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於交通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商用大客車應強制安裝電子式行車紀錄器,以精準記錄工時並方便警政單位與勞動檢查機關稽查,避免大客車駕駛因過勞駕駛導致悲劇再次發生,保障行車安全與駕駛的勞動權益「我們希望強制大客車安裝電子式行車紀錄器,以精準記錄工時,方便警政單位與勞動檢查機關稽查,避免因大客車駕駛過勞導致的悲劇再次發生,以保障大客車行車安全與駕駛的勞動權益」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志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案是針對商用大客車,希望強制其安裝電子式行車紀錄器。

  2. 今年2月13日蝶戀花事件的發生令大家非常傷痛!它同時是國內史上的重大事故,肇事原因之一疑似該名遊覽車司機過勞駕駛,而行車紀錄器使用於商用大客車的目的正為避免大客車、大型遊覽車駕駛超時工作。

  3. 台灣雖於民國96年跟進立法,要求汽車須安裝行車紀錄器,但是對於行車紀錄器的種類並無嚴格規範,而傳統機械式行車紀錄器有易遭竄改、需要專業人員判讀(類似飛機的黑盒子一般)、處理費時、能保存的資訊較少、資訊保存不易等缺點,這些缺點使得政府無法確實掌握駕駛的工時與行車狀況,讓相關單位難以稽查,不管是交通部或勞動部,都非常難去稽查,有礙防範大客車司機的過勞駕駛,故日本與歐盟國家在1998年開始修正法令,規定新車出廠均須強制安裝電子式行車紀錄器。

  4. 電子式行車紀錄器對於控管危險性較高的大客車特別重要,我們希望強制大客車安裝電子式行車紀錄器,以精準記錄工時,方便警政單位與勞動檢查機關稽查,避免因大客車駕駛過勞導致的悲劇再次發生,以保障大客車行車安全與駕駛的勞動權益,其實這和現在大家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討論的一例一休均有相關。以上修正,希望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志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