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福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9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法務部只保障保外就醫的陳水扁的選舉權,未保障其他在監獄服刑或羈押中受刑人的選舉權「部長,你和法務部是不是都認為憲法只需要保障受刑人陳水扁就可以了,並不需要保障其他在監獄裡服刑或羈押中的受刑人的選舉權?」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德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我在台下聽到段委員的那個案子與他自己本身有直接關係,但部長認為他這樣問得不得當?因為這個案子跟他有直接關係,大家都認為他已經輸了,要他每次都要吞曲棍球,而且他現在其實就是當執政黨的打手,所以每次只要媒體問,大家幾乎都說你先把曲棍球吞了再講,你認為這樣得當嗎?

  2. 主席

    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3. 蔡部長清祥

    主席、各位委員。質詢是委員的權利,我們尊重。

  4. 林委員德福

    但是我認為這應該要迴避,與自己有關係的還大剌剌地來追、來問,講實在話,我認為不妥、不宜,應該迴避,如果是別人來問,可能還可以,當事者自己來問,講實在話,我想部長很清楚啦!

  5. 另外,對於保外就醫的陳水扁於24日回台南投票,媒體報導台中監獄一改以往態度,用憲法保障人民的選舉權這樣的理由來回應陳水扁的投票行為,請問部長是否同意台中監獄這樣的理由?

  6. 蔡部長清祥

    臺中監獄本於職權當然可以解釋為何保外就醫的陳前總統可以投票。

  7. 林委員德福

    部長,你和法務部是不是都認為憲法只需要保障受刑人陳水扁就可以了,並不需要保障其他在監獄裡服刑或羈押中的受刑人的選舉權?

  8. 蔡部長清祥

    我們也曾針對受刑人的投票權做過相關的研究,我們本來也是想要保障他們的投票權,但技術上一直無法克服,所以直到現在都還無法實施。

  9. 林委員德福

    所以你認為保外就醫可以是刑法自由刑中拘束受刑人的例外規定?因為他保外就醫,而且行動自如,所以他比較不一樣,但你認為這樣適當嗎?

  10. 蔡部長清祥

    不止是保外就醫的,包括在監的受刑人,法律並沒有限制他的投票權。

  11. 林委員德福

    但現階段要實施的確有困難,部長,司法院因為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所以他們以憲法需要保障人民的選舉權這樣的理由來同意保外就醫的受刑人、陳水扁可以行使選舉權,請問法務部或臺中監獄曾對此向司法院提出釋憲或是要求解釋相關的法律嗎?有沒有?

  12. 蔡部長清祥

    這不是法律的問題,我們考慮的不是個案、不是陳前總統個人的問題,而是針對整體在監的受刑人和所有保外就醫的受刑人。

  13. 林委員德福

    但是保外就醫的陳前總統現在就是特例,因為他跟其他的受刑人不一樣,只有他可以行使投票權,但其他的受刑人、這部分剛才部長也提別的提到了,因為他們是在監獄裡面,所以目前不便行使投票權,但本席認為,雖然這些都是問題,但為何法務部或臺中監獄可以自行解釋憲法?難道這沒有侵害司法權的疑慮嗎?部長。

  14. 蔡部長清祥

    沒有,它……

  15. 林委員德福

    部長,它可以自己解釋憲法?

  16. 蔡部長清祥

    它沒有這個權利可以解釋憲法。

  17. 林委員德福

    對啊!但現在它好像可以自己解釋憲法,部長,你認為這奇不奇怪?

  18. 蔡部長清祥

    我會要求他們,希望他們以後的說詞要再更嚴謹一點。

  19. 林委員德福

    部長,如果保障陳水扁的公民選舉權有理,那麼法務部是不是應該要准許所有受自由刑拘束,但卻沒有辦法可以行使公民權的人民可以向政府提出損害賠償?你認為呢?

  20. 蔡部長清祥

    這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們會積極的來研究讓這些在監的受刑人或保外就醫的人可以使用其他的方式來投票,譬如用不在籍投票的方式,這些可行性我們都正在研究中。

  21. 林委員德福

    不在籍投票執政黨不會接受的,這個我們已經講過n次了,說實在的,這根本就是狗吠火車。部長,如果你們硬要把這個推給立法院,要立法院來修法解決,那這是否代表目前法律仍未通過,所以政府機關不應知法玩法?濫權限縮或擴張現行法律的規定?部長,你認為呢?

  22. 蔡部長清祥

    我們一定是在法律的規定內來執行的,我們不會擴張與限縮。

  23. 林委員德福

    但現在就是如此,部長,這個問題你真的要好好的去探究,因為你們現在開了一個特例,陳水扁現在是保外就醫,所以他可以行使他的權利,那其他在監獄裡的受刑人卻完全沒有辦法,況且你還提到不在籍投票,但要實施不在籍投票現在還有很大的困難,因為現在執政黨佔多數,但他們不願意接受不在籍投票,要不然現在有很多學生或是警察都可以在他們的就學地或工作地投票,但現階段有些就是有困難,因為有些人的戶籍地和工作地就是有落差,所以這些都是問題。

  24. 部長,今年大選前,賴清德院長說這次的選舉有境外資金企圖影響選舉與假訊息快速傳播產生負面效應等等的挑戰,所以各機關都必須要提高警覺。部長,現在選舉已經結束一個禮拜了,那這次的選舉結果是否如同法務部所掌控的,境外資金是否有產生負面的效應?有沒有?

  25. 蔡部長清祥

    我們沒有評估它的效應,但如果有這種事實,那它就是違法,我們就會依法的來蒐集證據與偵辦。

  26. 林委員德福

    當時不僅賴院長這麼說,總統也這麼說,但如果真的有負面效應,那你認為是誰獲利?你的看法呢?

  27. 蔡部長清祥

    我們不會去判斷這是誰獲利,我們只是依法來執行。

  28. 林委員德福

    那有沒有人受害?還是都是那些落選的人受害?部長,如果根本就沒有那些負面效應,那你認為這些境外資金是跑到哪裡去了?

  29. 蔡部長清祥

    這些資金的來源與用途我們都還在了解中,如果是個案,我想檢調警都會依法的來偵辦。

  30. 林委員德福

    部長,因為大選前,賴院長高喊著要全力查賄、反制暴力,清查境外資金事件、杜絕假新聞與假訊息等等,這些我們都很支持,但現在大選落幕了,你認為這些企圖影響乾淨選舉的因素是否真的都有介入大選,有沒有?

  31. 蔡部長清祥

    這個我們還持續的在了解中,我們不會因為選舉結束了……

  32. 林委員德福

    你們還在了解?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會導致執政黨這麼嚴重的挫敗?你認為呢?

  33. 蔡部長清祥

    這不是由我們執法人員判斷的,我們只能判斷有沒有違法。

  34. 林委員德福

    如果是的話,那它的影響程度是不是比以往的選舉還要嚴重?部長。

  35. 蔡部長清祥

    我們當然不希望有這種事情發生。

  36. 林委員德福

    那法務部選後是不是還會繼續嚴格的來查辦?

  37. 蔡部長清祥

    我們手中已有的案件,我們一定會完整的把它偵查完畢。

  38. 林委員德福

    部長,像反同公投的門檻都已經通過了,但司法院上個禮拜卻發布新聞稿指稱這2個案子創制的立法原則不能牴觸大法官釋憲案第748號解釋,那請問,對於這個議題的合法保障,你認為應該要怎麼樣立法?部長。

  39. 蔡部長清祥

    我們尊重公投的結果,我們會依照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意涵來做相關的法制作業。

  40. 林委員德福

    未來法務部是要修改民法還是另立專法?

  41. 蔡部長清祥

    應該是專法。

  42. 林委員德福

    好,不論是立法或修法,你認為明年5月底前有可能通過嗎?

  43. 蔡部長清祥

    我們一定會在大法官會議解釋、要求的明年5月24日前將法案送到立法院來審議。

  44. 林委員德福

    如果該法案屆時尚未三讀通過,它在法律上就會有空窗期,那到時我們要如何符合憲法的解釋來保障同性2人永久結合的關係?你的看法呢?

  45. 蔡部長清祥

    我們還是會依照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意涵。

  46. 林委員德福

    就是會趕在明年520以前?

  47. 蔡部長清祥

    對。

  48. 林委員德福

    部長,如果從平等權的觀念來看,你認為同性婚姻到底是要提出民法修正案、還是另立專法較符合憲法平等權的規定?

  49. 蔡部長清祥

    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也列舉了很多不同的方式,它並沒有限定一定要用哪一種方式來立法為宜,將來還是要以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來立法較為妥當,那我們就會往那個方向。

  50. 林委員德福

    這次公投所通過的就是另立專法,其實這個案子本席之前也曾問過邱太三前部長,他說這部分其實法務部已經有一些案子了,也請外界的專家學者做過評估了,所以他也是傾向於另立專法來讓這些同性的人可以有一些空間。其實這並不是歧視,到底這部分要怎麼做才是最理想的,可能要請部長再思考一下,因為公投案都已經通過了。

  51. 蔡部長清祥

    好的,謝謝委員的提醒。

  52. 林委員德福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德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