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只積極進行軍公教包括警察、警消在內的年金改革卻讓勞保年金改革停頓,一點公平性都沒有,主張軍公教勞等年金應一起改革、同步實施才符合公平正義「民進黨只積極進行軍公教年金的改革,還包括警察、警消在內,可以說一點公平性都沒有,當初我們的要求是軍公教勞等幾個年金一起改革、同步實施」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執政黨進行的軍公教年金改革是「假改革、真砍殺」「我們覺得執政黨完全是在進行「假改革、真砍殺!」」發言紀錄
- 林委員德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周部長,在公務機關的約聘僱人員,請問你認為他們有沒有受到工作保障的必要?
-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他們是照一年一聘,所以是受聘約的保障。
- 林委員德福
我瞭解啊!但是我請問你,這些約聘僱的人員到底是適用公務員法規,還是勞動法規,還是有另立新法的必要?
- 周部長弘憲
因為聘用人員人事條例是從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來的,所以他是屬於公務員的體系,但是因為第一個,他是一年一聘;第二個,他跟常任文官經過國家考試進用的人員性質上是有不太一樣的地方,所以他們的權利義務當然會有些微的不同。
- 林委員德福
剛剛兩位委員都有特別提過,他們現在什麼都不是,也不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規,因為他沒有考試及格,也不適用勞動法的規定,他們不知道適用什麼?現在到任何一個地方,如果不是公務人員而是勞工的話,就適用勞基法嘛!結果他們什麼都不是。你說聘僱人員今年7月1日起納入勞工退休金條例的新制,請問長期在公務機關工作,難道他們不適用勞基法的舊制嗎?你的看法呢?
- 周部長弘憲
現在是把他們納入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的對象,基本上他們有勞保,也有勞退。勞動基準法最主要的兩塊就是勞保、勞退,他們目前已經有受到這方面的保障。
- 林委員德福
但是過去那些約聘僱人員的年資那麼長,你們只有一年一聘,有的二年一聘,但是到最後他們什麼都沒有,他們不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規,也不適用勞基法,這對他們公平嗎?
- 周部長弘憲
過去他們納入勞保就已經適用勞基法裡面的勞保,勞退部分從84年7月1日開始就有離職儲金,今年7月1日開始他們改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以84年7月1日以後,他們也是有離職儲金的保障。
- 林委員德福
只有離職而已?
- 周部長弘憲
離職儲金。
- 林委員德福
我知道啊!其實講實在話,這些對約聘僱人員是很不公平的,那天不是有一堆人來立法院這裡抗議嗎?難道你們都沒有看到嗎?
- 周部長弘憲
有,對於他們的訴求,我們剛剛跟人事總處也有報告,如果他們有哪些權益保障不夠周延的話,我們願意來檢討、改進。像剛剛提到,以前他們只有離職儲金,從7月1日開始他們就可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這也是進一步,因為過去離職儲金只能放在銀行,利息很低,如果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話,他們就能夠有收益,收益的部分當然不是非常高,但是總比定期存款好,這個部分就是一個比較進步的修正。
- 林委員德福
近年來公務機關使用約聘僱人員的比率是不是有大幅提高,有沒有?
- 周部長弘憲
我們是規定約僱和約聘各占5%以下,應該沒有特別提高。
- 林委員德福
軍公教年改實施以後,你認為約聘僱人員的比率到底是應該增加還是減少?
- 周部長弘憲
這些人員跟年改應該是沒有關係,這是員額管控部分,人事總處會做最周延的考量。
- 林委員德福
我一直認為,你們應該對這些約聘僱現行在職場人員給予保障,真的有必要增加他們在職場上的一些保障。
- 周部長弘憲
這部分我們也完全認同,我們當然也非常感謝約聘僱人員對整個公務機關的貢獻,有部分目前因為他們的身分屬性不太一樣,當然會有差異,但是大部分譬如年終工作獎金、慰勞假之類、旅遊補助這些,其實他們都跟公務員一樣或者差一點點。
- 林委員德福
據我所觀察、瞭解的,這些約聘僱人員其實跟正式人員只差沒有考上而已,真的講,有的約聘僱人員甚至比現職公務人員的責任更重,而且做的事情更多,但是沒有得到相對的保障,只差沒有考上普考或高考這些資格而已,我太瞭解了。這一點我認為,周部長,你們跟勞動部、施人事長應該去正視這個問題。
- 周部長弘憲
對,我們……
- 林委員德福
人事長,你有什麼看法?
- 主席(鍾委員孔炤代)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說明。
- 施人事長能傑
主席、各位委員。我非常認同周部長的講法,也認同委員,就是我們怎麼樣在他任職期間,如果還有哪一些他的權益上還可以再給他增進的,我們一直很希望再繼續做努力。
- 林委員德福
其實這個由來已經很久了,但是我看你們都沒有動,而且講的都是一些空洞的,沒有實質的。
- 施人事長能傑
其實也不是沒有動,譬如就剛剛周部長講的,本來只有離職儲金,現在轉成勞退,他的假以前幾乎是很少的,現在幾乎修得大概跟不同類型的公務人員都很接近了,然後也有年終獎金,所以是不斷在做一些精進啦!
- 林委員德福
我再進一步請教,賴清德院長上任後拍板說,中央政府機關派遣的這些人力兩年內歸零,並強調改以機關自僱人力為主,並不是直接減少用人。請問政府不用派遣人力要改自僱人力,會不會增加公務機關財務上的給付?有沒有這些困擾跟負擔?有沒有?
- 施人事長能傑
大概影響不大,因為它本來是用業務費去使用的,改成自僱也一樣,是用業務費的方式,經費不太會有太大變動。
- 林委員德福
這兩年派遣人力歸零的可能性怎麼樣?
- 施人事長能傑
我們一定努力來執行,事實上我們現在開始跟各部會分別在討論這個事情,也讓他們瞭解要怎麼進行的方式。
- 林委員德福
接著我要請教勞動部,因為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調查報告指出,勞動部所屬的勞檢員本身工時過長、嚴重過勞,要求勞動部改善。負責檢查企業是否遵守勞動法令的這些勞檢員,為什麼變成血汗勞工?為什麼?
- 主席
請勞動部施次長說明。
- 施次長克和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的勞檢員不管是在中央職安署所屬的3個中心或是各縣市政府在執行勞檢,過去在勞檢的加班時數的確是有過長,但是我們目前逐年把它縮短。在跟監察院回覆的時候,已經有明白做出我們的一個方向,就是未來每個月的加班不超過40小時。
- 林委員德福
請問這些勞檢員當中正式編制人員所占比例比較高,抑或約聘僱人員所占比例比較高?
- 施次長克和
事實上,我們聘用的人員確實比較多。
- 林委員德福
就是因為聘用的人員比較多,才讓你們這個勞動部又變成血汗勞動部,這實在很諷刺!
- 施次長克和
之前加班時數增多的確是一個事實,但我們現在將每位勞檢員每個月的加班時數約束在不超過40小時,若有超過20小時加班者,經查確有加班的事實,而且也是經過核實計算,我們也只能對這部分逐步進行改善,誠如委員所說,勞檢員負責的工作非常辛苦,未來在人力的運用上,我們不會讓他們變成血汗或過勞。
- 林委員德福
我剛才有特別提到很多考上的正式人員,跟許多約聘僱人員的工作性質都一樣,但是後者卻沒有受到相對比較好的保障。今天我們之所以排上這個議題,行政機關真的要好好檢討,因為這些約聘僱人員的工作性質跟正式編制人員都一樣,但是站在雇主的立場,政府給他們的待遇甚至還比不上勞工,這對他們來說非常不公平,所以對今天所排的這個議題,實在值得橫向的機關好好討論,並研究未來到底該怎麼做才算公平。
從剛才幾位委員的發言,不論在朝或在野,大家的看法幾乎都一樣,所以本席認為行政機關有檢討的必要,請問部長,你的看法如何?
- 周部長弘憲
我滿認同委員剛才所提的意見,未來我們會儘量在他們的權益上做更周延的保障,但我們考慮到其屬性跟一般公務人員應考試、服公職的體系並非完全一樣,所以若要他們所享受的權益完全一樣,跟一般公務人員之間仍會產生一些衡平性的問題,總而言之,對委員的指教未來我們會努力去做改善。
- 林委員德福
最後我要請教施次長一個問題,勞保年金改革的法案現在已送來立法院,這表示行政院的態度就是希望勞保年金的改革也能儘快啟動,其實這個問題我質詢過賴院長,照理講,軍公教年金改革完後,就應該馬上推動勞保年金的改革,這樣讓軍公教年金併勞保年金一起改革完成,並同步實施,才算是真正符合公平正義,但是賴院長面對本席的質詢竟然連回應都不敢回應一下。
我們都知道,勞保年金改革從去年4月3日就已經送來本院,但都一直停頓在那裡,民進黨只積極進行軍公教年金的改革,還包括警察、警消在內,可以說一點公平性都沒有,當初我們的要求是軍公教勞等幾個年金一起改革、同步實施,請問次長,對此有何看法?
- 施次長克和
關於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去年3月底就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來大院,基本上,我們行政團隊還是尊重大院審議的期程。
- 林委員德福
其實,這完全是政治考量,大家早已心知肚明,不論如何,我認為改革就是要公平,而且要讓大家能夠接受。為什麼今天軍公教包括警察、警消在內的反彈力道會這麼大?我相信這絕對會在年底的選舉結果上獲得印證,你們看著好了!本席認為,執政者不能光憑嘴巴上講改革,實際做起來又是另外一套;今天我並非強烈要求執政當局馬上要對勞保年金進行改革,而是想到大家所認同的公平性,你們竟然完全講不出來,執政黨現在也不敢說什麼,只能這樣拗下去、延宕下去,大家對這樣的局面也都心知肚明,即使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柯總召來表達意見,我看他也不敢講,如果他再改口,民進黨可能就要倒了,看到這樣的結果,當初你們為什麼要講軍公教勞的年金改革一次來?我們覺得執政黨完全是在進行「假改革、真砍殺!」,面對這樣的安排,我想你們也一定心知肚明,因為我講的是真話,將來你們都要面對這種改革的惡果,同時也會讓國人看到這些改革完全不具有一點公平性。
- 主席
接下來輪到本席發言,請林委員德福暫代主席。
- 主席(林委員德福代)
請鍾委員孔炤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周部長弘憲
三個月。
- 主席
這個是林岱樺委員的提案,不過本席與林德福委員及許毓仁委員都有連署。
- 林委員德福
本席認為不需要三個月,兩個月就很長了。
- 主席
好,兩個月,我們就決議為兩個月。
- 尤委員美女
會期結束前。
- 主席
對,會期結束前。
- 尤委員美女
還有兩個多月。
- 林委員德福
差不多兩個月,如果是三個月,會期就差不多結束了。
- 尤委員美女
要在會期結束前。
- 林委員德福
那就到明年1月了,拜託!
- 主席
到時候我們要處理預算,很忙的!
- 林委員德福
對啊!
- 主席
改成兩個月,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
- 林委員德福
可以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德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