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若每次因基金不行就往下修退休給付,國家究竟負了什麼樣的最終支付責任「既然每次覺得這個基金不太行了,然後就要往下修的話,那國家到底負了什麼樣的最終責任。」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公務員退休後的生活水準應參考通行標準,與世界其他國家及其他行業比較,並考量公務員在職期間受到的限制給予補償,不能完全一體適用「包括跟世界其他國家的比較,還有就是跟其他行業的比較,而且更要注意到公務員在職時間所受到的限制,是不是也要有點補償」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上次制度轉變時以法律承諾給予的補償金部分,有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但是上次轉變的時候,本來法律就答應給人家的事情,即用法律訂定的部分,我覺得有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世代不安是因擔心未來又再少領、多繳、延退所致,而非前面的人領太多「老實說,世代都不安應該是上述的情況,而不是在這裡說前面的人領太多,不是這樣子的。」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不能老是只從支出面看待基金是否破產,不能以錢愈來愈少為由就砍大家的退休金「我們不能老是只從支出面去看,換言之,不能說錢愈來愈少就砍大家的退休金。」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一次性補償金是當時制度轉換時的解決方式,與年改的所得替代率沒有必然關係,不應夾帶在年改中一次消滅「這跟現在要做的年改所謂的所得替代率等等,我是覺得沒有必然的關係,這是在那次轉變時的一個解決方式,本來就答應人家要入到法裡面的,所以你不能夾帶在這次的年改中,一次把它消滅掉」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要求檢討退撫基金的營運績效,釐清困難是因給付結構不合理,還是績效與全世界比較不合理地低所致「究竟是我們基金給付的結構非常不合理,還是其績效跟全世界比較,真的是不太合理的低,以致於發生困難」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若將公務人員退休待遇降至僅有基本工資的程度,是否會使年輕人喪失奮鬥目標、不認真工作,甚至在職時設法不當牟利。「如果讓年輕人覺得搞了半天,工作幾十年後,也只能領基本工資,你就看這些人會不會好好做事!如此一來,可能他們就會喪失人生奮鬥的目標,或是他發現公務人員退休後待遇這麼差,可能在職時能撈就撈,會不會變成這樣呢?」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若政府面臨基金經營困難未檢討其他原因、只從少領、多繳、延退著手,會讓年輕人擔心自己要領時情況更差「如果看到政府在面臨基金經營運困難的時候沒有去檢討其他原因,就一直從少領、多繳、延退等方向去做,年青人就會想到,當其要領退休金的時候,會不會情況又更差了」發言紀錄
- 吳委員志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銓敘部蔡次長,考試院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上星期有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內容為每年事假由5天增為7天,休假、婚假及喪假的計算,以前要以半天為單位,現在可以小時來計,而且從本週一生效,是不是?
- 主席
請銓敘部蔡次長說明。
- 蔡次長秀涓
主席、各位委員。是。
- 吳委員志揚
可能是因為新的制度,有很多公務人員反映,現在變成以小時計好像比較有彈性,但都不太敢這樣請假,有沒有這種狀況?
- 蔡次長秀涓
我們沒有聽到這種消息。
- 吳委員志揚
會不會沒趕上捷運,慢了5分鐘或10分鐘,就算請兩個小時,而因此就不太敢請假?
- 蔡次長秀涓
如果委員有接到這樣的案例,歡迎提供給我們,以便我們去做了解,目前並沒有接到這樣的反映,因為公務人員透過那個平台……
- 吳委員志揚
以前沒有實施過,對不對?
- 蔡次長秀涓
對,因為這算是很大的改變。
- 吳委員志揚
本席建議你們可向勞動部詢問,以一般的勞僱關係,這種請1小時或2小時的案例,他們是如何去計算?
- 蔡次長秀涓
他們本來就可以以小時計請假。
- 吳委員志揚
對,去了解他們怎麼處理這些事情,好不好?
- 蔡次長秀涓
好。
- 吳委員志揚
不要讓公務員看得到吃不到,公務人員和國家間有特別權力關係,他們會比較擔心,我是代替一般公務人員來反映。關於請時假部分,現在雇主跟勞工會覺得比較安心,他們應該有一些經驗。
- 蔡次長秀涓
謝謝委員。
- 吳委員志揚
其次,有關補償金部分,它是一個舊制即恩給制所衍生出來的問題,說實在的,恩給制這個名詞也不是取得很好,好像政府給他多大恩惠的那種感覺,其實只是提撥是由誰出而已,是不是?
- 蔡次長秀涓
恩給制就全部由政府,納稅人繳稅去提撥。
- 吳委員志揚
那其實就是誰出而已,這會讓之後不適用恩給制的人覺得怎麼那麼「好康」,自己都不用出,你要看看當時的條件下為何會實施恩給制,即當時的條件是很差的,不可能在那麼少的薪水中再要求予以提撥,本席認為,雖然這牽涉到所謂的世代正義,而且當然要強調世代正義,但是請不要用這些恩給等字眼,好像前面這些人占了什麼大便宜,老實說,這對前面這些人辛辛苦苦、奉公守法的工作來說是不太公平的,所以這個部分請注意。
還有,當時這個制度轉變時有了所謂的一次性補償金,照理是我們delay了人家請求的時間,不是嗎?那是當時轉換制度時的一個補償,這跟現在要做的年改所謂的所得替代率等等,我是覺得沒有必然的關係,這是在那次轉變時的一個解決方式,本來就答應人家要入到法裡面的,所以你不能夾帶在這次的年改中,一次把它消滅掉,這等於一次把這個承諾給取消掉,換言之,我覺得在法理上可能你們還要再去研究一下。基本上,要調降多少是可以討論的,但是上次轉變的時候,本來法律就答應給人家的事情,即用法律訂定的部分,我覺得有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
剛剛我聽到次長在答復時提到基金運作困難的問題,當然我們不是講國家可能會破產,而是講基金可能會破產,但是基金是否會破產一事,我們不能老是只從支出面去看,換言之,不能說錢愈來愈少就砍大家的退休金。一個公務員退休後到底該有一個怎麼樣的生活,應該舉世有一個比較通行的標準,包括跟世界其他國家的比較,還有就是跟其他行業的比較,而且更要注意到公務員在職時間所受到的限制,是不是也要有點補償,所以在跟其他行業的比較上,這點應該也要考慮進去,大家好像常說軍公教、勞工大家一體適用,但有些可能真的不能完全一體適用,還需視其性質而定,如果公務人員相對來說有受到很大的限制,即在其從事公職服務的時間受到相當程度的限制,在其退休後給他一定安穩的保障,其實並沒有過分,總之,不能完全從支出面來看。
至於收入面的部分,當然基金有可能破產,國家相較來說比較不容易破產,但是之前在審查年改相關法案時,大家就有討論到那一條真正的意思到底是什麼,即不管是舊法或新法,都有一個條文提到「國家負最終支付負責」,有沒有?
- 蔡次長秀涓
有。
- 吳委員志揚
所以一個制度本來不是那麼不合理,只是因為這個基金運作上有點困難,這時國家是否要負支付責任呢?還是倒過來說,因為基金要破產的迫切性,我們就要修改退撫制度,即使感覺上這部分越來越不合理,以上是假設的狀況,總之,我覺得在思維上這條我一直搞不清楚,既然每次覺得這個基金不太行了,然後就要往下修的話,那國家到底負了什麼樣的最終責任。
再來,這個基金的營運績效是要去檢討的,還有就是大家一直在講的要追究責任,究竟是我們基金給付的結構非常不合理,還是其績效跟全世界比較,真的是不太合理的低,以致於發生困難,上述我想也是所有受影響的退休公教人員想要知道的答案,如果真的過去的制度設計太高了,而且政府也沒做錯什麼事,營運也很正常,但是這樣的情況下仍造成困難的話,我相信好好說明的話,公教人員是會願意配合的,但不能老是說什麼世代正義、國家基金要破產,這些理由表面上是很合理,但是其實都是在傷他們的心,而且我還要再講一句話,就是不要用世代正義來當理由,因為年輕人也在看兩件事情,第一,如果現在把退休的相關規定降到很低,像我就看到有些黨團建議只要有基本工資的程度就好了,如果讓年輕人覺得搞了半天,工作幾十年後,也只能領基本工資,你就看這些人會不會好好做事!如此一來,可能他們就會喪失人生奮鬥的目標,或是他發現公務人員退休後待遇這麼差,可能在職時能撈就撈,會不會變成這樣呢?
另外,如果看到政府在面臨基金經營運困難的時候沒有去檢討其他原因,就一直從少領、多繳、延退等方向去做,年青人就會想到,當其要領退休金的時候,會不會情況又更差了,比方說補償金的部分你們想利用這個機會變成不想給了,然後現在表面上看到的東西好像對世代很平衡,但是到他們要領退休金的時候,可能你們又說還是撐不下去,又要再少領、多繳跟延退,老實說,世代都不安應該是上述的情況,而不是在這裡說前面的人領太多,不是這樣子的。總之,這部分我必須要予以澄清。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志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