 張委員麗善
所以會把我們的意見納入參考?
- 林部長美珠
會,任何意見我們都聽。
- 張委員麗善
也就是先聽意見再送到行政院公告一個月?換句話說,本會期無法通過,對不對?
- 林部長美珠
這要看委員與我們大家的共同努力而定。
- 張委員麗善
以時間而言,應該不會過,對不對?
- 林部長美珠
這需要大家努力。
- 張委員麗善
部長,我覺得你很可愛!為什麼不看看我?你講話都在看哪裡?
- 林部長美珠
我在看大家。
- 張委員麗善
是嗎?我根本沒看到你眼睛有對焦。
- 林部長美珠
我看到曾委員來了。
- 張委員麗善
這是一問一答啊!至少眼睛要看一下,以示尊重,對不對?是不是曾銘宗委員比較帥,所以你就看他一下?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麗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