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為洲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縣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將補償金僅保留至108年6月30日前可領的設計,是在逼迫九萬多人趕快退休。「你們這樣是要逼迫這九萬多人趕快退休?」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以108年6月30日為界僅此前退休者可一次領取補償金,導致早一年與晚一年退休者相差約30萬元,並不公平。「雖然我跟前一年的公務人員某甲的年資只差一年,但他可以一次領這一筆我們假設的、平均的30萬元,明(109)年退的我就不能領,那也是另外一種不公平啊!」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有舊年資者都應領得到補償金,並以分期逐年領取的方式處理,以在國家負擔得起的情況下維護信賴保護與公平性。「我現在先這樣想,如果讓這些有舊年資的人都可以領得到,但要怎麼領?怎麼分期領,然後財政也負擔得起?」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政府在年金改革時稱沒有信賴保護問題,處理補償金時又稱涉及信賴保護問題,立場不一致。「你們現在又要講信賴保護的問題了? 年改的時候,你們都說這個沒有信賴保護的問題。」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為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請教次長一個問題,關於公務人員的薪資,如果我們認為現在國家財政困難,從下個月或明年開始減薪50%或20%,因為政府負擔不起,就像退休金會破產,沒辦法,所以我們現在不光是退休金給付會造成財務的困頓,連基本的薪資都給付不出來了,我們的財務也會困頓,所以我們明年開始減薪20%。如果要做這樣的決定,我們要做什麼樣的處置才能做這樣的決定?私人機關也可以的,減薪20%,OK啊!私人機關是有這樣的做法,如果我們政府財務真的有困難,在公務體系要減薪的話,我們要修什麼法?也是這個法律吧?

  2. 主席

    請銓敘部蔡次長說明。

  3. 蔡次長秀涓

    主席、各位委員。不是,那個是屬於……

  4. 林委員為洲

    因為目前公務人員屬哪個級職、什麼薪水是規定在哪個法?

  5. 蔡次長秀涓

    級職、俸點的部分屬於俸給法,這是歸本部所管,但是,實際上,每一個點折合率、每一年折多少,那是人事行政總處在處理的。

  6. 林委員為洲

    也是訂在法律裡面嘛?

  7. 蔡次長秀涓

    它不是法律。

  8. 林委員為洲

    所以隨時可以改?

  9. 蔡次長秀涓

    但此事涉預算,當然,一定要大院可以接受。

  10. 林委員為洲

    通過就可以改?

  11. 蔡次長秀涓

    是。

  12. 林委員為洲

    在立法院,多數當然就可以修改法律,沒有錯。但是,對現在的公務人員而言,他們當初當公務人員有所預期,你現在要隨時改的話會造成他情緒上很大的波動,然後也有很多法律的爭議,包括:到底是不是有信賴保護原則等等的問題,如果在民間的話就變成是勞資糾紛嘛!如果你提出證明說真的一定要減薪,然後要他們共體時艱,這個在民間一定會造成勞資糾紛,如果在公務體系,就會造成公務人員跟政府之間的糾紛,一定會產生這樣的情況。不是說不能改,法律改了,什麼都能改,包括:可以減薪,要你下個月或明年就開始減薪。當然可以啊!執政黨在立法院多數,他要改的話也可以,只是說公務人員情緒就會不穩定、國家就會波動,然後造成行政效率低落、整體國家的競爭力衰退,這些都是可能的後果,你雖然節省了一些錢,但是你也得到了一些後果,這個後果也許更嚴重。

  13. 我們來談今天談的這個問題,關於當時新舊制改變,即從恩給制改成儲金制時的一個補償金,此乃給有恩給制年資的人一些補償的辦法,如果月退的話是如何的補償、一次退又如何補償?現在年改通過了,銓敘部剛才講得很清楚,說希望一次把它處理掉。雖然一次處理掉,但是你們還是有留嘛,就是說到明年幾月?

  14. 蔡次長秀涓

    6月30日。

  15. 林委員為洲

    6月30日之前退還可以一次領那個所謂的補償金,但後年開始就沒有了。

  16. 蔡次長秀涓

    沒有了。

  17. 林委員為洲

    你不覺得這樣子的話,早一年退休跟晚一年退休的人差很多,也對他們不公平。我早一年退休有補償金,108年6月30日之前退休的人可以一次領這一筆補償金,但是我如果在109年退就不能領了。雖然我跟前一年的公務人員某甲的年資只差一年,但他可以一次領這一筆我們假設的、平均的30萬元,明(109)年退的我就不能領,那也是另外一種不公平啊!

  18. 蔡次長秀涓

    報告委員,從您剛才提到的這個觀點來看,當然是啦!其實這個本來就是……

  19. 林委員為洲

    你就是給他一年的時間,他要退就退,不退就沒有這筆錢啦!這樣的作業對你們來講比較方便嘛!

  20. 蔡次長秀涓

    不是方便啦!這是基於改革,就是您剛才提到的……

  21. 林委員為洲

    改革的話是否也要考慮到公平性?早一年退休的人跟晚一年退休的人差30萬元,這個公平性總該兼顧到吧?你們剛才一直在講衡平,退休金不能因為年資問題即有人有舊年資、有人僅有新年資的問題而造成不衡平、不公平,同一退休制度下,雖然同樣那個年限但跨新舊制的人會領比較多而有不公平云云。但另外一個不公平是,假設我有舊年資15年,但當我108年6月30日之前退休就領得到這筆補償金,108年6月30日之後、僅僅相差一天退休的話就領不到,這樣也是另外一種不公平吧?

  22.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司呂司長說明。

  23. 呂司長明泰

    主席、各位委員。就像剛剛李俊俋委員所說的,這個制度……

  24. 林委員為洲

    你們這樣是要逼迫這九萬多人趕快退休?

  25. 呂司長明泰

    不是這個意思,因為這個制度本來就不合理,所以這次檢討過程中原本要將其廢掉,可是廢掉的話,又涉及信賴保護的問題。……

  26. 林委員為洲

    你們現在又要講信賴保護的問題了?

  27. 呂司長明泰

    涉及信賴保護的問題的話就必須回到……

  28. 林委員為洲

    年改的時候,你們都說這個沒有信賴保護的問題。

  29. 呂司長明泰

    一定有、一定有。

  30. 林委員為洲

    一定有什麼問題?信賴保護的問題?

  31. 蔡次長秀涓

    我們已經有把這個考慮進去。

  32. 呂司長明泰

    所以當時才用第525號解釋去處理,而第525號解釋就是合理補償或設計過渡期。我們這一次就是設置過渡期,而這個過渡期之前還有一個將近2年的緩衝期。

  33. 林委員為洲

    好,你們說牽涉的人數達九萬六千多人,如果每個人都一次領,平均金額30萬元左右,所需金額接近300億元。

  34. 蔡次長秀涓

    是。

  35. 林委員為洲

    這個金額看起來很大,但其實是逐年領,平均而言,大概是分6、7年領,你們剛才也計算過,他平均的舊年資大概六年多,假設是6到10年,這些退休的人都會領完,到最後慢慢地都沒有舊年資了,它不是永遠的,到一定的時間就沒有舊年資的人了。假設10年,這300億元其實是分攤在10年中被公務人員領走,並不是把這個數字集合起來,300億元看起來很可怕,如果分成10年,1年就是30億元。或者我們有其他的辦法可以思考,我們想要維護信賴保護、公平性的原則,但早一年、晚一年退休的人相差30萬元,確實也不公平,到底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才會想要提案修法,就是想解決這個問題,針對這一塊,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方法。我現在先這樣想,如果讓這些有舊年資的人都可以領得到,但要怎麼領?怎麼分期領,然後財政也負擔得起?即使他現在是在職、5年後才退休,但這是計算得出來的。要用什麼方式逐年讓他們領,在國家負擔得起,又能維護信賴保護原則的情況下然後,也不要再砍一刀了,每一個公務人員未來退休時都受到影響了,因為我們年改的計算模式也跟原來的不一樣,其實大家已經都被年改了。所以,這麼小塊的補償金部分,我們不能再稍微寬容一點嗎?然後,想出一個辦法可以逐年處理掉嗎?因為大刀已經砍了,將來每個人都會受影響。而補償金的這部分比較小塊,如果逐年處理,對國家財務的影響,因為你們一直講到主要是國家財務的問題嘛!但是如果逐年處理,其實對國家財務的負擔也不是那麼大,所以我們才會提出這樣的草案,讓大家來討論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在討論法案時,我們再詳細來討論。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為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