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婦聯會不應在與政府協商的同時一邊把資料搬走甚至準備銷毀,要求清查是否真的銷毀,並認為這樣的過程是不對的。「那就不應該一邊談,一邊把資料搬走,甚至準備銷毀它。有沒有真的銷毀,這一點我們要清查,但至少我認為這樣的過程是不對的。」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若婦聯會無法回應社會期待,相關違法行為必須嚴辦,且解散是最後必須走的一條路。「對於個人或婦聯會相關的違法行為,當然必須嚴辦,但是如果婦聯會無法回應社會的期待,我認為解散它是最後必須要走的一條路。」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婦聯會已違反法令、有妨礙公益且情節重大並經警告,若再無更正面積極的回應,應依人團法考慮評估廢止許可。「因為它已經違反相關的法令規定、有妨礙公益之情事且情節重大,而你們也給過警告了,所以如果婦聯會再無更正面積極的回應,未來你應該考慮評估廢止許可。」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婦聯會以年代久遠與查證困難為由回覆勞軍捐資料要求,認為顯然是在欺騙。「本會成立之前的勞軍捐相關資料,因年代久遠,停辦距今25年,相關人員離職,無可考,資料保存不如現在便利,本會搬遷過程難免流失,現今查證有困難。這顯然都在欺騙。」發言紀錄
- 賴委員瑞隆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我還是想要詢問婦聯會的狀況,請問部長後續打算怎麼處理?
- 主席
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 葉部長俊榮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黨產會有它一定的程序在處理。
- 賴委員瑞隆
對,提告了。
- 葉部長俊榮
就內政部方面,我們先前就不斷地要求婦聯會修改章程、調整組織,以合乎民主原則;現在則是進一步律定他們在6個月內要完成。
- 賴委員瑞隆
「6個月內」是到什麼時候?給個期限。
- 葉部長俊榮
就是從現在開始6個月內要完成,組織的改變非常重要,們希望到最後會有我們很難以想像的情形發生,那就是婦聯會的改變。以資產捐回國庫為例,此事必須按照人民團體的機制,經由會員大會通過,原本常會面臨了辜嚴倬雲相當程度的堅持,後來它克服了,而且我們也撤換主委了,所以整個常委會理應往良性的方向發展。但因會員組成有問題、是封閉的,以致於最後他可以透過會員大會的運作,讓整件事情翻盤。你可以想像真正的問題出在哪裡嗎?組織。如果之後任何有關勞軍捐的處理方案都還是要經過這個程序的話,那你根本就無法確保結果為何。
- 賴委員瑞隆
所以部長會促使婦聯會修改章程,讓它的會員能夠更公開透明,甚至讓更多有心的新血能夠加入,以改革婦聯會嗎?
- 葉部長俊榮
對,更公開透明,讓有想法的新血能夠加入,而不是一個封閉的組織。
- 賴委員瑞隆
新會員加入必須有2位會員推薦,還要經過常委會同意,這並不符合一般的民主原則。
- 葉部長俊榮
不符合民主原則,而且系統的運作有一點封閉。每當要開大會時,那些人就顯現,不僅背景類似,甚至還可以動員,在裡頭操作。
- 賴委員瑞隆
所以這半年內,你們要求組織必須要再……
- 葉部長俊榮
對,組織的部分。
- 賴委員瑞隆
在過程中,部長有提到婦聯會被極端意見糟蹋,部長,你認為極端意見為何?是辜嚴嗎?
- 葉部長俊榮
因為它是一個封閉的組織,以前相當寡頭,也許是辜嚴女士自己或是她的家人相當程度地控制了整個婦聯會的機制。其實在我們還沒有敲門打開之前,它的運作機制一直是這樣……
- 賴委員瑞隆
部長,根據你一路以來的觀察,為什麼辜嚴倬雲女士會這樣變來變去?
- 葉部長俊榮
她可能有一點害怕,害怕以後會被追究,所以本來在大方向上,我們是要全盤處理,包括組織、財務的部分……
- 賴委員瑞隆
原本看起來是有可能朝這個方向。
- 葉部長俊榮
有可能朝這個方向。雖然在過程中她有一些堅持,她還是比較偏向她顧慮的那些族群……
- 賴委員瑞隆
部長,這是否有外力介入?例如家人或一些政治力量的介入?
- 葉部長俊榮
據我們從旁觀察,因為辜嚴女士的年紀也大了,她對很多事情的判斷有一點反覆,我們會覺得不是已經明白答應了,怎麼後來又有變數?甚至有很多事情是無法解釋的,就連內部經常和我們接觸、實質處理問題的工作人員都感覺難以解釋。一方面,可能是有家人介入;另一方面,因為後來有一些常委離開,她聘了新的人進來,事情自然就更複雜化了。不過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來,組織運作確實有問題,所以我曾經提過,和這樣的團體互動非常辛苦,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它到底是……
- 賴委員瑞隆
部長,黨產會已經提告了,你認同也支持嗎?
- 葉部長俊榮
我們完全尊重黨產會,因為在過程中,我們和黨產會都是一起在做這件事情的。根據我們的了解,如果不積極面對、不用這樣的方式處理,事情是無法解決的。因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已經通過了,所以黨產會會依照法律的職權來處理……
- 賴委員瑞隆
根據黨產會調查的結果,去年5月資料就依指示搬走,12月初予以銷毀。其實在去年4月份,內政部就已經發函要求提供勞軍捐資料,否則將撤免主任委員。5月份他們把資料帶走;7月份婦聯會表示願與內政部協商,捐出資產;7月24日同意3項要求,3個月內完成捐款國庫、公共監督和組織轉型。但是在11月底、12月初,他們卻把資料銷毀,之後還談什麼提高捐款額度,部長,在過程中,你有沒有覺得某種程度被欺騙了?
- 葉部長俊榮
確實是覺得這個……
- 賴委員瑞隆
他在和你談的過程中,就已經把東西搬走了;在說要和你簽約的同時,就已經把資料銷毀掉……
- 葉部長俊榮
其實在那之前,究竟有多少相關資料,我們也無法掌握;在更早以前、漫長的幾十年內……
- 賴委員瑞隆
我們之前向他們要的時候,他們有發文過來表示:本會成立之前的勞軍捐相關資料,因年代久遠,停辦距今25年,相關人員離職,無可考,資料保存不如現在便利,本會搬遷過程難免流失,現今查證有困難。這顯然都在欺騙。公文的承辦人員是陳淑貞小姐,但是她上面一定有人決行。這個過程難道他們都不知情嗎?其實看來是都知道,而他們還選擇欺騙內政部,我覺得這樣的行為……
- 葉部長俊榮
倒不是,因為對於這些案子,我們不是在處理資料,而是在處理資產、處理組織的民主轉型;我們不是檔案主管機關,我們關心的重點……
- 賴委員瑞隆
我知道,但那是一個態度。如果你願意坦然地面對歷史、願意朝正向發展,或是當政府、部長在和你溝通時,你願意展現出態度,那就不應該一邊談,一邊把資料搬走,甚至準備銷毀它。有沒有真的銷毀,這一點我們要清查,但至少我認為這樣的過程是不對的。
- 葉部長俊榮
我比較相信這是辜嚴及其家人的個人行為,我比較相信是這樣。
- 賴委員瑞隆
家人的行為?
- 葉部長俊榮
因為在談的過程中,所有與我們討論的人都是很實質地在面對問題、要解決問題。由此也可以想像,這個組織的運作是多麼地不公開、不透明,被寡頭壟斷,連資料的處理都被他這樣子……
- 賴委員瑞隆
部長,如果婦聯會的作為是如此,如果這個組織沒有真的積極地想要改變,我認為你應該依照人團法的規定辦理。因為它已經違反相關的法令規定、有妨礙公益之情事且情節重大,而你們也給過警告了,所以如果婦聯會再無更正面積極的回應,未來你應該考慮評估廢止許可。我不需要你答復,但是我希望你能納入考慮,我認為你們對婦聯會已經仁至義盡了。對於個人或婦聯會相關的違法行為,當然必須嚴辦,但是如果婦聯會無法回應社會的期待,我認為解散它是最後必須要走的一條路。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賴瑞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