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婦聯會副主委葉金鳳等人並非經民主程序或常委會同意產生,其章程以主委選任常委出缺人選不符合民主機制。「葉金鳳根本不是按照民主機制產生的,根據他們的章程第十七條規定,常委有缺,必要時由主任委員選任提報常務委員追認之」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內政部不只撤換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或副主委,應將常委會與委員會的常務委員、委員及職員一次處理,再由黨產會進行黨產相關調查,情況嚴重時應解散婦聯會。「你不是只有撤換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或副主委,包括所有的常務委員、委員及職員,我們在這部分本來就有行政裁量權,既然有那麼多糾葛的問題,再加上婦聯會還有所謂的常委會,那應該是常委會與委員會全部要求都一次處理,再由黨產會進行黨產相關的調查,應該要這麼做,甚至若情況嚴重時,還是要解散婦聯會啊!」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若婦聯會未在週五中午12點前簽署行政契約,就應按照人團法第五十八條的方式處理,並在改革過程中展現決斷力跟魄力。「我們就等到禮拜五中午12點,沒有的話,就按照人團法第五十八條的方式處理。在改革過程中,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與挑戰,都要展現我們的決斷力跟魄力。」發言紀錄
-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幫部長回顧一下婦聯會的新聞事件,第一張是2017年1月19日自由時報的頭版頭,內政部對婦聯會下達最後通牒,因為它拒絕查帳;第二張是4月24日婦聯會拒絕提供勞軍捐資料,內政部第二次下達最後通牒;第三張是6月26日婦聯會必須交代七大疑點,內政部下達最後通牒;第四張是12月19日行政契約卡關,內政部下達通牒─明天不簽,撤換辜嚴倬雲;第五張是12月20日內政部下達週五最後通牒。你總共下了五道金牌,它都不理你。
- 主席
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 葉部長俊榮
主席、各位委員。所以你可以想像這個機關是多麼的……
- 陳委員其邁
這一次再不理你的話,部長要怎麼辦?你說「仁至義盡」,何謂仁至義盡?
- 葉部長俊榮
就是求得一個比較合理的處理空間,能夠符合人民期待的做法,而不是相互退縮……
- 陳委員其邁
相互退縮?
- 葉部長俊榮
不是我們相互退縮,是他們在討論過程當中,最後變得退縮起來,可是我們要有接觸,才知道給他們很清楚的訊息,不可以再縮回去,要坦然面對社會的監督。如果這是一個很簡單、決策明確的組織,我也不必花那麼多力氣,下這麼多通牒。之所以會下這麼多通牒,如果不是有非常堅強的意志,有很清楚的目標,也不可能忍受得住這種決策上的遲滯、決策上的陰暗及決策上的不明確、不果決。這一行的最後通牒將是最後一次了……
- 陳委員其邁
所以這次是鐵定……
- 葉部長俊榮
已經是最後一行了,禮拜五就是hit or miss──不是成案,就是開鍘。
- 陳委員其邁
對你說的仁至義盡,如果他跟你說他求仁得仁,那怎麼辦呢?
- 葉部長俊榮
那就是開鍘!然後我們會說明這個組織是怎麼樣不能接受公眾監督,因為我們有互相討論的經驗,並不只是公文相互往返而已,有這一段的互動經驗,讓我們更清楚地知道一個背負龐大資產,卻無法將勞軍捐說明清楚的民間團體,是多麼需要改造、需要用負責任的態度,不是只發公文,要讓他把門打開、直接對話,不論有什麼困難,都要直接解決。這就是我們的堅持。
- 陳委員其邁
部長剛剛說這是最後一次通牒,我對部長表示肯定;我們就等到禮拜五中午12點,沒有的話,就按照人團法第五十八條的方式處理。在改革過程中,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與挑戰,都要展現我們的決斷力跟魄力。
- 葉部長俊榮
對。
- 陳委員其邁
部長也知道我們對這個案子都非常關注,對於這件事情的處理,不管是內政部或是立法院,我們都是站在人民期待改革的一方,既然已經對它仁至義盡,如果它堅持要站在改革的對立面,跟人民作對,我們就要堅持改革,按照人團法相關的規定來處理。
其次,本席要問的是,昨天你們開會開很久,來跟我們談的人是誰?
- 葉部長俊榮
是婦聯會最近新派的一位副主任委員,她是前內政部、法務部部長葉金鳳,還有一位時常在工作小組一起討論的副秘書長及他們新的常委,在前一陣的討論裡面,一些比較資深的常委也分別有來。我可以明確的告訴委員,每次來的常委、委員都不一樣。所以昨天一開始,我馬上詢問所有的人,今天跟你們討論,你們能做最後決定嗎?他們也明白的說,今天跟部長討論剛,他們都不是直接可以做決定的人。當時我差一點想說再見,後來才了解,副主任委員葉金鳳是第一次的接觸。
- 陳委員其邁
她是鴿派,還是鷹派?
- 葉部長俊榮
昨天從結論面來看,原本不知道她的態度、作法會如何,尤其是她了解的程度;後來從整個過程當中,我發覺她是要解決問題的人。
- 陳委員其邁
所以無法判斷她是鴿派還是鷹派;但是你相信她願意解決問題。
- 葉部長俊榮
在過程當中,我是這樣覺得;我想經過昨天那樣的狀況之後,她應該更了解她們的組織,她的權限也不足……
- 陳委員其邁
副主委的權限還不足?權限不足還來跟內政部長談、來跟黨產會主委談?
- 葉部長俊榮
她是第一次來……
- 陳委員其邁
下次我要麻煩部長時,我派助理去就好了!
- 葉部長俊榮
她是副主任委員,總是要討論;其實不分高低,要能解決問題才最重要。我一直是抱著給大家機會的想法,不怕辛苦、也不怕累,我不是去裡面致辭一下就走了,我真的是要解決問題。所以昨天的討論,有一大部分其實是有建設性的,但也有非常大的部分是糾結在一些細節上,而且集中在少數人身上……
- 陳委員其邁
你的少數人是在講辜嚴倬雲嗎?
- 葉部長俊榮
不是,因為辜嚴不在場。
- 陳委員其邁
所以那少數問題是藉一些枝節的問題來拖延?
- 葉部長俊榮
有一部分是對整件事情,對時代的認知,還是有落差……
- 陳委員其邁
還活在過去!請部長看這一張圖──葉金鳳根本不是按照民主機制產生的,根據他們的章程第十七條規定,常委有缺,必要時由主任委員選任提報常務委員追認之;有哪一個社團是這樣呢?常委出缺一定是中執委補選,中執委出缺要由黨代表補選,這才符合民主機制啊!所以昨天跟你談的這位葉前部長,根本就是個黑牌的副主委。可有經過她們的常委會同意嗎?你沒有請她先說明身分,到底她是怎麼產生的?突然從外面抓了三個鷹派代表進來!坦白講,我對婦聯會完全沒有信心!沒有經過常委會或是民主程序選任,突然就來一個說要跟你談,掛個名字說他是副主委或常委。長期以來,婦聯會就是這樣!他們的章程規定,常委選委員,委員再選常委,常委出缺的時候是主委決定,這怎麼會是民主機制?昨天根本就是一個黑牌的副主委來跟你談!
- 葉部長俊榮
委員,我們的現實就是這樣!為什麼我們要求它民主轉型?過去那麼漫長的時間,這個組織都沒有配合政府做民主轉型,我們現在有一個機會要它轉型。我要向委員表達我心中感覺最大的一項重點是,我們在這些委員手中完成民主轉型,但是,這一些人有很多都要慢慢求去了……
- 陳委員其邁
部長,我覺得……
- 葉部長俊榮
如果委員你瞭解我現在所講的狀況,你就會知道……
-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部長,我覺得對於改革沒有必要感到很挫折,這個問題非常簡單,我們對於所有的人民團體沒有差別待遇,抑或是差異性的執法,事實並未如此。你看其他的人民團體,假如該團體的選任並不符合民主機制,其財務不公開透明,內政部要如何處理?如同部長所言,我們對他已經是仁至義盡了,但是該依法行政的時候,我們也要維護法律的尊嚴,不能有差異性的執法,所以我會建議部長,你不是只有撤換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或副主委,包括所有的常務委員、委員及職員,我們在這部分本來就有行政裁量權,既然有那麼多糾葛的問題,再加上婦聯會還有所謂的常委會,那應該是常委會與委員會全部要求都一次處理,再由黨產會進行黨產相關的調查,應該要這麼做,甚至若情況嚴重時,還是要解散婦聯會啊!
- 葉部長俊榮
我們會依照法律容許我們的範圍內去做,至於當中對於婦聯會的主委,我們不會只有在主委身上。我這樣講,你就了解我講的意思了。
-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所以我要建議部長,既然婦聯會未定期召開常務委員會議,抑或是過去它不是一個不符合民主原則所產生的,在此情況之下,那就依照依人團法五十八條進行處理。我的建議婦聯會所有的常委及委員統統一併撤換,以上是我的建議。
主席,請容許本席再發言1分鐘。
部長,今日會議審議「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我們長期都認為基層里長及地方民意代表都很忙碌,尤其是里長的工作非常繁雜,像我住在高雄市左營區新下里是由黃慶德先生擔任里長,這一個里約居住有兩萬多人,如果要選一席議員,大約獲得一萬多票就可以當選,行政區域會有大有小,譬如美濃與那瑪夏等部落區域範圍非常大,所以不同的地區會有不同的差異性,也就會造成里長的工作負擔就會不同,我們還是卡在這次總統大選前蔡總統一再提示,到底里長是政務人員還是民意代表?現在我們就糾葛不清啊!所以你看鄉民代表享有年終慰問金及春節慰問金,但是里長卻沒有。事實上,不同的工作、不同的職業別對於團體保險,我們的認知也會有所不同,所以我上次在質詢的時候請內政部調查所有縣市,以致財政情況不錯的縣市,他們就願意針對於里長的事務費或相關團體保險加以檢討,係因上次發生台東里長為了勘災而不幸身亡,大家覺得很惋惜,所以本席認為這必須從長期的法制面,我們應該把里長定位清楚,假如里長被定位為政務人員,應該如何保障其權利義務等規範,那麼我們就做一些規範,至於哪些範圍可以授權地方政府根據其財政狀況來做一些處理,我想這樣才是比較公平的做法,畢竟我們確實也存在一些城鄉差距。舉例而言,在偏遠山區擔任村里長有一些較高的風險,政府在替他們投保的時候是否應提高其慰問金,抑或是有一些其他的制度設計可以做一些補強?至於在市區里長的樣態又不一樣了,我的意思是,有些則屬於地方的自治事項,我們是否先清楚定位里長的定位?難得我們可以找到一位法學博士來當內政部部長,假如連你沒有辦法釐清此一問題,我想台灣大概沒有人可以釐清問題了。
- 葉部長俊榮
這項議題大概已經釐得非常清楚,里長的定位也都很清楚,只是他不是傳統的那種歸類。以我方才舉出我國為內閣制或總統制為例,並不是我們現行制度就好像絕對是說不清楚,事實上,這都可以說得很清楚,只是他不是傳統的內閣制,也不是傳統的總統制,我們就要面對他這樣的狀況,並從這樣的角度去設計相關制度。
- 陳委員其邁
部長,我在觀念上做一個釐清,我們沒有里長辦公室這種編制,他不是一個機關。講難聽一點,你可知道現今連要請里長蓋章證明什麼事情都很困難,請問他能代表誰?事實上,他只能代表他個人,正因為如此,才會衍生出地方有很多這種回饋金的補助問題,到底他們要拿這些單據去哪裡核銷?一會兒要拿去區公所,一會兒又要拿去哪個地方,因而衍生許多的法律爭議,這確實是事實,所以蔡總統……
- 葉部長俊榮
所以整體事務補助費4萬5,000元就直接給他們了。
- 陳委員其邁
沒有。事實上,有一些回饋金或地方建設的一些需求,所以蔡總統之所以會在總統大選前,也是認為應針對這部分加以釐清,所以我要拜託並提醒部長,你們應該把這部分弄清楚,否則,從此衍生這種為民服務工作或法律爭議,這對基層里長而言也不公平,甚至對於執法的認知也會有一些模糊的空間。當然,我認為我們還是要有制度性的設計,俾利村里長或者地方民意代表的角色都能有更清楚的定位,如此一來,在地方或執法機關甚至是里長在行使其職務時,才能有所依循。不管是慰問金、保險或其他的一些風險等等,舉例而言,勞工都有投保職災保險,那麼公務員有公保,里長要投保就很困難,根本不知道里長應該投保勞保或公保?
- 葉部長俊榮
我們現在都已經幫他們投保意外險,這也是整個行政去協調的……
- 陳委員其邁
正因如此,我才會希望你們能夠針對鄉區的差異性做出區分,風險高較高的地區可以獲得一些補助,有些部分應該要授權給地方政府……
- 葉部長俊榮
委員講到一點我是認同的,在哪些方面需要讓地方政府具有些彈性處理的機制,在這個方向是好的,我們也一直都認為這個很重要,同時這也要去克服到現在為止,政府對中央地方的財政劃分的整套制度,直到現在還是問題重重,因而衍生出很多這一類的問題,所以我們要花很多的時間在處理這個根本的問題。
-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當然這個問題確實複雜,但這會變成全國一致性而沒有彈性的問題,還有地方自治分權的問題,有些屬於地方自治的事項,因為我們都是依照法律規定做一些處理,依照我們的規定就沒有其他任何授權的情況之下,勢必會壓縮到地方政府在處理問題時的一些彈性。
- 葉部長俊榮
對。所以說,我們政府改造難道就做完了嗎?事實上,還有很多都還沒有做完。
- 陳委員其邁
謝謝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其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