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以後的公投案不要拘泥於數字與文字,應由政府與提案人、專家學者共同討論確認投同意與不同意各會有什麼效果,並清清楚楚告訴人民「所以,我建議以後的公投案不要拘泥於數字與文字,而是要把該案同意會發生什麼效果、不同意又會發生什麼效果,由政府與提案人、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後,確認同意會有怎樣的效果、不同意會有怎樣的效果,這些都必須清清楚楚告訴人民」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認為代理主委提到多久以前的提案才可以綁大選是可以考慮的問題「至於代理主委提到多久以前的提案才可以綁大選,我認為是可以考慮的問題。」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提出公投是人民的權利,不宜因公投提案過多而加以壓抑。「或許你們會認為這次公投提案太多,但我覺得這是人民的權利,不適合用這種方式去壓抑它」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認為基於理智希望公投不要綁大選,因為公投若綁大選,很容易淪為各陣營政治動員的工具。「個人基於理智也希望公投不要綁大選,因為公投若要綁大選,它很容易淪為各個不同陣營政治動員的工具」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若公投案多屬諮詢性、不具強制力、等於大型民意調查、內容無法執行,將來就不需要透過公投,而是由政府以民意調查的方式來做「若果如是,將來就不需要透過公投,而是由政府以民意調查的方式來做。」發言紀錄
- 吳委員志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昨天才剛從馬來西亞回來,這一次有機會跟該國不同政黨的人士見面,我發現這次的選舉其實有滿多國家有派代表團來觀選,但我覺得相當不好意思,因為臺灣以前是以選舉的選務快速、效率著稱,我覺得那是臺灣的民主奇蹟,可是偏偏這一次大家來看的時候卻凸槌了,包括投票的秩序、開票的速度,所以這一次真的讓臺灣滿丟臉的。
陳代理主委,你記不記得9月27日的時候,我們曾經在中選會開公聽會?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主席、各位委員。有,當時是召開中彰投苗建議的會議,就是有關公投、大選是不是要脫鉤的問題。
- 吳委員志揚
那一天我清清楚楚的先跟中選會建議,麻煩你們把精神放在選務上面,因為我覺得那時候你們大部分的精神都放在想辦法去阻擋公投的案子通過,包括加了一大堆的審查標準,還有阻擋其他的案件投案,我覺得你們花太多精神在這上面了。因為當時我們就預測這一次九合一加上10項公投,當然那時候還不知道有幾項,但一定會有很多案,在這中間一定會有很多投開票流程上的問題,以及技術上的困難,我希望真的有經驗的中選會、被全世界讚揚的中選會能夠多花一點精神在這方面的設計及演練上,當時如果你們有聽我的建議,今天就不會搞成這個樣子了。副主委,在你的報告裡面,以及媒體報導中選會的檢討選務報告,將責任推給有3成的新手,朝建兄,這些新的人手當然是我們所需要的,因為這一次需要這麼多人,可是你們的規劃就算是新手也可以去訓練啊!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是。
- 吳委員志揚
你說他們實際選舉經驗有限,面對排隊人潮及民眾抱怨所帶來的壓力,他們在處理上可能不是很詳盡,可是任何一個服務業都知道,處理客訴、處理客戶抱怨時,怎麼會把新手安排去處理這方面的事情呢?當然是要安排他們去做最機械、最不會出錯的工作,至於後面要如何安撫民眾、要不要擺椅子給民眾坐等工作,絕對不會交給新手去做嘛,是不是?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是,不過也要跟委員報告一下,這一次的選務疏失最大的責任是中選會在10案公投成案過短的時間下,事先的規劃未盡周詳……
- 吳委員志揚
事先規劃部分?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這是中選會的主要責任。
- 吳委員志揚
所以拜託不要推給新手。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不會推給新手。
- 吳委員志揚
中選會出事後推給新手……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也要再三的跟外界澄清,報載所言並非屬實。
- 吳委員志揚
臺鐵出事就推給基層員工,我覺得政府這種態度我沒辦法接受,針對這兩張圖,請副主委很誠實的答復,你覺得問題應該是出在哪裡?我們先講投票問題,投票大概有幾個問題,你覺得是場地不夠大,還是圈票處不夠多?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都有。
- 吳委員志揚
哪一個才是比較主要的?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關鍵是在於場地如果夠大的話,圈票處就可以夠多,這是一個。為什麼今年會出現這些現象?是因為所有的場地是在8月以前完成選定的,公投成案則是在10月24日成案,我們只有1個月的準備期,沒有辦法再新增新的投票所。
- 吳委員志揚
這個好像連結到你剛才回答時說的,是否可以修正公投法,讓二者不一定要在同日舉行的要件上,是不是?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是,就準備期而言,需要適度的緩衝期。
- 吳委員志揚
我覺得場地不夠大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至少以我自己的投票經驗來看,我其實已經等在那邊,但就是沒辦法領票,因為前面塞了一堆人,他們不出去就不能放人進去,這就是整個問題之所在。
第二件事情,這一次的開票出了很大的問題,照理說,順序應該是先開公職人員候選人的投票,再來才是開公投票,沒有錯吧?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是。
- 吳委員志揚
請你看一下這張圖,你參與過實際選務應該是很瞭解,開完市長、議員、里長的票後,主管必須要寫報票表送回區公所,是不是?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是。
- 吳委員志揚
區公所還要去做核對,核對正確才會上傳給選委會核對,如果核對不正確就還要送回開票所,對不對?理論上這樣才叫做開完票,才可以報出來說市長幾票、議員幾票、里長幾票,對不對?所以實際上在開票所選票已經開了,只是後面還有這段核對的過程,對不對?今天問題是不是就出在這裡?很多地方選務人員都在講,他們已經開票完畢,正要做核對的工作時,這時候卻要開公投票,因為這一次公投是第一次舉辦,而且一次要開10張,很多問題就會回來跑去問主管,導致投開票所的主管一方面要處理後面核對的問題,另一方面又要處理公投票開票的問題,讓他整個都亂掉了,造成延誤,其實選舉票早就在該投票所開完了,只是一直沒辦法核對完畢,然後報出票數,是不是這個問題?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這是問題之一,當然還有其他的問題,有時候是某些特定的選舉,選舉票數很接近,主任管理員也會去再三確認,所以在人工核對上也會拉長時間。另外,報表如果出現異常或錯誤……
- 吳委員志揚
如果以後還是有公投綁大選,這一塊你會怎麼去要求?你會嚴格要求先把公職人員的選票全部處理完畢後再開公投票,還是邊核對與確認、邊處理公投票?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對這部分,我們預定在12月中上旬邀請地方選委會一併討論。
- 吳委員志揚
此次選舉秩序之所以會亂掉,這個環節是很關鍵性的問題。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代理主委的是,除了剛才提到的公投法相關條文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相關法規需要作一修正?其實,針對公投要不要綁大選的議題,在立法院已經討論過太多次,現在就只是做抉擇的問題,個人基於理智也希望公投不要綁大選,因為公投若要綁大選,它很容易淪為各個不同陣營政治動員的工具,不知道代理主委是否同意?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政治這一塊並不在中選會考量的範圍內。
- 吳委員志揚
我們從過去公投的議題就可以看出端倪,大部分的情況就是這樣,惟此就喪失公投應有的獨立性,變成政黨動員的附屬品,這是它所呈現比較負面的地方,但倒過來講,若不是公投綁大選,真的很難衝出高投票率,最後是由立法院透過法律的制定對公投綁大選做了抉擇,至於代理主委提到多久以前的提案才可以綁大選,我認為是可以考慮的問題。
或許你們會認為這次公投提案太多,但我覺得這是人民的權利,不適合用這種方式去壓抑它,反而有兩件事情可以考慮,第一件事情是很多人講這次公投案多屬諮詢性,或不具有強制力,或是等於一種大型的民意調查,或是其內容無法執行,或是只能在國內單獨完成的,若果如是,將來就不需要透過公投,而是由政府以民意調查的方式來做。
第二件事情是你們的說詞,認為很多民眾是進去投票所在投票前才看公投的內容,甚至有人看完後不知道該怎麼投,這跟公投的主文不白化、過度法律化、以致大家看不懂是很有關係的,所以,我建議以後的公投案不要拘泥於數字與文字,而是要把該案同意會發生什麼效果、不同意又會發生什麼效果,由政府與提案人、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後,確認同意會有怎樣的效果、不同意會有怎樣的效果,這些都必須清清楚楚告訴人民,人民才能投出表達其意願的公投票。綜觀這次公投案的議題,有些案子同意跟不同意的結論竟然是一樣的,或者有人為了要達到某種效果投了同意票,但有人卻認為應該投不同意,這充分顯示該公投案的主文是有錯誤的,會誤導民眾,這些都是未來辦理選務時應該改進的地方,甚至要對這部分進行修法。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志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