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黨產會在追討黨產的速度及效率上沒有讓人滿意「還有黨產會再追討黨產的速度及效率上也沒有讓我們滿意。」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會的推動不如預期順利,其內部人事問題確實有改善的空間「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兩個會的推動,並沒有像我們所預期的那麼順利。比如促轉會內部的人事問題確實有改善的空間」發言紀錄
- 陳委員瑩
主席,那個檢討報告可以提供給大家嗎?
- 主席
補充一下,檢討報告也請提供給本會及出席委員。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瑩發言。
- 陳委員瑩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會議一開始質詢的委員二度提到了原住民法律扶助的問題,對於法扶補助的檢討,你們要在下個禮拜提出檢討報告,因為我很怕你們檢討錯方向,所以我在這邊提出我的看法。我們都可以理解,一般法扶的資源跟對象主要是針對弱勢,但是原住民的部分稍有不同,所以我可以理解原民會為什麼沒有在資格上做出限制,也就是我們一般普遍原住民對於法律的認知是相當薄弱的,我如果講錯你們可以打斷我,再者,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以及生活習俗比較特殊,所以我們的價值觀也跟其他的族群不同,因為有這樣的特殊性,所以我們會遇到,比如搬到新北、桃園都會區的原住民,看到有河就在旁邊蓋房子,或是風災過後,原住民常常會去撿漂流木,甚至是倒下來的櫸木,還有王光祿狩獵的事件等等,這些都在在突顯我們原住民需要法律扶助的特殊性。所以我是反對因為這樣的個案而去限制其他原住民的資格,因為有時候一個法律案件打下來曠日廢時,花上上百萬也都有可能,即便是一個月入7萬元、10萬元,甚至十幾萬元的人,如果訴訟費用鉅額時,也會是一個負擔,我們不能因為這個個案而限縮原住民的資格,變成變相去懲罰其他有需要的原住民。
我想要強調的是,我希望你們去檢討的是,未來原住民所提的申請案件的內容才是你們真正要去審核的地方,你們要去看內容是什麼,是不是跟原住民的傳統文化有關係,是不是跟我們一些特殊的生活習性有關係,或者是在移到都會區之後所面臨種種的問題,我想你們可以找出很多的案例,以案件內容本身,到底他要告什麼東西、告什麼事情為基準,這才是必需要被檢討的重點。以上是我提出的意見,希望下個禮拜報告出來的時候你們檢討的方向不要又錯誤了。
回歸到今天的主題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我們都知道這是去年年底段宜康委員擔任召委時,他為了表示他的決心,說如果行政院院版半年內沒有提出來的話他要辭職,所以變成原民會被迫在這半年內很倉促的提出這樣的版本。在原住民的轉型正義上,當然小英總統是一個關鍵人物,因為他向原住民道歉,我想這個條例也是因應他的道歉而生的,另外一位相當重要的關鍵人物當然就是夷將主委,你的態度有沒有很積極,你有沒有敢言、敢做,還是上頭交代什麼你就做什麼,這些都會影響到我們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到底轉得如何。主委,你現在的身分同時也是總統府原轉會的執行秘書,相信你應該很清楚原轉會工作推動的狀況,有一部分的族人曾經認為,總統府的原轉會是空轉會,什麼都不會只會在原地空轉。本席認為這樣的言論其實是相當不公平的,持平來說,總統府原轉會除了每3個月固定開會,由總統親自主持之外,底下的土地、文化、語言、歷史及和解5個小組也逐漸累積了工作成果。像土地小組開始調查台糖公司、林務局、退輔會的土地檔案,也在分別在16族召開會議蒐集族人意見的作法,本席相當的肯定。我也很了解,很多族人都搞不清楚原轉會的工作狀況,甚至包括早上在這裡質詢的召委、主席,他們其實不太了解原轉會的工作狀況到底是什麼,有些人也還不是那麼清楚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所代表的意義,本席認為,既然主委是原轉會的執行秘書,你必須要負最大的責任。請教主委,你們到底花了多少力氣,用什麼方式來宣傳原轉會的工作成果?
- 主席
請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說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在5個小組中有一個和解小組,這個小組主要是把我們的進度跟和解的進度做一些宣導,會透過學校及網站進行宣導,這個部分都持續進行中。
- 陳委員瑩
從你這樣列舉來看,是做了一些事情,但是成果顯示這樣的努力是還不夠的,因為原轉會是因應總統道歉而成立的,他代表整個政府對原住民的態度,所以主委還要再加倍用力的宣傳,讓更多人了解。
另外請教主委,原轉會的幕僚單位一共有哪些部會參加?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經常性參加的除了原民會之外就是教育部、文化部,甚至國史館,其實這兩年也不只有這些部會參與,包括退輔會、農委會都有參與原轉會的工作。
- 陳委員瑩
除了你剛才提的那幾個部會以外,我還是要再強調,因為小英總統道歉了,這個條例因應總統的道歉而生,所以所有跟原住民族相關的部會都有責任要參與,而且除了參與以外還要大力配合。目前我們看到原轉會底下的5個小組當中有3個小組,土地、語言及和解是原民會負責的部分,教育部負責歷史,文化部負責文化,而且大部分的經費都來自於原民會的預算。再請教主委,你身為執行秘書,你有沒有能力、有沒有辦法來協調其他部會,請其他部會可以更重視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其實我們原轉會的分工除了執行秘書和副執行秘書之外,還包括我們的政務委員林萬億他本身也是委員,所以很多跟各部會重大的協調,林萬億政委也都有參與督導的工作。
- 陳委員瑩
我剛才沒有問他啦!我是問你個人,你覺得你有這個能力跟辦法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沒有問題,因為總統的道歉、因為總統的重視,各部會都非常配合推動這樣的工作。
- 陳委員瑩
大家都期待原轉會轉得更快,而且轉得更好,既然主委接下這個重擔,希望你不要讓我們的族人失望。本席也很清楚,族人對於原轉會的質疑有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威權的轉型正義有專法還有獨立機關,且有調查權,但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卻只有一個任務編組的委員會,沒有法律的授權,也沒有法定的預算跟權限。所以本席很早就提案,要求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也需要透過法律來保障。我很欣慰今天相關提案有排進議程,行政單位也願意跟進,也提出院版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我希望這個草案可以趕快過關,讓我們的轉型正義可以轉真的,而且轉得更好。
只是我看到院版的草案後有些疑慮要請教主委,請主委簡單講一下原住民的轉型正義跟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是一樣的議題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促轉條例是要處理威權時期階段裡面不管是原住民或非原住民的部分都要一起處理其轉型正義的問題,而原權條例是針對原住民的歷史正義,包括他的民族權,做後續的處理,也是做這樣的分工。而且原權條例這個部分在目前來講,剛才委員也特別提到,因為總統的重視以及各位委員的重視,現在在全球中是沒有這樣的專法來推動,所以這個版本算是一個非常進步的草案。
- 陳委員瑩
我想你有點答非所問,我是問原住民的轉型正義與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有什麼不一樣?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是不分族群,歷史正義則是專屬原住民面對的歷史正義部分,那是處理原住民的歷史正義。
- 陳委員瑩
有其他例外的不同,因為我們的部分牽扯的歷史比較長,也牽扯比較複雜的土地問題,這是兩個較明顯不同的地方。既然如此,關於這部法案的內容,我們更應該仔細來思考,現在院版草案很明顯大幅度參考促轉條例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等兩部法律。請主委解釋,你們這樣處理是一種勤勞的表現或是考慮不夠周全,又或是其他情形?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應該說我們希望原權條例很多相關的法條不要讓外界解讀為,好像與促轉條例或黨產條例有很大的區別,所以它有很多權責、分工與促轉條例或黨產條例類似,才符合大家的期待。
- 主席
因為我們明天開始就會進行大體討論,你的這些問題在大體討論或逐條討論都可以繼續提出。
- 陳委員瑩
這個大概是overflow的討論,請主席再給我一點點時間,已經到尾聲了。謝謝召委安排這個議題,我很少來這兒。促轉會及黨產會已經運作一陣子,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兩個會的推動,並沒有像我們所預期的那麼順利。比如促轉會內部的人事問題確實有改善的空間,還有黨產會再追討黨產的速度及效率上也沒有讓我們滿意。本席要在此鄭重提醒,我們要實現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絕對不是專法通過或者獨立機關設置之後就大功告成,主委應該同意我剛剛的說法,沒有意見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希望可以加速推動有關原民的歷史正義。
- 陳委員瑩
這個很重要。我希望你們在一個月內可以提出相關報告,報告必須包括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與促轉條例、不當黨產條例的詳細比較。這個很重要,麻煩你好好記下來。此外,你們怎麼從促轉會、黨產會的運作經驗當中來思考未來原調會的組織設計,請你們好好檢討、認真做功課,能夠在一個月內整理好並交給本席,也向大家報告。我再次提醒,這個條例草案能不能落實轉型正義,主委真的是一個很關鍵的人物,有些話你敢不敢講、敢不敢衝?我知道你現在的年紀跟以前你念書的時候大大的不同,可能在膽子上、勇氣上跟以前也不太一樣。講好聽一點,正面的講法是你現在比較沉穩,要考慮各個面向,但是不要忘記,你還是原住民的代表,我們對你的期待很高,也希望你們能夠多多宣傳。因為這個條例沒有像以前你們在討論傳統領域,或者過去訂立公法人自治法一樣大力宣傳,把山地鄉每一鄉的鄉長都找來,所以這個部分也希望你們能夠擴大宣傳,並蒐集各部落族人的資料,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瑩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