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對於小問題不應動輒開罰2萬元,應基於微罪不舉原則給予更多彈性,並注意勞檢態度「其實有時候真的也不是故意的,不能因為一點小問題就要開罰2萬元,應該基於微罪不舉的原則再多一點彈性,像現在大家一聽到勞檢就反應很大,所以拜託在態度各方面要注意一下。」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加班總工時應以實際上班的時數來計算,讓醫療運作更為順暢「加班總工時應該要以實際上班的時數來算,本席認為這樣醫療可以運作得更為順暢」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休息日加班4小時之內以4小時計算是可以考慮的做法,但加班時數逾4小時應以實際工時來計薪「針對休息日加班計薪的工時,其實我們絕對同意加班4小時之內以4小時計算,因為出門上班和下班回家都需要時間,總是應該要給人家一點回饋,所以我認為這是可以考慮的。但是如果加班時數逾4小時,本席建議以實際工時來計算。」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加班時薪的算法一致化也許會比較方便「加班的時薪有時候很難算,有沒有辦法一律用同一種算法?譬如說工作日的時薪是1.5倍、休息日是2.5倍等等。此外,可不可以適當的調高、以價制量等都可以再討論,但是一致化也許會比較方便。」發言紀錄
- 邱委員泰源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上台前,有則新聞報導基隆發生一位婦人因心臟病發而送醫,雖然某些醫院不一定能處理心臟方面急重症(當然一般的急重症是沒問題的)。某家醫院可能因為專業人員剛好辭職,所以才把婦人送到台北來,因而不幸喪生。對方怪的是一例一休,但我覺得一例一休有沒有被污名化,還可以再討論,我們今天在談的這件事情是在解決問題而不是創造問題,所以大家要平心靜氣地幫國家解決這些因時代演變而生的種種問題,我們一定要很誠懇、完全沒有任何立場地去解決這些尖銳的問題。我們應該可以做得更好,能夠在這裡起來講話的人都算是菁英,所以要發揮智慧,同時也要真的去關懷。在許多爭論中,爭論到最後,最厲害的人就會提出彼此關懷,許多問題就這樣解決了,只要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想,很多事情都能解決一半。但最重要的是去超越,如果大家還是陷在這邊,一直從不同的角度來談,恐怕也不見得能解決問題,相信大家提出來的都是非常好的觀點,但我們還是要一起去創造超越,所以創造三贏的局面就是我們要做的。
我會稍微站在醫療院所的角度去看,努力拚經濟的結果長期可能會導致身體不好或健康惡化,生產力反而會下降,家庭照顧的功能也會減損,相關支出可能也會增加,以上都是大家所認同的。年輕人外出沒日沒夜地打拚,讓老無所終、幼無所養,所以相信大家都同意「健康、精神飽滿的醫護人員,才能提供病患高品質的健康照護」,我也相信我們都在往這個方向努力,但我們也希望民眾在需要醫療服務的時候,不要因為某些沒有被考量到的制度,可能因為彈性不夠或溝通不足而讓他無法獲得好的照顧,因此我覺得這個部分還要再去努力。不曉得勞動部這些日子來,有沒有蒐集到醫療院所比較重要且應該重視的聲音?
- 主席
請勞動部廖次長說明。
- 廖次長蕙芳
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呂次長講得應該會比我精準。
- 邱委員泰源
好,這個部分因為太過複雜,所以呂次長能講多少就講多少,沒有關係。
- 主席
請衛福部呂次長說明。
- 呂次長寶靜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原則是希望兩者兼顧,因為社會大眾有接受醫療照顧及社會福利服務的權益,所以服務品質也要顧及,但醫護人員與社會福利從業人員的安全及健康也要兼顧。
- 邱委員泰源
不是,我問的是你有沒有聽到什麼訊息,你說的那些理論我都知道。在你們努力發展長照或醫療的過程中,有沒有蒐集到哪些information或是聽到什麼是需要改善的?
- 呂次長寶靜
最主要還是在排班時要有些彈性,同時也要能有適度的休息,所以在我們今天的報告裡就呈現出我們針對勞動部所提三項修法的立場,說明一定要有適度休息,但也要兼顧民眾就醫的機會與權益。
- 邱委員泰源
非常謝謝。本席要跟大家分享我的看法,針對休息日加班計薪的工時,其實我們絕對同意加班4小時之內以4小時計算,因為出門上班和下班回家都需要時間,總是應該要給人家一點回饋,所以我認為這是可以考慮的。但是如果加班時數逾4小時,本席建議以實際工時來計算。本席提過好幾次,像禮拜六上午有很多家長在11點50分帶小孩來掛號,搞不好是煮好飯以後才趕快跑過來,這樣醫師要不要看?一看就會過12點,當然就超過4小時,真的是天人交戰,我們應該不要讓這種事情發生。所以如果加班4小時以上就以實際工時來計薪,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加班總工時應該要以實際上班的時數來算,本席認為這樣醫療可以運作得更為順暢,這一年來本席聽了很多醫療院所的意見,所以希望提出大家比較能夠接受的做法。
我在去年10月5日第一天到立法院上班,那一天就必須住在立法院,因為那時候在拚一例一休,我那天晚上沒有回家,我兒子就問我當了立法委員是不是都要住在立法院,我說我也不知道。其實大家為了一個理想、一個理念都在拚,走到這個時候,我們已經累積了那麼多的經驗,大家當然應該要一起來討論,我是站在醫療的立場,希望大家共同思考如何讓修法更周全。
加班的時薪有時候很難算,有沒有辦法一律用同一種算法?譬如說工作日的時薪是1.5倍、休息日是2.5倍等等。此外,可不可以適當的調高、以價制量等都可以再討論,但是一致化也許會比較方便。
今天我聽了其他委員詢答的內容,我學到很多,像黃委員國書和何委員欣純在中部聽了幾萬家小公司的意見,其實有時候真的也不是故意的,不能因為一點小問題就要開罰2萬元,應該基於微罪不舉的原則再多一點彈性,像現在大家一聽到勞檢就反應很大,所以拜託在態度各方面要注意一下。就像我們一直要求健保署去醫療院所的時候不要就好像是在抓賊一樣,或是背後有一定的業績壓力,我們覺得勞檢人員也需要勞檢一下,因為他們的日子可能也很難過,身心也很痛苦,不能只有去勞檢別人,有時候也要勞檢自己一下,他們的工作量恐怕也都超過負荷了,次長有什麼看法?
- 廖次長蕙芳
我要呼應一下委員的意見,就是這一兩年來我們希望勞檢的廠次能夠更多,所以他們真的也是過勞的一族,我們絕對會嚴格的為勞工的健康把關,也會注意我們勞檢員的身心健康,謝謝委員的關心。
- 邱委員泰源
本席希望你們在修法的時候能夠考量我所提的意見,也許可以讓醫療的運作比較順暢。最後,我覺得勞基法是提供最低限度勞動條件的保障,有的人很擔心雇主和勞工之間是不對等的,也許這個問題真的需要擔心,在修法的時候要注意到這個問題,但是反過來從雇主的角度來看,我們發現雇主其實也是很痛苦的。所以本席認為大家一定要站在對方的立場、站在國家的立場並互相體諒,當然,我們要保障勞動權的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我相信只要我們大家共同努力,在修法的過程當中就可以尋求一個最好的出路,讓民眾能夠更幸福,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泰源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