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福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9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退撫基金委外代操在10月股災時績效不振,以及負責委外代操的委員會是否缺乏管理指揮的權限。「但10月股災的時候,退撫基金委外代操的績效不振,請問委外代操委員會是不是沒有管理指揮的權限?」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退撫基金一個月虧損近200億元,可能是加碼護盤操作失靈而認賠,或是9月完全未買股、10月看錯方向才認賠殺出,要求說明原因。「本席認為一個月虧損快200億元,如果不是因為加碼護盤操作失靈而認賠,就是9月完全沒有買股,而10月看錯方向才認賠殺出。」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德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施人事長幾個問題,因為警政署提出國道警察危險加給方案打算給與危險加給每人每月5,061元,現今國道警察有1,384人,今(107)年9月21日由內政部送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審查相關方案。請問目前本案的審查進度如何?

  2.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施人事長說明。

  3. 施人事長能傑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目前我們也大致上彙整各機關的意見,並持續與內政部就這方面做積極討論中。

  4. 林委員德福

    你認為以人事行政總處所核定通過的標準或條件,應該要有哪些?

  5. 施人事長能傑

    因為警察的工作具有危險性,我們會考量其風險因子為重點,事實上,警察的工作本來就具有風險,所以警察比公務員多支領警勤加給,一個月就是支領八千五百多元。

  6. 林委員德福

    換言之,施人事長認為已經有警勤加給,所以警察危險加給可以不必調整……

  7. 施人事長能傑

    倒不是這樣講,因為即使他有警勤加給,但是在警察中有很特殊任務,譬如刑警就會警勤加給中再做加成,所以我們會針對警察內部工作要做衡平的考慮,當其風險達到何種程度,適合再增加多少的加給,所以我們會針對這部分與警政署及內政部再做積極的討論。

  8. 林委員德福

    施人事長,因為媒體報導有基層警察指出,人事行政總處擬以科技執法降低警察的危險性為由,認為該方案應該再研議,預期就是在短期內不會同意警察危險加給的方案。請問科技執法真的會降低警察的危險性嗎?

  9. 施人事長能傑

    事實上,整個問題在於我們應該如何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雖然警察的工作很危險,我們應該給予應有的待遇,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加強警察的勤務訓練與設備設施,而所謂廣泛的科技執法就是指那個部分,所以真正要降低事故風險應該從那個角度出發,這才是最有效的。

  10. 林委員德福

    如果真是如此,採用科技執法就會降低警察勤務風險,加上許多的武器裝備日新月異,都是很先進的裝備,如此一來,警察危險職務加給適用的範圍,是否也有重新斟酌之必要?

  11. 施人事長能傑

    對。如同我剛才向委員的報告,國道警察的工作環境確實與以前不一樣,所以我們也充分了解到這一點,也與內政部部長討論此一問題,所以其風險性確實有提高,不過我還是要說明的是,即使在警察待遇方面有些因應方案,但最終它還是要回歸到警察執勤的教育訓練與安全的防護措施,這才是真正能夠降低警察發生事故的死亡率。

  12. 林委員德福

    如果未來採用科技執法能夠降低警察執勤的危險性,為何這些犯罪率並未隨著科技日新月異而有大幅降低,還是科技進步與發生危險的因果關係十分地薄弱?

  13. 施人事長能傑

    事實上,發生事故危險屬於風險性,有些可以藉由預防、防護與教育訓練以降低風險,我想國道警察確實可以在這方面做更多的投資,以降低警察執勤的風險,但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因為你投資科技,自然就一定會降低危險事故的發生率,畢竟有時候會遇到有些用路人比較不守規矩或其他各式各樣的問題導致風險提高,但是我們還是要盡全力做好事前的防範與設備,我想這是有所助益的。

  14. 林委員德福

    請問人事長,本席認為凡是人為的行為,不管是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的危險性永遠是會相伴隨,我們考量警察加給核定標準,恐怕應該增加環境因素才適當。請問如果排除科技因素,哪些才是優先考量核定與否的原因?

  15. 施人事長能傑

    純粹就待遇的部分而言,警察執勤的風險到底有多高?當然,因為警察領有警勤加給,本來就有給予危險的待遇,如果我們考量警察勤務更具有危險性,那麼我們當然會再多做一些調整……

  16. 林委員德福

    本席也不希望發生預算排擠的效應,但還是要請施人事長加以衡酌。

  17. 施人事長能傑

    好的。謝謝林委員。

  18. 林委員德福

    其次,行政院院會在11月中旬通過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及飛行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將現行飛安會改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未來專責重大的運輸事故調查及原因的鑑定。請問施人事長,重大運輸事故的認定到底是以什麼做為依據的標準?

  19. 施人事長能傑

    報告委員,相關組織法是純粹討論未來會有一個組織調查各類型的重大運輸事故,但是何謂重大運輸事故,就會在另一個作用法中明定,該作用法……

  20. 林委員德福

    這其中的重大的運輸事故,到底是由誰來定義?

  21. 施人事長能傑

    因為相關作用法並不是由人事行政總處主政,但是據我的了解,相關作用法最後會由委員會根據一些國際標準,然後再與行政院及交通部做最後的討論,然後擬定……

  22. 林委員德福

    本席的意思是,你們要如何界定一般或重大的運輸事故?

  23. 施人事長能傑

    舉例來說,以航空而言,本來就有國際的標準在界定何謂重大運輸事故,譬如在軌道或水陸或海事等方面,也有一些國際的標準可以參考。據我的了解,現今的飛安會即是未來的運安會,他們會根據這些問題再與行政院與交通部進行討論,然後明確界定出定義,發生何種事故才可稱為重大事故。

  24. 林委員德福

    施人事長,因為運輸安全事故調查遍及陸、海、空等領域,可能涉及數個權管部會,請問會不會發生多頭馬車、疊床架屋的現象?

  25. 施人事長能傑

    應該是不會。因為他們只負責重大安全事故調查,但是即使重大事故發生以後,本來交通部所屬各機關還是會進行自己應有的行動監督調查,一般而言,發生重大的意外事故調查,應該遵循許多的國際規範,所以這在時間上會比較久一點。

  26. 林委員德福

    當然,我們希望了解未來這會不會變成三不管的狀況?

  27. 施人事長能傑

    因為在作用法中會明定,所以不會有這種狀況發生。

  28. 林委員德福

    當重大運輸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該是非常態性的,特別將飛安會改制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涉及各領域的交通運輸。請問運輸安全權管機關是不是國防部及總統府。萬一發生重大運輸安全事故,你認為這些新的委員會能夠主導調查工作,完全不會受到刁難嗎?

  29. 施人事長能傑

    報告委員,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會將此定義為獨立機關,它完全會獨立運作,而且要符合國際調查規範,也不受行政院調查事項的干預,但是當然相關主管機關對安全事故的防範、維護或類似課責的主管機關還是由部負責。

  30. 林委員德福

    人事長,因為組織規模擴大,職務多半是常任而非兼任,請問新機關處理非常態性業務的人事需求量有這麼大嗎?你認為如何?

  31. 施人事長能傑

    根據飛安會過去的統計資料顯示,確實在台灣有相當的業務量,但並非所有委員都是全部採專任,而是有部分委員為專任,另有些委員為兼任,如此才能夠吸引更多不同專業領域的專家共同協助做獨立性的運輸事故調查。

  32. 林委員德福

    再請教人事長,因為今(107)年10月份股災導致政府基金慘賠,退撫基金10月份整體收益僅賸15.05億元,對照9月底退撫基金收益為205.21億元,等於在1個月內即已虧損一百九十億餘元。人事行政總處擔任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負責退撫基金的收支管理及運用,請問有關退撫基金虧損一事,人事行政總處到底有沒有責任?

  33. 施人事長能傑

    事實上,相關權責機關是考試院,它屬於委員會的型態,人事行政總處只是一個機關的代表,但我相信考試院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都很努力地想把基金營運得更好。

  34. 林委員德福

    但問題是還是虧損了,請問退撫基金到底是投資了多少錢才造成了這麼大的虧損?你知道嗎?

  35. 施人事長能傑

    因為這是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的,而不是人事行政總處負責的,不過我相信那是每個月都在浮動的。

  36. 林委員德福

    施人事長,本席要質詢的是退撫基金的投資狀況,所以才一再地詢問主導的銓敘部部長股市投資的狀況,但他不是說沒接到加碼護盤的指示,就是說全權委外代操,本席認為一個月虧損快200億元,如果不是因為加碼護盤操作失靈而認賠,就是9月完全沒有買股,而10月看錯方向才認賠殺出。請問到底是發生什麼事?為什麼會有這種狀況?

  37. 施人事長能傑

    我們真的不是投資理財的專家,而主責機關是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

  38. 林委員德福

    問題是退撫基金準備再釋出300億元,將委託6家投信代操,最快明年4月就會投入臺股,但10月股災的時候,退撫基金委外代操的績效不振,請問委外代操委員會是不是沒有管理指揮的權限?

  39. 施人事長能傑

    相信基金應該有一套機制去選定委外代操的廠商,不過股市投資永遠是起起落落,他們應該是看長期的,不過因為我不是這個機關的負責人,所以……

  40. 林委員德福

    每次我只要問銓敘部,他們就推來推去,然後就說是委外代操,但裡面的問題其實很多。

  41. 施人事長能傑

    我會把委員的意見再次轉達給……

  42. 林委員德福

    你身為人事長,當然要重視和關心。

  43. 施人事長能傑

    是。

  44. 林委員德福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德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