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從年改方案取消年資補償金後,不應該因為有人領多、有人領少而再去動補償金,認為退休時間不同領到金額不同是所有退休制度都會有的情形且是個人可選擇,不能既晚退休又要領補償金「我們把這個年資補償金取消,因為你退休的時候它已經改成一次補償金,你還是可以領到一筆錢,但是我們不應該因為現在有的人領多、有的人領少,而再去動這個補償金」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反對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恤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已取消的年資補償金不應再恢復使其死灰復燃「我再一次重申,至少我本人是堅決反對這個年資補償金再死灰復燃,這個案子我是堅決反對」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兼具新舊制年資者透過增給及增發補償金,所得替代率可高達135%,造成不公平。「他透過增給補償金和增發補償金,就是月領的這些補償金,他的所得替代率可以高達135%,所以就造成極大的不公平」發言紀錄
- 段委員宜康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擔任主席,排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我本人是反對這個修法,但是因為國民黨黨團要求,經過政黨協商而列入這次臨時會的特定討論事項,所以委員會必須排案。首先我自己的態度要先做說明,我為什麼反對呢?我要請教2位次長,如果我講錯了,請你們指正。為什麼會有這個補償金?因為1995年6月30日作為新舊制的分界點,舊制的計算就是年功俸加上930,然後不用提撥,就是恩給制,而舊制的計算,年資第1年到第15年每增加1年是增加5%,所以如果年資15年退休就是本俸的75%,第16年開始每增加1年就增加1%,上限是30年,所以增加1%到最後,即便他有超過30年的年資,退休也是領本俸的90%,對不對?我這樣講沒有錯吧!
後來的新制,我講的新制不是現在這個新制,是過去的新制,其年資的計算就是每一年的本俸增加2%,然後再乘以2,就是本俸乘以2再乘以2%,如果是15年的話就是60%,上限是35年,如果是35年的年資,這樣計算起來就會是70%乘以2,35年乘以2%再乘以2,這樣子計算就是70%乘以2,即140%,如果是35年以上的退休年資,他的上限就會到本俸的140%,然後他需要提撥,如果是新舊制,就會有補償金,因為他有新制又有舊制,如果是純新制或純舊制,純舊制的第15年退休的話,他的替代率是75%,如果是純新制15年退休,他的替代率是60%,對不對?兩者會有15%的差距,那時候就有人說這樣不公平,所以就要發給一次補償金,一次補償金是用基數算,或者月補償金用百分比算,這裡面就出現巧門,剛才有幾位委員所引述的第十六條之一第五項的增給補償金、第十六條之一第六項的增發補償金,那個時候包括銓敘部、人事行政局負責規劃的公務員,那時候的主管在這裡面動了一些手腳,這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呢?造成最得利的就是兼有新制跟舊制年資的人,他透過增給補償金和增發補償金,就是月領的這些補償金,他的所得替代率可以高達135%,所以就造成極大的不公平,這些不公平是經過當初這些負責考銓人事業務、在那個時代實質上負責規劃的公務員,因為他們剛好符合這個條件,他們去做的規劃,坦白說,那個時候立法院的立法委員可能不太搞得清楚這裡面到底是什麼狀況,所以出現前所未有的一個現象,就是當時年金改革要從恩給變成提撥的時候,照道理說,要你拿錢出來大家應該反對,結果不是,一片歡欣鼓舞、大家統統支持,所有要被改革對象都爭相支持,為什麼?就是因為有18%、又有補償金,所以這個補償金是萬惡之淵藪,我認為它可惡的程度超過18%,因為18%是明顯可見的不公平,18%沒有法源,這個補償金透過立法程序居然有了法律的根據,它的不公平跟可惡是因為複雜,所以大家搞不清楚,大家所有的焦點都放在18%,沒有注意到補償金,大家都以為造成不公平的所得替代率是因為18%的關係,但是更可惡的是年資補償金。我先跟兩位次長請教,我剛才講的這些體例跟過程有沒有什麼不對之處?都對,對不對?
所以從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年改方案,我們把這個年資補償金取消,因為你退休的時候它已經改成一次補償金,你還是可以領到一筆錢,但是我們不應該因為現在有的人領多、有的人領少,而再去動這個補償金,再動的結果是讓這個萬惡淵藪的補償金死灰復燃。坦白說,過去年金制度的複雜讓它不可能完全公平,我們都知道它有新制、舊制、一次領、兼領等各種狀況,造成我們沒有辦法面面俱到地完全公平,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它有可能不太公平,可能有人如果不趕快退休,或者因為他退休時間不同所領到的錢會不一樣,但是所有的退休制度不都會因為你的退休時間不同,所領到的退休金就不一樣嗎?這是你自己可以做選擇的,你不可以說要晚退休,還要再去領那個補償金,這是你本來就可以做的選擇。
我再一次重申,至少我本人是堅決反對這個年資補償金再死灰復燃,這個案子我是堅決反對,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段宜康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