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慈庸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無無黨籍・臺中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此次勞基法修法僅以7天預告蒐集意見過於倉促,認為預告期間太短。「7天的公告期間,我真的覺得太短。」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以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來把關彈性的做法難以發揮作用,認為企業工會涵蓋率僅約5%左右,勞工相對弱勢而難以與資方協商。「現在有加入企業工會的比例也就5%左右。其實勞方要和資方談這件事情,在現行的狀況下,的確是有很高的難度的。」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鬆綁七休一,認為與縮短輪班間隔同樣有風險,且涉及人命安全不容輕視,並舉蝶戀花事件為例。「七休一的部分也是這樣!剛才很多委員提到蝶戀花的事情,到現在交通委員會幾乎每天還是要把這個案子拿出來,因為關係到多少的人命。」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此次修法把先前承諾的條件全部收回,看不到平等互惠,又要開放讓勞工自己去談,認為政府不太負責任。「可是問題是現在看不到平等互惠啊!就是把之前承諾的條件全部收回去了,什麼都沒有了,然後現在又要開放讓勞工自己去談,這方面政府還是不太負責任的。」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兩年內兩度修改勞基法頻率非常高,對執政黨是二次傷害,對勞工和資方也都是傷害。「我們在兩年內做2次勞基法的修改,這個頻率是非常高的。對於執政黨來講,是二次傷害;對勞工和資方來講,也都是傷害。」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質疑將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短為8小時,並引述交通部長不支持此調整、認為休息時間過短且風險很高的意見。「賀陳部長也說了,輪班間隔11小時要改為8小時,連他都不支持,他覺得這風險非常高,因為休息時間實在是太短了。」

發言紀錄

  1. 洪委員慈庸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這次的修法,民間有很多反應。我來自於原台中縣,選區內有很多中小企業,不可諱言的是,民間有認為一例一休不夠彈性的問題。這是我們聽到實際的聲音,修法上是可以來討論,這沒有問題,但這次行政院公告草案時,基本上會有60天的預告,讓大家來反應意見。但這次只有7天來收集大家所表述的意見。想請問次長,到底在急什麼?這個案子不能和其他案子一樣維持預告60天嗎?一定要7天就完成所有意見的收集嗎?

  2. 主席

    請勞動部廖次長說明。

  3. 廖次長蕙芳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勞基法有關週休二日的修法是從去年12月就開始了,都積極地輔導、宣導、檢查等等,在這段時間收集了之後才提出來的預告。此外,並不是所有的草案都要在60日內預告,是有一些例外情形可以不用,是遵循這樣的法定預告期間……

  4. 洪委員慈庸

    現在的問題是7天的預告期,有沒有那麼急?請問次長,一例一休施行至今快一年的時間,包含半年的宣導期,以及地方政府給企業額外的宣導期,可能3個月或甚至半年也沒有裁罰。想請問勞動部,針對去年修改為一例一休,地方政府真正開出去的裁罰單有多少件?金額有多少?是針對一例一休的修改,而不是其他的法條。

  5. 廖次長蕙芳

    我現在手邊的資料是35件,都是申訴案件。

  6. 洪委員慈庸

    所以還沒罰出去?

  7. 廖次長蕙芳

    有罰,這35件是已經裁罰的。

  8. 洪委員慈庸

    裁罰多少錢?

  9. 廖次長蕙芳

    跟委員報告,我們事後再提供金額,件數有35件。

  10. 洪委員慈庸

    35件?整個台灣?地方政府對這件事情都算是相當手軟,大家也認為要給企業多一點輔導,因為現在有彈性不足的問題。地方政府針對去年修法的內容,大部分地方政府都還沒有嚴格執法,勞檢也沒有真的下去。所以,我一直在想,到底是在急什麼?其實大家會有心理壓力,但問題是有確實執法的部分是微乎其微,所以我不認為有需要那麼急,7天的公告期間,我真的覺得太短。

  11. 其次,本次修法有提及,我們在兩年內做2次勞基法的修改,這個頻率是非常高的。對於執政黨來講,是二次傷害;對勞工和資方來講,也都是傷害。這次的傷害也包含了小英總統因為毀棄選前承諾的傷害,她在選前說不會刪除7天假,要讓勞工週休二日。選後遇到困難了,就用一些條件,在休息日的部分增加門檻,讓大家能儘量達到週休二日的目標,但這次的修法又把這些門檻拿掉了。以兩次的修法而言,其實都對於原來的政見有打折扣的問題。當然,包括林部長也都一直在說,現在的勞工很想加班,想要多賺一點錢。但想請問,根據勞動部的數據資料,到底有多少勞工想要加班?又有多少勞工想加班卻不能加班?有多少勞工在這一年內,因為這樣的修改而不能去加班,也造成他薪水的減少?有沒有這樣的數字?

  12. 廖次長蕙芳

    我們有做調查,事後再提供給委員,因為手上沒有……

  13. 洪委員慈庸

    因為其實我在總質詢的時候,已經詢問過院長和部長。到底數字是什麼?不管你們是用統計數據,或是用民調,你要告訴大家啊!如果勞工真的是那麼想要加班,也因為一例一休導致薪資減少,那要拿出數據跟大家講。但問題是看主計總處的資料,1月到8月的平均工時是168.5小時,比去年同期少了1.4小時。平均加班費為1,69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41元。剛剛很多委員都有提到這個問題,我想請問勞動部如何看待這個數字?是你們的政策有錯?還是政策沒有錯,但因為社會壓力,被迫必須修改?

  14. 廖次長蕙芳

    委員手上的主計總處資料是全面的平均值,是針對全台灣社會的調查。就如同我剛才所言,行業別會有個別不同的需求,行業別中雇主與勞工又有不一樣的需求,呈現出來的數字就不是平均值。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們才會做出原則守住而有彈性的例外設計。

  15. 洪委員慈庸

    你們一直提到彈性的問題,就是讓勞資去協商嘛!讓工會和資方來談,或是勞資會議來討論。當然這是一個善意,但是這個善意到底能不能發揮功用,是一個很大的問號。剛剛很多委員提到,現在只有不到1,000個企業工會,我們有140幾萬個企業,大、中、小企業這麼多,涵蓋率卻那麼的低。現在有加入企業工會的比例也就5%左右。其實勞方要和資方談這件事情,在現行的狀況下,的確是有很高的難度的。去年也有召開了6萬6,000次勞資會議,但比例還是很低,不到5%。會議中勞方可能也是被資方告知,不是真的能做意見表述或提出要求,這就是現實的狀況。希望讓勞資去協調,我想出發點是善意的,問題是到底能不能做得到?所以今天開了一個大門,說是有彈性,勞工希望有什麼樣的權益,就自己去跟老闆談,但這對勞工而言,勞工還是相對弱勢。所以,我認為勞動部還是要嚴正的去思考這個問題。

  16. 最後我要說的是,這次七休一的鬆綁,以及修法後尚未實施有關輪班間隔11小時之規定。今天早上在交通部,我問了賀陳部長,七休一和輪班間隔11小時其實對運輸業的影響最大,很多運輸業一直在反映這個問題。賀陳部長也說了,輪班間隔11小時要改為8小時,連他都不支持,他覺得這風險非常高,因為休息時間實在是太短了。七休一的部分也是這樣!剛才很多委員提到蝶戀花的事情,到現在交通委員會幾乎每天還是要把這個案子拿出來,因為關係到多少的人命。

  17. 所以,這次要修改一例一休,不是不能有檢討的機會。但是,本來只是裙子長了一點,現在要把裙子改短,最後改成比基尼給大家,這樣勞工怎麼會覺得是進步的修法呢?還有之前因為加班條件的門檻太高,要做出修正,但應該要給勞工什麼樣的權益?必須是一個平等互惠的原則嘛!可是問題是現在看不到平等互惠啊!就是把之前承諾的條件全部收回去了,什麼都沒有了,然後現在又要開放讓勞工自己去談,這方面政府還是不太負責任的。剛才跟次長要的資料,麻煩會後再補給本席辦公室,供我們做參考,因為要修法之前,一定要有一些數據的支持,才能去證明這樣的政策修改之後,對整體勞動市場是有利的。請記得你們是勞動部,不是經濟部,所以應該要站在勞工的立場多想一點。做這樣的修改後,到底資方要回饋給勞工的是什麼?這部分希望勞動部回去再好好思考一下。還有幾天的時間,廣納大家的意見,真的把大家的意見聽進去。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洪慈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