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智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北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處理婦聯會等組織不應再寄望協商溝通,應回頭就法論法,即使經過冗長訴訟也要讓真相釐清、公義實現「坦白講,這個社會只有不斷地讓真相釐清、讓公義盡快實現,哪怕它必須經過冗長的訴訟,畢竟都是我們民主法治賴以建立的一個準則,但是,如果期待再與他們有什麼樣的溝通,其實,無異於是與虎謀皮或是與鼠謀皮」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台北市繼續賤租給救國團背離追求公平正義社會的原則「就像台北市再繼續賤租給救國團,本席認為這樣做只是背離了我們追求公平正義社會的原則。」

發言紀錄

  1. 姚委員文智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好!

  2. 主席

    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3. 葉部長俊榮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廣告拍得非常棒!非常棒!

  4. 姚委員文智

    真的嗎?本席給你10分鐘再重新講一遍。

  5. 葉部長俊榮

    你的3D水岸立體的構想,而且整個設身處地的讓人家感覺到你是有一些想法,確實是很棒的一個內涵,就看要如何實踐。

  6. 姚委員文智

    那個想法就是要在禮拜三、禮拜四來討論,雖然你們提出來已經慢了一年,而且本席對於公辦都更原本是主張專法,你們現在改成專章也沒有關係,總之,禮拜三、禮拜四一定要將那個部分完成。

  7. 葉部長俊榮

    對啊!也請委員多幫忙!

  8. 姚委員文智

    那個部分完成之後,讓整個公辦都更來協助整個地方的都市設計,才有可能去改善我們過去所期待的。既然你提起了,都更的事情在禮拜三、禮拜四會好好的討論,你也知道本席長期以來都非常的關切。

  9. 葉部長俊榮

    是。

  10. 姚委員文智

    葉部長是政務官,內政部是第一大部,其實就是山海關,如何守住山海關,如何有為有守,確實是你的重責大任。就婦聯會的事情,本席都是在私下與你討論,從來沒有站在這裡質疑你,然而,對於過去在轉型正義的推動上,本席知道會有兩種思維,一種是我們大刀斧、就法論法,不當黨產或是促轉條例都要劍及履及地進行,另外一種就是你去年針對婦聯會所採取的作法外界認為有一點懷柔的感覺,但本席知道,你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溝通協調盡早解決、希望避開在訴訟上的曠日廢時而盡快處理,但是,現在碰到這樣的情況,無論是被放鴿子也好,相信與你所期待的並不一樣,部長,你有什麼感想?

  11. 葉部長俊榮

    我認為任何走過的都會留下痕跡,事實上,婦聯會從一個完全封閉的組織,即便是我們,包括委員、包括許多國人,罵翻天了,它還是我行我素,我們的公文再送多少過去,它也只是一個公文回覆,一直到我們去敲它的門、一直逼他們出來談、一直到今天,我們才完完整整的揭開婦聯會的面紗,也更清楚的知道,婦聯會裡面的組織運作究竟有多不堪。其實,這一段路程也許看起來是經過了一段時間,但是,我們面對的是這樣的組織、我們共同面對的是這樣的組織,當時如果不把它的門打開,現在連要怎麼處理都沒有辦法進行。現在回到我們原本想像中的那種訴訟的程序,大家依照法律的程序去行使職權,對方就用法律的保障提起訴訟,現在是變成這樣,整個過程都還沒有結束、現在整個成敗都還沒有論定,不過,可想像的是這樣的個案確實不是那麼單純的個案。

  12. 姚委員文智

    看來本席需要幫部長拍一支廣告!坦白說,事情發展到現在,從你剛才的回答來看,本席認為你還陷在之前那樣的路線、你還沒有醒過來,在本席看來,他們不可能幡然醒悟的,不可能!本席早就認為不可能!但是,因為你是政務官,所以之前我們給予尊重,讓你去努力看看,其實,在本席看來是不可能的!救國團不可能!災胞救濟總會不可能!這些都是已經發展成組織的巨獸,他們裡面所有的人甚至相信沒有將一毛錢放在口袋、沒有一毛錢違法、沒有一毛錢背離台灣人民過去的各種捐獻,不可能!部長,今天本席不是要質詢這件事,但是,真的要提醒你,本席認為你應該要趕快回過頭來,對於過去朝向協商的路線,剛剛本席也聽到,黨產會與你們的共識之下,有的會議也比較晚開,時間也蹉跎了,不要再寄望於他們,不可能的啦!就像台北市再繼續賤租給救國團,本席認為這樣做只是背離了我們追求公平正義社會的原則。坦白講,這個社會只有不斷地讓真相釐清、讓公義盡快實現,哪怕它必須經過冗長的訴訟,畢竟都是我們民主法治賴以建立的一個準則,但是,如果期待再與他們有什麼樣的溝通,其實,無異於是與虎謀皮或是與鼠謀皮,以上要提醒部長。

  13. 葉部長俊榮

    謝謝委員,我們該有的立場、該有的做法都會去進行。

  14. 姚委員文智

    關於都更的事情都放到明天再談,現在本席要問一件事情,最近賴院長在總質詢時回答到關於遷都的問題,因為國土計畫法及地方制度法都是屬於內政部所管轄,這些法令在你的主管之下,對於首都的發展,相信你也相當的重視,不知道你有什麼樣的看法?你認為需要遷都嗎?

  15. 葉部長俊榮

    賴院長提的是首都減壓,其實,在民主轉型國家中有不少國家會提到遷都這件事情,其中也包括韓國在內,韓國的遷都弄到最後變成政黨對立,在遷都過程中甚至連憲法法院都必須去判斷總統所提的遷都是否合憲,因此,遷都這件事情是需要溝通的。

  16. 姚委員文智

    而且耗費的經費,你應該也約略了解。

  17. 葉部長俊榮

    可以了解,他們最後是不遷都,但是採取遷行政中心這樣的方式處理,因此,關於都這件事情,它的後面有特殊的意義,韓國甚至於把遷都,也就是把原來的漢城現在的首爾當成首都這件事情認為是不成文的憲法,因此,如果要遷都就必須要先修憲,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的敏感度在裡面。

  18. 姚委員文智

    非常好,本席希望,你能將這樣的意見在整個討論的過程中傳達給院長。再來,你認為遷立法院是否可行?恐怕會得罪其他立委,不好回答?

  19. 葉部長俊榮

    我比較喜歡看你3D的那個……

  20. 姚委員文智

    遷到淡水河的水岸,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21. 葉部長俊榮

    我比較喜歡看3D那種比較正向、具有企圖心的……

  22. 姚委員文智

    部長,你不要回答,但是,因為你也是公法學者,本席要特別提醒你,立法院是不能隨便遷的,如果立法院要遷的話,行政部門就必須跟著遷,為什麼?為什麼?因為事關我們國家的立法與行政,或許在三權分立的國家,司法體系或許還可以稍微有一點空間的距離。如果立法院遷了,而行政部門不動,我們早上要質詢,可能還得等你好幾個小時,對不對?像現在這樣,你從內政部走路過來就很快。其實,遷都這件事情,當然是茲事體大,然而,首都減壓又是另外一件事情,坦白講,本席認為,首都必須再發展,我們現在碰到的問題是台北逐漸淪落為類似剛剛林德福委員所講的像是中國的三線城市,這是我們的困境,因此,首都必須要再發展,至少在這兩個走向必須要討論。

  23. 第二個,遷立法院,包括本黨同志在內,本席看到許多人提出要遷立法院,好像遷過去之後那裡就可以發展,錯了!遷立法院要先從修憲開始,為什麼?要遷立法院的話,行政部門就必須跟隨,首先必須要確立是內閣制或總統制。假設要遷立法院的話,如果是內閣制就是遷都、如果是總統制,或許可以調整,但是,行政部門如何配合?因此,沒有遷國會這樣的事情,只要國會是全國民意最高殿堂的話、只要行政立法必須協調的話,即使它不是內閣制,也都必須面臨這樣的問題。本席認為,部長必須在內部向院長提到,這是一個牽涉非常廣的議題,並非因為本席是台北市的立法委員,在此提醒你好像是為了爭取首都位置的保存,並不是,而是我們必須全盤的想清楚,才有遷立法院或是有遷都這件事情,而且在本席看來,遷立法院就是遷都,其他行政機關或許可能會是行政的負擔或是有其它的業務,但是,遷立法院可說是茲事體大!

  24. 本席認為,立法院在這個位置當然是不對的,未來本席會再拍一支廣告,應該是在機場遷移之後,目前機場航廈的位置是最適合作為國會及行政院遷移之處,兩元對立搬過去是最好的,為什麼?因為現在機場前面的位置可以容納十萬人抗議,後面的中央公園也可以容納百萬人抗議。這是一個要思考民意的表達,我們憲法的定位及首都的發展,當然就會回到你的國土計畫,這是一個全盤的思考,千萬不要被一些枝枝微微想到的言語所蠱惑,要的話,你也知道本席一向的主張,包括像是都更、包括像是為了地震必須進行整個結構的安全措施,本席希望,部長能有機會,尤其是在這個會期的都更條例完成之後,針對這方面的重建,你能有機會真正的面對問題並予以解決,這是今年很好的機會,新署長也點頭了,這是一個好的機會。但是,對於整個國家國土的發展,必須把所有的問題都釐清楚,不要見樹不見林,本席要在此提醒部長,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姚文智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