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要求國史館就前述經總統府批示「暫不開放」的檔案再送總統府一次,以重啟解密審查。「好,如果是這樣,我就要求國史館再送一次喔!」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總統府以「暫不開放」為由不解密已超過30年解密年限、追訴期也已過的政治檔案,認為民進黨執政後仍不開放沒有道理。「其實這些案件就算兇手還在世上,也早就過了刑法30年的追溯期,為什麼不能開放?之前馬英九說不開放,現在民進黨執政了,為什麼還不開放?」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要求國安單位回去清查,趕快把不開放已逾年限檔案的違法行政命令解除並予以解密。「秘書長,你要不要像國史館回去清查一下,趕快把這些違法的行政命令解除、解密?」發言紀錄
- 葉委員宜津
(在席位上)同意。
- 主席
既然各位委員表示同意,其他單位的報告,就請自行參照書面報告,我們多留一點時間,讓委員進行質詢,因為總統府一年一度,只有這個時間會來,我相信各位委員同仁都準備很多題目要請教總統府,所以今天的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為8分鐘,不再延長;上午10時45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你們應該要道歉啦!因為你一開始說秘書長跟副秘書長沒有接見,有這種發言方式嗎?人家質疑的是到底有沒有進總統府,結果你說副秘書長那邊沒有,其他部分你們就可以不用管了嗎?有這種處理方式嗎?如果你問我這個人有沒有到立法院找你們黨團?我說,沒有,他沒有找書記長,結果去找副書記長,有這種發言嗎?
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 葉委員宜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接續前面委員質詢的,我認為至少民進黨很勇敢地面對,而且是真正、澈底地去清查慶富案總統府有沒有人去接見、包庇或關說,我們很誠實地面對,就算慢了一點,前面查沒有,後來一查出來就趕快說有,我認為誠實面對應該要給予嘉許,而不是道歉。如果真的要這樣查,我們在清查過程中也很清楚地查到蕭長瑞去見了熊光華,不是嗎?這一段你們是不是也應該要求熊光華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何況這還是一個銀行系統,這跟聯貸案恐怕有更直接的關聯。不過,話說回來,民進黨的做法就是跟國民黨不一樣,我們就是要誠實面對,我們就是要檢討,對於這個案子,我們還是清查了三天才查出來,前面兩天以為都沒有,後來查出來了,這部分我們就要檢討了,因為總統府所有的接見是很清楚的,我要說一點,如果他有見人家的人,心裡面應該很清楚自己有見,但為什麼沒有在第一時間就跟秘書長報告說,有啊!但是我坦蕩蕩,我沒事啊,他來看我、聊什麼啊!還要等人家查出來,就差在這裡啦,秘書長,是不是?如果真的坦蕩的話,為什麼要害你們,前面說沒有,後面才說有?
另外,從這個事件我覺得一樣也可以檢討的是,現在新的公寓大廈的會客資料全部都是電腦流程檔案,不要說3天,3分鐘就查出來了,總統府的資訊是不是也要電子化?既然大家對訪客資料這麼有興趣,秘書長,趕快讓它電子化好不好?你按麥克風,我需要記錄的。
- 主席
請總統府吳秘書長說明。
- 吳秘書長釗燮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說的,我們會來做參考,明年度我們會盡可能編列相關預算來做這件事情。
- 葉委員宜津
好,也要檢討一下,為什麼下面要讓你們扛這個莫名其妙的責任?他為什麼沒有自己站出來說:「我見了,但是沒什麼。」對不對?
再來,我要請教一個更嚴肅的問題。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之規定,就算是極機密的檔案,最長解密年限也是30年,不過有個但書,經立法院同意延長者,得以延長。但是立法院從來沒有延長過,也就是說,理論上這些檔案最長30年就應該開放解密,對不對?結果,我們看看這一批,陳文成命案發生在1981年,總統府不是應該要解密了嗎?秘書長,為什麼不解密?本來是要解密了,但是在2009年馬英九執政時期,國史館將檔案送到總統府要解密時,卻來一個字號,結果是「暫不開放」,說要到109年才要開放。
高雄美麗島事件是1980年發生的,一樣,國史館送到總統府,總統府又來一個「暫不開放」,再壓、再延。美麗島事件,彭明敏事件從1964年發生至今,檔案送到總統府,馬英九一樣說「暫不開放」。黨外組織海外活動是從1950年開始的,1950年、1953年到1984年,統統送到總統府以後,也是「暫不開放」,統統不開放。
秘書長,我們說轉型正義,國史館一堆資料送到總統府,然後一個文號來就說不開放,其實這些案件就算兇手還在世上,也早就過了刑法30年的追溯期,為什麼不能開放?之前馬英九說不開放,現在民進黨執政了,為什麼還不開放?秘書長,為什麼?
- 吳秘書長釗燮
關於這個部分,國史館館長今天也在這邊,能否請國史館館長來做說明?
- 葉委員宜津
國史館沒事耶!國史館有把這些送給總統府批示,是總統府說「暫不開放」,我剛剛都告訴你了,公文都在這裡,這是總統府批的。
- 吳秘書長釗燮
如果要重新啟動的話,還是要國史館再送來總統府,所以我請國史館館長來做說明。
- 葉委員宜津
好,如果是這樣,我就要求國史館再送一次喔!
- 主席
請國史館吳館長說明。
- 吳館長密察
主席、各位委員。如同委員剛才說的,解密的權責在原機關,也是因為這樣,所以我們都會行文原機關去審酌解密。剛才委員提的這幾個例子,就是在當年送去的時候……
- 葉委員宜津
不要浪費我的時間,剛才秘書長說,需要國史館再送一次。
- 吳館長密察
會的,我們會再送。
- 葉委員宜津
什麼時候要再送?
- 吳館長密察
我們回去之後馬上就再送。
- 葉委員宜津
我沒有說,你就忘記這件事了?
- 吳館長密察
也不是,因為我們需要解密的檔案很多,所以現在陸續在處理。
- 葉委員宜津
好,趕快。
- 吳館長密察
好。
- 葉委員宜津
其次,國史館還有送給國安局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一樣是30年,但是國安局可以用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把國家機密改為公務機密,然後改為一個「密」字就不開放了。請問嚴秘書長,是行政院的文書處理手冊位階比較高,還是國家機密檔案法位階比較高?
- 主席
請國安會嚴秘書長說明。
- 嚴秘書長德發
主席、各位委員。國家機密檔案法位階比較高。
- 葉委員宜津
好,國家機密檔案法已經很清楚、明白地規定,極機密也是30年解密,你要不要處理啊?你要不要再把這些檔案解密?研究台灣史的統統碰到你們這種暫不開放的,像話嗎?秘書長,你要不要像國史館回去清查一下,趕快把這些違法的行政命令解除、解密?
- 嚴秘書長德發
我們會請國安局依照相關的檔案法法規重新審認。
- 葉委員宜津
好,如果你不做的話,我會幫你做,我會把已經超過年限的、要解密的送給你。
最後,請問秘書長,賴院長曾經說,希望能把總統府等部會南遷,遷到台南。其實認真來看,總統府現在的位置真的非常不安全,我現在是站在國安的角度喔!我們研究過很多次了,站在國安的角度,現在的位置其實滿危險,而且我認為這棟建物比較適合當紀念館或博物館。你們有沒有考慮要遷都?把總統府遷到台南,我們台南真的不錯,秘書長有沒有考慮?
- 吳秘書長釗燮
總統府南遷是很多地方首長都曾提出的建議,例如中部、南部的地方首長都本於民眾期待來反映這件事情,但是南遷必須考量到國家整個的……
- 葉委員宜津
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你們有沒有在考慮嘛?
- 吳秘書長釗燮
這件事情必須要做很慎重的討論,因為這涉及到整個國家資源的配置及資源有效性或區域平衡,這件事情必須慎重討論,目前政府,至少在我的部分還沒有被賦予要討論這件事情。
- 葉委員宜津
就是沒有嘛!
- 吳秘書長釗燮
我覺得這件事情的重要性……
- 葉委員宜津
其實你都知道嘛,區域平衡、國家安全等,你都知道,但是你們到目前為止統統都沒有考慮!
- 吳秘書長釗燮
因為這涉及的層面非常廣。
- 葉委員宜津
秘書長是外交方面的強將,你知道螢幕上這張照片是在哪裡嗎?你知道這是什麼建築物嗎?這是我們蓋給友邦─帛琉的總統府,很漂亮吧!這個總統府是我們蓋好送給他們的,不是給錢讓他們去蓋,而且我們是蓋在大島上,他們人口密集處是散落在下面的部分,市區在中間,但我們故意蓋在大島,離市區90分鐘以上的車程,多好啊,幫人家區域平衡,而我們自己卻不做區域平衡!
秘書長剛剛有提到區域平衡,我們可以幫友邦區域平衡,為什麼自己不區域平衡一下?其實臺灣幅員不大,大家常說一日生活圈,根本不像帛琉還要坐船,台北真的有這麼好嗎?無論是站在區域平衡或國安的角度,我都覺得真的可以考慮,請慎重考慮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葉宜津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